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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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10》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9048
颗粒名称: 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
分类号: D632.2
页数: 1
页码: 75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9年,鹰潭市两级财政安排专项解困资金帮助特困离退休干部,加强医药费管理,提高医药费统筹标准,完善困难帮扶机制,实施健康检查制度,妥善安置企业离休干部,确保离休干部生活和医疗等各项待遇。离退休干部的津补贴、特需经费、护理费、活动经费等均得到解决,并享受与在职干部相同的福利。丧葬费、抚恤金按规定支付。
关键词: 鹰潭市 老干部工作 生活待遇

内容

一是2009年全市两级财政安排专项解困资金,对困难行业、困难单位的特困离退休干部,尤其是对那些参加革命时间早、家庭收入低、长期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遭遇自然灾害、家庭关系意外变故的离退休干部进行特殊照顾。按照省委老干部局文件要求,市本级财政每年要有专项解困资金10万元以上,县(市、区)财政每年不少于5万元,专门用来解决特困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困难问题。二是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协调力度,在加强医药费管理、争取财政支持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针对离休干部进入“双高”期实际,普遍调高了医药费单独统筹标准,保障了离休干部“三个机制”的正常运行。协助市委组织部完成了提高部分离休干部享受副省级医疗待遇的审批工作,本市唯一的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白有明享受了副省级医疗待遇,9名抗战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县处级以下离休干部享受了副厅级医疗待遇。离退休干部困难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和各县(市、区)解困资金列入了同级财政预算,在解决老干部特殊困难方面作用明显。配合省委联合督查组,对落实离退休干部政策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把握了整体情况,有力促进了全市老干部工作。三是坚持了每年一次的离休干部及副市(厅)级以上退休干部健康检查制度。四是企业离休干部津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全部得到了妥善安置。五是离休干部的特需经费、公用经费按不同的开支渠道落到实处。六是根据赣老发〔2008〕10号文件精神,对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及时落实了特别护理费。七是退休干部的活动经费均由同级财政解决,由老干部所在单位统一掌握使用,一律用在老干部的身上。八是无固定收入离休干部遗属生活困难补贴费按照文件精神,全部得到解决。九是离退休干部与在职干部一样享受同等的降温费和取暖费及其他非生产性福利。离退休干部的丧葬费、抚恤金均按文件规定支付。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10

《鹰潭年鉴.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主要收录2009年鹰潭市各条战线和各个方面的情况,分为综合情况、动态信息和辅助资料三个部分,内容包括:特载、大事记、市情概览、军事、法治、工业园区、城乡建设等数十个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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