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条件增加中心城区常住人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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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10》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8959
颗粒名称: 放宽条件增加中心城区常住人口
分类号: D267
页数: 1
页码: 58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9年1月21日,中共鹰潭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增加市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若干措施的意见》,旨在通过放宽登记条件、实行常住居民优惠待遇、设立集体户口等措施,增加鹰潭市中心城区的常住人口,推动城市人口集聚和发展。
关键词: 鹰潭市 委员会 常住人口

内容

2009年1月21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增加市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若干措施的意见》,将采取多项措施,增加鹰潭市中心城区常住人口,以此加速城市人口集聚步伐,提升城市人气商气,强化城市带动发展功能。其主要措施包括放宽登记条件、实行常住居民优惠待遇、设立集体户口等。
  1.放宽市中心城区常住居民登记条件。下列人员及其亲属可不受其他任何条件限制,在市中心城区登记常住居民户口:(1)在鹰潭市投资兴业人口;(2)生活基地建在鹰潭市及其周边的单位职工;(3)通过购买、自建、继承、接受馈赠等途径,在市中心城区获得合法经营场所的人员,或在市中心城区租用经营场所,并签订三年以上合法租用协议的人员;(4)在市中心城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和固定就业岗位或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
  2.对新登记常住居民实行优惠待遇。凡新登记为市中心城区的居民,与城区现有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对来我市中心城区创业就业的人员,鼓励其本人及其家属迁入户口;也允许其本人及其家属在保留原有户口的基础上登记落户,并在享受与现有市民同等待遇的前提下,凡待遇方面存在地区差异或城乡差异的,本着从优的原则享受。对新登记为中心城区常住居民而仍保留农村户口的对象,实行以下优惠措施:(1)原农村户口所享受的生育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等政策性待遇一律保留。原农村户口享有的土地、山林、房产等合法经营权或所有权不变。(2)可按个体工商户或自谋职业者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进入工业园或中心城区其他企业单位就业的,可享受其单位参保的相关待遇;可将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3)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可申请租住廉租房。(4)违法生育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基数高于本市的,按本市基数计算的标准征收;基数低于本市的,仍按原农村户口所在地基数计算的标准征收(仍保留原城镇户口的外来人口,可参照此待遇办理)。(5)在子女就学方面,基础教育阶段就近免费入学;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仍按每人每年1500元标准发放助学金;就读普通高中的,仍可享受彩票公益金资助。(6)家庭成员均迁入落户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子女应征入伍,可享受城镇义务兵优待金待遇,退伍后按城镇义务兵的安置办法执行。
  3.设立以单位为依托的集体户口。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有固定就业岗位而暂无固定住所的外来人员,可登记为集体户口居民。在岗人员达到5人以上的,由其从业所在的单位申报登记;在岗人员未达到5人的,由其从业所在的社区申报登记;在市中心城区就读或培训的外来学生,由其所在的学校或培训机构申报登记;符合申请租住廉租房条件的集体户口居民,可由其所在单位或社区统一代为申请。
  4.户口登记“一站式”服务。凡新登记为市中心城区常住居民或集体户口居民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其落户所在的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培训中心)代为办理;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一揽子办理审核、登记手续,做到随申报随办理,办理程序、工作流程、办结时限向社会公布。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10

《鹰潭年鉴.2010》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主要收录2009年鹰潭市各条战线和各个方面的情况,分为综合情况、动态信息和辅助资料三个部分,内容包括:特载、大事记、市情概览、军事、法治、工业园区、城乡建设等数十个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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