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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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07》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6341
颗粒名称: 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4
页码: 142-145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6年,鹰潭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扎实开展各项工作。重点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黑恶犯罪;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以专业化建设为重点,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此外,还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推行“一案三卡”制度、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等。同时,也开展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图片展览等活动。
关键词: 鹰潭市 检察 法治

内容

【概述】 2006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新的成绩,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服务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报捕刑事案件491件741人,审结480件726人,批准逮捕421件639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488件767人,审结425件677人,提起公诉403件643人。以打黑除恶为重点,继续保持了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两级检察院成立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加强了组织领导,加强了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配合和协调,增强打击合力。工作中,对重大有影响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参与重大刑事案件讨论14件次,参与现场勘查4件次,提出侦查检察建议48件次。坚持了“两个基本”原则,坚持批捕起诉必须提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做法,坚持依法快捕快诉,加快办案进程,确保了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和工作责任制,积极参加和谐平安鹰潭建设。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紧密配合,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斗争(简称绿剑行动)。基层检察院在当地政法委统一组织指挥下,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工作。通过送法下乡进社区、在职务犯罪发案单位和看守所上法制教育课、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公诉案件开庭时发表公诉词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努力营造守法文明、平安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是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举报线索157件,属检察机关管辖的107件,其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线索92件,渎职侵权案件线索15件,署名举报57件。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1件32人,侦查终结21件23人,移送审查起诉17件19人,已提起公诉12件15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9件14人。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案件28件30人,大案12件,要案1件;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件3人。工作中,坚持不懈抓办案质量。严格执行省检察院《关于确保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质量的二十条规定》以及市检察院具体细化的《案件质量内部督察办法》,严把立案关、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关、审查起诉关和强制措施适用关。强化证据意识,侦查监督和公诉部门适时介入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引导取证。加强了案件质量督察,5月份,对2005年立案查办的作撤案、不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质量检查,肯定了好的做法,督促纠正了存在的问题。
  三是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意识,积极探索监督的有效途径,注重实际效果,既防止打击不力,又注意保障人权,着力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和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一年来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4份,公安机关立案3件4人,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提出口头纠正意见20余次。为拓宽立案监督案源,加大了对行政执法部门查办案件的检查力度,深入烟草、地税、工商等部门检查案件80余件,翻阅卷宗200多本,发现线索2件,经监督已移送立案侦查。在审查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工作中,加大了对“另案处理”是否处理、在逃人员是否归案、行政处罚有无以罚代刑、案件事实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办案人员有无违法违纪办案行为等方面的监督,防止有案不立,以罚代刑。对侦查机关提请、移送的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87人,其中不构成犯罪不捕24人,通知补查不捕23人,无逮捕必要不捕40人。不诉40人。追捕45人。追诉6人,追诉漏罪6起,改变侦查机关对案件定性4件。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把裁判明显不公,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作为抗诉重点,注意纠正违反法定程序,侵犯诉讼参与人权利和超审限等违法问题。刘某某涉嫌诈骗14万余元案,法院一审判处刘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万元,检察机关认为量刑畸轻,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法提起抗诉。同时,通过加强沟通和提检察建议等形式达到监督的效果。加强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5件,立案审查5件(决定不立案2件,提出抗诉3件),终止审查1件,息诉5件,未结4件。民事行政审判检察工作贯彻了“有限救济”的司法理念,对当事人自身主观原因没有上诉的一般不予提出抗诉。对当事人有申诉要求,但标的不大,社会影响较小的裁判不当案件,充分运用再审检察建议促使法院自行纠正。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申诉,配合做好息诉工作,息诉不服民事行政裁判的申诉5件。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坚持认真填写“一志八表”立好台帐,把所有在押人员纳入微机软件系统管理,严格执行了换押制度等有关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规定,继续加强了对看守所未成年在押人员分押分管的监督工作,维护未成年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严格监督《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管理工作规定》的执行,重点监督余刑一年以上拟留所执行的情况。对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依法进行检察监督。加强了对管教活动的监督,参与安全大检查12次,发现并协助消除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18件次,对违法管教行为口头提出纠正意见62次,提出书面检察建议2次,找在押人员谈话教育160余人次,上法制教育课3堂。
  四是以专业化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市检察机关按照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部署和要求,把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作为基础性和战略性任务来抓。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继续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始终把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主题的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经常查摆并认真整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制度规定,组织干警通过二级专线网参加省院业务学习,采取两次签到的办法确保高参学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注重在处理具体案件中贯彻“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思想以及依法、文明、公正地办案,忠诚、一贯、平和地执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执法理念,使执法活动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求,达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加强班子建设促进队伍建设。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坚持带头参加学习贯彻党章活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带头参加业务学习,带头廉洁守纪,形成了团结协作,能干事,有威信的领导集体。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发挥中层干部的作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力地促进了队伍建设和检察工作的开展。切实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年初市检察院完善了2005年制定的《关于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意见》,使队伍专业化建设的目标要求更为具体,措施更为有力,队伍专业化建设步入规范化建设轨道。1人获第三届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1人获全省十佳优秀公诉人称号,1人获全省优秀公诉人称号。加强检察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落实了“一岗双责”要求,对检察队伍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特别是检察长的监督,市检察院领导与下级检察院领导以及市检察院部门领导谈话28人(次),其中了解情况谈话22人(次),任前廉政谈话6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2人(次)。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监督纠正执法办案中侵犯当事人人身权利、执法办案中的利益驱动、越权办案违法插手经济纠纷、滥用检察职权损害群众利益等四个问题。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了《关于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中加强安全防范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暂行规定》的执行情况和“一案三卡”制度以及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落实情况。积极开展了思想政治工作。全市检察机关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2006年4月,中央政法委作出了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决策。全市检察机关响应中央政法委号召,按照省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的部署,积极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活动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座谈,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展开讨论,引导干警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结合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章活动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党章和党的纪律,引导干警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和精神境界,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执法方法,提高执法监督能力。
  【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 全市检察院认真传达贯彻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领导小组,把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商业贿赂案件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查处商业贿赂的宣传主题,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设宣传点12个,发宣传材料5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60余人次,受理举报6件。余江县张某某、宁某挪用公款大案就是在法律感召下,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的。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处贵溪冶炼厂供销公司业务员范某在硅石矿销售过程中收受回扣、余江县人民医院原院长张某某在购买医用器材耗材过程中收受贿赂案等商业贿赂案件4件4人。
  【同步录音录像】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要求,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对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全过程要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全市检察机关积极行动,市检察院按省检察院技术规范要求完成了讯问监控室同步录音录像数字化改造,两级检察院都添置了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配有技术人员并进行了操作培训,对所办案件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强化了对讯问过程的监督,防止办案人员滥用权力和逼供、诱供。
  【推行“一案三卡”制度】 “一案三卡”制度是检察机关为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监督,促进检察人员依法办案、廉洁自律、尊重和保障当事人权利而推行的一项内部监督制度,具体由检察机关内部的纪检监察部门执行。“三卡”分别是《办案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和《回访监督卡》。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询问证人时,宣读《办案告知卡》,告知案件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侦查终结后,填写《廉洁自律卡》和《回访监督卡》,记录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检情况。
  【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 落实了办案安全防范预案审批制度、看审分离制度、安全责任检讨制度等办案安全责任制,既确保了涉案所有当事人在检察环节的安全,又确保了案件材料、证据的安全,防止丢失、被盗、损毁,还确保了办案人员的人身安全。强化司法警察职能,较好履行了送达法律文书、执行强制措施、传唤、搜查、提解、押送、看管、死刑临场监督等警务保障职责。纪检监察人员对自侦办案随案监督。全市检察机关没有发生办案安全事故。
  【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图片展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强对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法制教育、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3月24日至30日,鹰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检察院在市博物馆共同举办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图片展览》。市委副书记董企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张崇纪,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阎钢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路祥,市政协副主席桂江萍,市检察院检察长罗晓泉等参加了开幕式并到现场观看了展览。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张崇纪致开幕词。这次展览为期7天,市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群众共5000多人参观了展览。展览分为教育篇、党纪国法篇、先进楷模篇、世界反贪风云篇、警钟长鸣篇、预防策略篇六个部分共40块展版,展版内容丰富。固定展览结束后,在余江、贵溪及全市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了巡回展览。市财政局、市职业技术学院还将展板在本单位进行了展览。通过开展展览活动,使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了拒腐防变的意识,为本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慎捕慎刑】 全市检察机关按照要求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初犯、偶犯和轻微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慎用强制措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如,贵溪市检察院办理的朱某寻衅滋事一案,检察机关根据朱某是在校学生,因受人挑唆而殴打他人等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综合全案,对其作出了不起诉处理。后朱某刻苦读书并考取了北京一所全国重点大学。
  【积极开展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活动】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处理涉法信访问题的一系列要求,对每一件涉检信访案件逐案落实包案领导包案部门包案责任人的责任,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认真处理每一件来信来访案件。对在基层检察院上访后,又到市检察院上访的人员,不是简单地劝他们向基层检察院反映和把信访材料转出去了事,而是耐心地向他们讲解法律的规定,将信访材料转出去后,采取电话提醒和不定期的催办督办等方式,要求各基层检察院及时受理和办理,对基层检察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给予帮助,共同解决。创新控访工作机制,变群众上访为机关下访巡访,选择了贵溪市检察院为下访、巡访试点检察院,与当地政法委联系,在该市的一些乡镇设立联系点,聘请乡镇治安员为信息员,落实带案下访,定期巡访,有案办案,无案宣传,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基本要求。在检察工作中,注重发挥好检察职能作用,把握控访的几个关键环节,如预先做好不捕不诉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法制教育;积极配合公安、法院做好普通刑事案件中民事赔偿部分的调解工作;认真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加强刑事申诉赔偿工作,做到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对申诉被驳回的耐心做好息诉工作等。2006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控告申诉来信来访107件,其中,来信74件,来访32件,来访中集体访1件,全都得到处理,没有一件涉检信访案件因处理不及时不合理而引发赴省进京上访的情况。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增强宪法意识,正确处理好接受人大监督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自觉把各项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在认真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的同时,对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和重要事项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转办案件、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全年市院办理人大和市委政法委转办件5件。诚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工作,11月份,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对鹰潭市检察院和贵溪市检察院的工作进行了视察和调研,对鹰潭市的检察工作给予了肯定。
  【市人民检察院副县级以上干部名录】
  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晓泉(—2006.12) 熊金文(2006.12-)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晓玲(女)郑德泉 陈金茂 施兆荣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俊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仁祥
  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史国钧
  副县级检察员:桂火发 梁光荣 王湖 林梅兴 刘银萍(女)
  调研员:高芳彪 蔡先初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7

《鹰潭年鉴.2007》

本年鉴主要收录2006年鹰潭市各条战线和各个方面的情况,分为综合情况、动态信息和辅助资料三个部分,内容包括:特载、大事记、专记、市情概览、军事、法治、工业园区、城乡建设等数十个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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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敏
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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