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07》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5939
颗粒名称: 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
分类号: D632.2
页数: 1
页码: 82
摘要: 本文介绍了鹰潭市委老干部局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的四项措施,包括离休干部“两费”得到全面落实、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全面走访了市直易地安置和易地居住的离休干部以及认真搞好每年一次的老干部健康检查工作。
关键词: 鹰潭市 老干部 生活待遇

内容

一是离休干部“两费”得到全面落实。自鹰潭市离休干部“三个机制”建立和运行以来,确保了离休干部离休费按月足额发放、医药费实报实销。为完善“三个机制”,市委老干部局与市劳动保障局适时调整了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标准,同时,修改和完善了鹰潭市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管理办法。二是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委老干部局根据中办厅字[2005]12号和赣办字[2006]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提出了市直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的意见:①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全部划归上级主管部门管理;②改制和破产企业人数较多的市经贸委成立老干部管理服务中心;③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统一调整为每月255元,经费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解决。至2006年12月,市直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做到了安置到位,待遇到位,管理到位,服务到位。三是全面走访了市直易地安置和易地居住的离休干部。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市委老干部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争取了专项经费,对市直易地安置和易地居住离休干部进行了一次全面走访慰问,分两个组共走访了12名离休干部。四是认真搞好每年一次的老干部健康检查工作。9月20日至22日,市委老干部局组织了市直副市(厅)级以上退休干部和离休干部进行健康检查,为每位老干部建立了健康档案。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7

《鹰潭年鉴.2007》

本年鉴主要收录2006年鹰潭市各条战线和各个方面的情况,分为综合情况、动态信息和辅助资料三个部分,内容包括:特载、大事记、专记、市情概览、军事、法治、工业园区、城乡建设等数十个栏目。

阅读

相关人物

陈志敏
责任者
敖仁清
责任者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鹰潭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