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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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06》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5536
颗粒名称: 消费者权益保护
分类号: F209.2
页数: 2
页码: 217-218
摘要: 本文介绍2005年,鹰潭市消协以“健康·维权”为主题,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通过认真履职,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包括准确上报中消协《综合统计报表》等材料,加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监督管理,开展维权评比推荐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问卷调查等。全市消协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167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90起,成功调解180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关键词: 鹰潭市 居民生活 消费者权益保护

内容

【概述】2005年,市消协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紧紧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认真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能,较好地发挥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
  【加大宣传扩大社会影响】紧紧围绕以“健康·维权”主题,有计划、有组织、有特色地开展了“3·15”国际消费都者权益纪念活动,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合理、安全健康消费、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督促经营者文明守法经营,诚实守信。 “3·15”活动期间,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等部门隆重举办了“健康·维权”年主题活动,在银座广场开展了“健康·维权”宣传及名优产品的咨询、展示活动,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台,现场接受消费者投诉16起,调解10起,散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等各类宣传材料1万余份,联合各有关单位举办了一台“3·15”文艺晚会,现场宣传咨询和晚会由鹰潭广播电台“信江之声”现场直播达3个多小时,并连续十多天滚动播出,每天八次。“3·15”活动得到了政府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认真履职,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准确上报中消协《综合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工作归档规范、报送及时。及时上报调解案卷,《受理投诉情况季度统计表》及每季投诉情况分析报告等材料。全面加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监督管理,正确树立消费者协会的维权宗旨和客观公正的形象。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的职能作用,对辖区颁发的荣誉称号,发放牌匾的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对获得“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百城万店无假货单位”采用暗访和明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诚信健康的消费环境。认真开展维权评比推荐工作,构建和谐鹰潭。组织开展了“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对一些维护消费者权益成绩突出,信誉好,有典型经验的诚信单位如市大观园超市、江西移动鹰潭分公司等,进行了推荐表彰和宣传。其中市大观园超市被省消协评为“百城万店无假货”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投诉情况,按照省消协的统一安排,开展了一次食品安全问卷调查,为及时掌握全市食品安全投诉情况,建立了食品安全投诉月制度,利用报纸和电视,组织开展了知识大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消费者投诉工作】2005年,全市消协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167人次,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90起,成功调解180起,调解率达9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200余万元。从投诉问题性质看,质量问题居首位,占投诉总量的80%;从投诉商品类别看,手机投诉最多,占投诉总量的20%。通过消协的努力从而化解了消费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6

《鹰潭年鉴2006》

本年鉴主要收录的是2005年鹰潭市各条战线和各个方面的情况,部分条目因内容需要时涉及到2005年度之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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