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理赔案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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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06》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5381
颗粒名称: 典型理赔案件
分类号: F842.7
页数: 1
页码: 189
摘要: 本文章提到了两个保险理赔案例。
关键词: 保险理赔案例 医疗费用 鹰潭市

内容

1、被保险人宋某,男,1971年10月8日出生,家住贵溪市雄石镇。2000年5月13日在我公司投保康宁终身保险十份,二十年交费,年交保费7000元,基本保额100000,风险保额300000万元。2004年7月21日其因“喉赘生物”入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科医院治疗,2004年8月10日被该院确认为“喉癌”,并在上海继续治疗。2004年12月16日公司理赔部在接案后立即面见被保险人和业务员,并通过上海分公司查阅宋某的住院病历,在得知其所患“喉癌”情况属实,且病历中也无不良病史记录后,公司于2005年1月19日按《康宁终身保险条款》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给付宋某重大保险金200000元,并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2、许某,男,贵溪市鸿塘中心小学学生,2004年9月1日在我公司投保了学生平安保险及其附加险,交纳保险费44元,保额分别为:学生平安保险4000元,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额4000元,附加住院医疗保额6万元。2005年3月18日,许某因“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人北京儿童医疗住院治疗138天,医疗费用共计20.02万元。公司经核实此事故的真实性后,根据《学平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条款》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在剔除一些自费药品及自费材料后,于2005年10月24日给付被保险人许某附加住院医疗保险金6万元。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6

《鹰潭年鉴2006》

本年鉴主要收录的是2005年鹰潭市各条战线和各个方面的情况,部分条目因内容需要时涉及到2005年度之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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