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决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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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06》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5149
颗粒名称: 制定《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决定》
分类号: F293.33
页数: 1
页码: 159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5年鹰潭市房管局发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决定》,强调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关键词: 鹰潭市 房地产管理 党风廉政

内容

市房管局以鹰房党字[2005]35号发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决定》,决定指出:局党委及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正职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级领导干部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建立《信访监督通知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询问通知书》制度,对那些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了事,不抓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6

《鹰潭年鉴2006》

本年鉴主要收录的是2005年鹰潭市各条战线和各个方面的情况,部分条目因内容需要时涉及到2005年度之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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