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鹰潭年鉴2006》 图书 |
唯一号: | 141020020230004806 |
颗粒名称: | 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
分类号: | D926.22 |
页数: | 1 |
页码: | 115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鹰潭市农村小学生杨某在放学骑自行车回家时不慎撞上了鹰潭市政公司施工工地上装满沥青的工具车,导致严重烫伤。由于杨某家境贫寒,需要治疗费用,但被告坚持认为自己没有过错。该案件经过法院审理,我院经过辨法析理后判决被告承担自己的责任,并支付给杨某17600元赔偿金。 |
关键词: | 自行车事故 赔偿金 鹰潭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