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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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06》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4803
颗粒名称: 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1
页码: 114
摘要: 本文记述了鹰潭市法院在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并取得了良好效果;进一步落实了司法为民措施,实施司法救助并减免诉讼费;注重培养法官的调解能力,通过举办法官论坛和开展调解能手评比活动提高了调解工作水平;加强了业务培训,推行高学历教育和培训活动;加强了组织人事工作,通过招考和竞争上岗等方式选配干部;强化了对司法行为的廉政监督,加强廉政教育,完善廉政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向人大报告工作,回复群众信函,配合市政协调研等。
关键词: 法院 廉政监督 鹰潭市

内容

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根据统一部署,全市法院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每个党员结合本职岗位提出具体要求和标准,认真进行自我剖析,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订了整改措施,边学边议边整改,受到上级领导、市委督导组的充分肯定。在测评中,党员群众满意度达100%。
  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实施,司法救助案件63件,共计减、缓、免交诉讼费37.76万元。对追索抚育费、扶养费、赡养费以及农村“五保户”和城市“低保”人员等十四种情形的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一律减免诉讼费。为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依法保障人权。针对一些涉诉群众缺乏法律知识,推行诉讼引导和诉讼风险提示,基层法庭在各乡镇设立办案联系点,实行就地立案,预约开庭。
  注重培养法官调解能力。通过举办“法官论坛”,召开专题经验总结交流会,提高对调解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把调解结案作为民商事审判的首选方式,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开展调解能手评比活动,不断提高诉讼调解工作水平,努力提高案件调解结案率。全年共调处了各类民商事案件755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总数的44.8%,与上年相比,提高了4.3个百分点。
  着力加强业务培训。出台了鼓励干警参加高学历、高层次教育的政策,全市法院40岁以下的法官已全部完成了本科学历教育,有2人取得了法律硕士学位,有5人取得研究生结业证,还有4人正在攻读法律硕士。两年来,有79%的中层干部和58%的审判岗位的法官共28人参加了国家法官学院学习,同时加强岗位炼兵,通过组织开展全市法院庭审观摩、庭审竞赛、法律文书集中备查和定期评比等活动,加大岗位业务技能训练。
  加强组织人事工作。全市法院通过全省统一招考,公开择优录取了8名公务员。顺利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首批69名人民陪审员先后参加了610多件案件的审理。通过竞争上岗,公平、公正、择优选配了一批中层干部,中院选派了2名中层干部到基层法院担任领导职务。
  强化对司法行为廉政监督。一是加强廉政教育。突出把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放在首位,着力构建“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二是完善廉政制度。制订了《关于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廉政建设若干意见》,成立机关党委,把党支部建在庭处室,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落实部门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同时,从社会各界聘请30名廉政监督员,切实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努力形成“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三是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待群众举报,做到举报一件查处一件。对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实行通报、检查制度,加强对办案的监督,进一步强化“不敢为”的惩治机制。
  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及时报告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开展和重大案件的审理情况,积极配合人大对审判人员的述职评议。对人大、信访局交办、转办的25件信函,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对涉及重大、疑难或社会普遍关注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和听证,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配合市政协开展对司法工作专题调研,对调研中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整改。每年“两会”我院都派出中层干部,到人大和政协小组讨论会上,听取代表和委员们审议和评议法院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措施,改进工作。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6

《鹰潭年鉴2006》

本年鉴主要收录的是2005年鹰潭市各条战线和各个方面的情况,部分条目因内容需要时涉及到2005年度之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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