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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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06》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4800
颗粒名称: 审判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3
页码: 113-115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5年鹰潭市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审理各类案件3016件,审结和办结各类案件3110件,为建设和谐平安鹰潭发挥了积极作用。法院在打击刑事犯罪、调处民商事纠纷、加强行政审判、执行判决等方面取得了成效。法院还加强了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司法行为廉政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关键词: 法院 行政审判 鹰潭市

内容

【概述】2005年,全市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积极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全年受理各类案件3016件,审结和办结各类案件3110件,为建设和谐平安鹰潭发挥了积极作用。市中级法院、余江县和月湖区法院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并被推荐为省级文明单位;执行、财务管理等8项工作荣获省级先进,信访接待、档案管理等6项工作荣获市级先进;有2人被推荐为国家级先进个人,有7人被评为省级先进个人,另有7人被评为市级先进个人。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平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刑事收案359件,审结492件(含旧存),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人犯420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71人。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杀人、抢劫等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严重暴力性犯罪和盗窃、诈骗等侵犯群众财产权的多发性犯罪,同时注重适用财产刑,遏制犯罪。对指控证据不能排除其他合理怀疑的,坚持“无罪推定”原则,依法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依法调处民商事纠纷。全年民商事收案1734件,审结1729件。依法审理买卖、运输、租赁、借贷以及拖欠工程款等流通和建筑领域合同纠纷案件,支持诚实守信行为;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劳动争议、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敏感、棘手的群体性纠纷案件,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依法审理涉及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侵权纠纷案件,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破产案件,严把清算核查关和财产变现清偿关,保护国家、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全年行政收案19件,审结24件(含旧存)。坚持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原则,对合法的行政行为予以支持,对不合法的予以撤销,市中级法院协调结案率达43.4%。
  依法文明高效执行。全年新收各类执行案件876件,旧存116件,已执行842件,执行标的额7555.17万元,执行率84.9%。强化当事人举证和财产申报责任的同时,充分运用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修订完善了执行财产调查、执行财产委托鉴定、评估和拍卖、执行财产发还等制度,加强对执行工作监督管理。灵活运用集中执行、交叉执行等多种执行方法,成功执结了一批多年积累下来的“骨头案”。
  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290余人次。在接待中,我们坚持有诉必理,尊重申诉人的权利。对初信初访的当事人,我们创造性采取了每周三“1+4”信访接待法,只要当事人对生效判决不服提出申诉的,均予登记受理,进行复查,严格按照再审程序启动标准,在维护生效裁判的权威的基础上依法进行再审。全年受理再审案件16件,旧存3件。通过审理已审结15件,其中维持原判9件,改判5件,调解1件。还有4件正在审理中,较好地预防和处置了一批涉法信访案件。同时,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上访案件,广大法官辩法析理,努力追求案结事了。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选派法官为中小学生举办法治讲座;选择典型案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通了鹰潭法院网,为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法院工作提供了平台。坚持“教育感化、审教结合”的方针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配合社区开展矫正和帮教工作,积极挽救失足青少年。全市两级法院刑庭均被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积极参加全市“千名干部下乡为民办实事”活动,组织优秀法官深入到乡村和社区挂点,开展法律咨询,建立宣传橱窗,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积极配合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隐患和漏洞,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如针对出租车司机多次被抢劫的情况,建议有关出租车公司安装防护装置和网络监控报警装置,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根据统一部署,全市法院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每个党员结合本职岗位提出具体要求和标准,认真进行自我剖析,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订了整改措施,边学边议边整改,受到上级领导、市委督导组的充分肯定。在测评中,党员群众满意度达100%。
  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实施,司法救助案件63件,共计减、缓、免交诉讼费37.76万元。对追索抚育费、扶养费、赡养费以及农村“五保户”和城市“低保”人员等十四种情形的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一律减免诉讼费。为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依法保障人权。针对一些涉诉群众缺乏法律知识,推行诉讼引导和诉讼风险提示,基层法庭在各乡镇设立办案联系点,实行就地立案,预约开庭。
  注重培养法官调解能力。通过举办“法官论坛”,召开专题经验总结交流会,提高对调解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把调解结案作为民商事审判的首选方式,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开展调解能手评比活动,不断提高诉讼调解工作水平,努力提高案件调解结案率。全年共调处了各类民商事案件755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总数的44.8%,与上年相比,提高了4.3个百分点。
  着力加强业务培训。出台了鼓励干警参加高学历、高层次教育的政策,全市法院40岁以下的法官已全部完成了本科学历教育,有2人取得了法律硕士学位,有5人取得研究生结业证,还有4人正在攻读法律硕士。两年来,有79%的中层干部和58%的审判岗位的法官共28人参加了国家法官学院学习,同时加强岗位炼兵,通过组织开展全市法院庭审观摩、庭审竞赛、法律文书集中备查和定期评比等活动,加大岗位业务技能训练。
  加强组织人事工作。全市法院通过全省统一招考,公开择优录取了8名公务员。顺利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首批69名人民陪审员先后参加了610多件案件的审理。通过竞争上岗,公平、公正、择优选配了一批中层干部,中院选派了2名中层干部到基层法院担任领导职务。
  强化对司法行为廉政监督。一是加强廉政教育。突出把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放在首位,着力构建“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二是完善廉政制度。制订了《关于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廉政建设若干意见》,成立机关党委,把党支部建在庭处室,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落实部门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同时,从社会各界聘请30名廉政监督员,切实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努力形成“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三是严厉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待群众举报,做到举报一件查处一件。对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实行通报、检查制度,加强对办案的监督,进一步强化“不敢为”的惩治机制。
  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及时报告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开展和重大案件的审理情况,积极配合人大对审判人员的述职评议。对人大、信访局交办、转办的25件信函,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对涉及重大、疑难或社会普遍关注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和听证,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配合市政协开展对司法工作专题调研,对调研中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整改。每年“两会”我院都派出中层干部,到人大和政协小组讨论会上,听取代表和委员们审议和评议法院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措施,改进工作。
  【推进制度创新,构建科学管理机制】完善审判机制。完善案件流程管理,提高审判效率,杜绝超审限案件发生。完善案件评查机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规范司法行为。按照最高法院《法官行为规范》的要求,结合实际出台了审判决策、办案标准、监控体系方面等一系列规则制度,全市法院干警认真学习参加了关于司法行为规范等内容的培训考试,有66人参加了全国统一闭卷考试,102人参加了全省的统一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我们还同时完善司法行政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了政务、事务、党务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狠抓制度落实。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构建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确定了中院审判大楼的改造工程、固定刑场建设工程、贵溪市法院审判大楼的重建工程、月湖区白露法庭和余江平定法庭、贵溪市金屯法庭的建设工程作为工作的重点,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抓紧实施。平定法庭和金屯法庭已开工建设。两级法院挤出办公用房,改扩建了立案大厅和接待室,改善接待当事人工作环境条件,让当事人在和谐的环境中化解矛盾和纠纷。按照创建节约型机关的要求,采取切实措施,节约用水、用电、用车及接待费用等,挤出资金购置了车辆、办公自动化等装备,月湖区和余江县法院建成了局域网,中院和余江县、贵溪市法院分别投资几万元配备了印刷一体机,实行了庭审记录电脑化,裁判文书印刷标准化。制订了法院安全保卫和应急预案制度,建立了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构建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
  【依法惩处经济犯罪】如被告人谭某骗取贵化专用肥公司化肥,非法占有货款,造成140余万元损失,我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有力地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农村小学生杨某放学骑自行车回家时,不慎撞上了某市政公司施工工地上装满沥青的工具车,被沥青严重烫伤。杨某家境贫寒,急需治疗费用,而被告则坚持认为自己没有过错。诉至法院后,经过我们辨法析理,被告承担了自己的责任,支付给杨某17600元赔偿金。
  【文明高效执行,促进企业发展】市清官酒厂拖欠工行鹰东支行借款110多万元一案,在执行中我们从企业发展考虑,多方努力,促成酒厂招商引资,并通过和解,还清了银行欠款,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满意。
  【创造性采取了“1+4”信访接待法】对初次来访的当事人,由一名院领导和原审判法官、审判庭庭长与接待法官、立案庭庭长共同接待上访者,对来访人提出申诉上访的要求和理由,由原审判法官作全面解释,对申诉有理的,立案复查;对无理无据的,做服判息诉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在11月全国法院立案工作座谈会上,最高法院副院长苏泽林对此做法给予了肯定。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县级以上干部名录】
  院长:赖永芳
  副院长:魏洪光 李佳寿 彭建
  纪检组长:张水才
  政治部主任:谢建设
  执行局局长:彭建国
  副县级审判员:史继衡 廖卫星 邹静(女) 刘细样 曾宪章 彭明华 石约(女)
  助理调研员:詹寿兴 熊和国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6

《鹰潭年鉴2006》

本年鉴主要收录的是2005年鹰潭市各条战线和各个方面的情况,部分条目因内容需要时涉及到2005年度之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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