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诉陈建忠故意伤害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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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06》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4788
颗粒名称: 抗诉陈建忠故意伤害案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1
页码: 112
摘要: 本文记述了陈建忠故意伤害一案的审理情况。初审时,余江县法院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宣告陈建忠无罪。余江县检察院对此提出抗诉,市检察院支持抗诉。在市中级法院的二审中,陈建忠被认定犯有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三个月的拘役。
关键词: 故意伤害 无罪宣告 鹰潭市

内容

陈建忠故意伤害一案,余江县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陈建忠无罪,余江县检察院提出抗诉,市检察院支持抗诉,经市中级法院二审认定陈建忠故意伤害犯罪成立,判处拘役三个月。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6

《鹰潭年鉴2006》

本年鉴主要收录的是2005年鹰潭市各条战线和各个方面的情况,部分条目因内容需要时涉及到2005年度之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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