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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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05》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4012
颗粒名称: 人口与计划生育
分类号: C924.21
页数: 3
页码: 221-223
摘要: 本文记述了鹰潭市在2004年的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该市在出生人口数量控制目标与性别比专项整治目标统一考核,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超标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达标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同时,该市还开展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了基层基础建设,并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关键词: 鹰潭市 社会生活 人口 计划生育

内容

【概述】 2004年,鹰潭市出生人口15229人,人口出生率为14.2‰,计划生育率为95.01%,分别比目标值低0.75个千分点和高5.01个百分点,被省人口计生委授予综合目标考评三等奖,月湖区被评为全省优质服务先进区。
  【人口与计生责任制】 市政府同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和综合治理任务书。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鹰发〔2004〕4号),就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整治、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以及加强领导完善管理机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意见》(鹰办字〔2004〕12号),就落实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措施、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行经济补偿、建立农村计生贫困户特困救助制度以及大力实施“三结合”帮扶工程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先后召开12次会议讨论研究计划生育工作,先后4次发文,分别针对经费到位、队伍建设、性别比整治、社会抚养费征收等作出具体部署,并组织人员深入基层督查,定期形成督查通报。
  【计生宣传教育】 各级各有关部门采取多方法、多途径、多方位宣传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计划生育政策。各级新闻媒体开辟专题或专栏,采取刊登或播放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宣传标语、新闻稿件、答记者问、专题片等形式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引导人们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各级新闻工作者发表各类新闻稿件600余件。在《中国人口报》发表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稿件6篇,其中头版3篇。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围绕宣传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举办大型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21期,培训人员1300余人,组织30次“三下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单3万余份,出动宣传车100余次。
  【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 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县、乡、村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把性别比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对单位和个人的考核、责任追究和奖惩范围,实行人口数量控制目标与性别比专项整治目标统一考核,凡是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超标的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达标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各相关责任部门密切协作,相互配合,整体作战。计生部门协调相关责任部门的联络员,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通报工作,沟通信息,对全市县、乡两级100余名计生行政管理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卫生部门结合整顿医疗市场,把出生人口性别整治纳入重点内容,如实登记婴儿出生、死亡情况、16周以上孕妇的B超检查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情况,并向当地计生部门通报,确定具有引产资质的定点医院,规范人工终止妊娠市场。药监部门主动对终止妊娠药品市场进行认真清理,严禁擅自出售终止妊娠药品。计生、卫生、药监部门经常互通信息,实行资源共享。纪检、宣传、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参与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整治攻坚战,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极大支持。各地根据清理清查和群众提供的线索,市、县、乡三级计生、卫生、公安部门联合行动,共查处非法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引产等破坏计划生育行为的案件7例,处理相关人员5人,收缴B超6台,收回生育证24个。全市出生婴儿性别比由2003年的126;100下降到112;100。
  【基层基础建设】 市财政从计生专项经费拨出18万元用于重点服务所建设、更新设备,全市累计投入272.5万元,新、改建25个服务所,全部达到省计生委规定的乡镇服务建设标准。贵溪市公开向社会招聘23名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并在短期内能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技术人员充实到乡镇服务所。举办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班5期,培训300余人。全市有34乡(镇)服务所办齐各种服务证照,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有乡计生服务所能用B超查环查孕,能独立开展上环、取环;有19个乡所能独立开展除引产外的各种节育手术。组织30次“三下乡”活动,为3000余名育龄妇女开展生殖健康服务,散发生殖保健、优生优育资料近万份,共发放避孕药具折合价值近5万。
  【社会抚养费征收】 成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协调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规范征收程序、对象和标准,统一印制社会抚养费征收文书和流程图,严格按规定的程序依法征收,借鉴外地经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力度的意见》,指导各地做好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工作。各地在法院成立非诉执行庭,对拒不交纳社会抚养费的“钉子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征收。全市共申请强制执行110例,已立案80例,收到社会抚养费近600万元。
  【星级创优】 全市计生系统广泛开展育龄群众在心中,千家万户送服务的星级创优活动,即团结星、素质星、廉洁星、公正星和服务星五星创优活动。以乡为单位,逐级评比,并经育龄群众民主测评出市、县、乡三级“五星”标兵,凡被评为市级“五星”标兵的计生干部,由市计生委颁发“五星”标兵证书,奖励1000元;凡被评为县级或乡级“五星”标兵的,由县或乡颁发证书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对只有“三星”或“三星”以下的计生干部,除加强思想教育外,在经济上经给予一定的制裁,并向当地党委政府写出书面自查报告。
  【流动人口计生管理】 以现场办公的形式,协调相关部门落实职责,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的职能,在办理《暂住证》、《房屋出租许可证》,审批《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出生登记、拆迁户安置、商品房购置、户口迁移时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依照流动人口实行综合治理的要求,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的地盘谁清理”的原则,对流入人口验证、建档、服务上逐级把关,实行条条负责、块块管理的工作模式。流动人口外出前,各地计生部门免费为育龄群众做一次环孕检,开展一次妇科病普查,落实一项有效的节育措施,签订一份有效合同,并为其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全市流动人口办证率已达到80%,验证率已达到90%。
  【利益导向机制建设】 ①对农村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要按照规定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对农村符合再生一胎条件,主动放弃生育指标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一次性由其所在县(市、区)政府发给一定的奖励费;对接受绝育手术的农民,其户籍所在地乡(镇)要给予报销或免除手术费并发给相应的补助费;农村已领证独生子女户在分配承包土地、帮助发展生产和审批宅基地等方面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宅基地按两人计算。②对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户家庭,按照每户不低于1500元办理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对农村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当地政府要给予一定的补助;对经鉴定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按规定标准报支医疗费用,因并发症造成生活困难的,要给予适当的补助。③市、县民政、计生部门要与各乡镇紧密配合,将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的特困户全部列入民政部门救助对象。④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农村林业生产、沼气能源、扶贫开发、小城镇建设等方面,对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和计划生育困难户给予倾斜照顾;市、县扶贫办和计生部门要认真做好农村独女户、二女户绝育户的摸底排查工作,每年将100户对象分派到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实行结对帮扶,帮扶单位要从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方面予以扶持,每户每年资金帮扶不少于1000元。
  (黄忠宗)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班子成员名录】
  主任;张冬娥(女)
  副主任;黄筱兰(女)汪绪华 陈和生
  纪检组长;蔡素珍(女)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5

《鹰潭年鉴.2005》

本年鉴设特载、大事记、大事专记、中国共产党鹰潭市委员会、鹰潭市人民政府、政协鹰潭市委员会、招商引资与区域协作等34个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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