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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社会生活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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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05》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4009
颗粒名称:
社会生活
分类号:
Z525.63
页数:
7
页码:
221-227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4年鹰潭市社会生活的情况,介绍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以及精神文明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鹰潭市
社会生活
计划生育
内容
责任编辑;洪秀章
人口与计划生育
【概述】 2004年,鹰潭市出生人口15229人,人口出生率为14.2‰,计划生育率为95.01%,分别比目标值低0.75个千分点和高5.01个百分点,被省人口计生委授予综合目标考评三等奖,月湖区被评为全省优质服务先进区。
【人口与计生责任制】 市政府同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和综合治理任务书。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鹰发〔2004〕4号),就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整治、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以及加强领导完善管理机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意见》(鹰办字〔2004〕12号),就落实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措施、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行经济补偿、建立农村计生贫困户特困救助制度以及大力实施“三结合”帮扶工程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先后召开12次会议讨论研究计划生育工作,先后4次发文,分别针对经费到位、队伍建设、性别比整治、社会抚养费征收等作出具体部署,并组织人员深入基层督查,定期形成督查通报。
【计生宣传教育】 各级各有关部门采取多方法、多途径、多方位宣传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计划生育政策。各级新闻媒体开辟专题或专栏,采取刊登或播放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宣传标语、新闻稿件、答记者问、专题片等形式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引导人们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各级新闻工作者发表各类新闻稿件600余件。在《中国人口报》发表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稿件6篇,其中头版3篇。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围绕宣传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举办大型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举办各级各类培训班21期,培训人员1300余人,组织30次“三下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单3万余份,出动宣传车100余次。
【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 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县、乡、村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把性别比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对单位和个人的考核、责任追究和奖惩范围,实行人口数量控制目标与性别比专项整治目标统一考核,凡是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超标的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达标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各相关责任部门密切协作,相互配合,整体作战。计生部门协调相关责任部门的联络员,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通报工作,沟通信息,对全市县、乡两级100余名计生行政管理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卫生部门结合整顿医疗市场,把出生人口性别整治纳入重点内容,如实登记婴儿出生、死亡情况、16周以上孕妇的B超检查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情况,并向当地计生部门通报,确定具有引产资质的定点医院,规范人工终止妊娠市场。药监部门主动对终止妊娠药品市场进行认真清理,严禁擅自出售终止妊娠药品。计生、卫生、药监部门经常互通信息,实行资源共享。纪检、宣传、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参与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整治攻坚战,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给予极大支持。各地根据清理清查和群众提供的线索,市、县、乡三级计生、卫生、公安部门联合行动,共查处非法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引产等破坏计划生育行为的案件7例,处理相关人员5人,收缴B超6台,收回生育证24个。全市出生婴儿性别比由2003年的126;100下降到112;100。
【基层基础建设】 市财政从计生专项经费拨出18万元用于重点服务所建设、更新设备,全市累计投入272.5万元,新、改建25个服务所,全部达到省计生委规定的乡镇服务建设标准。贵溪市公开向社会招聘23名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并在短期内能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技术人员充实到乡镇服务所。举办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班5期,培训300余人。全市有34乡(镇)服务所办齐各种服务证照,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有乡计生服务所能用B超查环查孕,能独立开展上环、取环;有19个乡所能独立开展除引产外的各种节育手术。组织30次“三下乡”活动,为3000余名育龄妇女开展生殖健康服务,散发生殖保健、优生优育资料近万份,共发放避孕药具折合价值近5万。
【社会抚养费征收】 成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协调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规范征收程序、对象和标准,统一印制社会抚养费征收文书和流程图,严格按规定的程序依法征收,借鉴外地经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力度的意见》,指导各地做好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工作。各地在法院成立非诉执行庭,对拒不交纳社会抚养费的“钉子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征收。全市共申请强制执行110例,已立案80例,收到社会抚养费近600万元。
【星级创优】 全市计生系统广泛开展育龄群众在心中,千家万户送服务的星级创优活动,即团结星、素质星、廉洁星、公正星和服务星五星创优活动。以乡为单位,逐级评比,并经育龄群众民主测评出市、县、乡三级“五星”标兵,凡被评为市级“五星”标兵的计生干部,由市计生委颁发“五星”标兵证书,奖励1000元;凡被评为县级或乡级“五星”标兵的,由县或乡颁发证书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对只有“三星”或“三星”以下的计生干部,除加强思想教育外,在经济上经给予一定的制裁,并向当地党委政府写出书面自查报告。
【流动人口计生管理】 以现场办公的形式,协调相关部门落实职责,各相关部门根据自身的职能,在办理《暂住证》、《房屋出租许可证》,审批《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出生登记、拆迁户安置、商品房购置、户口迁移时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依照流动人口实行综合治理的要求,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的地盘谁清理”的原则,对流入人口验证、建档、服务上逐级把关,实行条条负责、块块管理的工作模式。流动人口外出前,各地计生部门免费为育龄群众做一次环孕检,开展一次妇科病普查,落实一项有效的节育措施,签订一份有效合同,并为其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全市流动人口办证率已达到80%,验证率已达到90%。
【利益导向机制建设】 ①对农村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要按照规定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对农村符合再生一胎条件,主动放弃生育指标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一次性由其所在县(市、区)政府发给一定的奖励费;对接受绝育手术的农民,其户籍所在地乡(镇)要给予报销或免除手术费并发给相应的补助费;农村已领证独生子女户在分配承包土地、帮助发展生产和审批宅基地等方面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宅基地按两人计算。②对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户家庭,按照每户不低于1500元办理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对农村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当地政府要给予一定的补助;对经鉴定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按规定标准报支医疗费用,因并发症造成生活困难的,要给予适当的补助。③市、县民政、计生部门要与各乡镇紧密配合,将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的特困户全部列入民政部门救助对象。④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农村林业生产、沼气能源、扶贫开发、小城镇建设等方面,对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和计划生育困难户给予倾斜照顾;市、县扶贫办和计生部门要认真做好农村独女户、二女户绝育户的摸底排查工作,每年将100户对象分派到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实行结对帮扶,帮扶单位要从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方面予以扶持,每户每年资金帮扶不少于1000元。
(黄忠宗)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班子成员名录】
主任;张冬娥(女)
副主任;黄筱兰(女)汪绪华 陈和生
纪检组长;蔡素珍(女)
劳动和社会保障
【概述】 2004年,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落实政策、完善机制为主线,以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劳动者权益为重点,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推进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
【就业再就业】 完成和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04年扩大就业和“两个确保”目标任务。城镇新增从业人员194万人,完成年任务的107%,同比增长44%;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0.53万人,完成年任务的106%,同比增长15%;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23万人,完成年任务的110%,同比增长5%;劳务输出15.6万人,完成年任务的104%,同比增长6%;免费职业介绍0.43万人,完成年任务的114%,同比增长10%;免费再就业培训0.47万人,完成年任务的120%,同比增长25%;征缴养老保险费4635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1%,同比增长20.2%;征缴失业保险费1038万元,完成年任务的103.8%,同比增长14%;城镇登记失业率3.6%,控制在3.9%的计划范围内。
【再就业政策优惠】 全市共为1955名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核发《再就业优惠证》;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4736人;免费职业介4300人;共筹集小额贷款担保基金600万元,发放小额贷款1009万元;有3769人享受社保补贴,补贴金额1054万元;扶持创办再就业基地和非正规就业组织7个,认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企业25家;税务部门共减免有关税费303万元;工商及卫生、质量监督部门共减免行政管理收费6万元。
【再就业援助行动】 2004年组织开展市县联动的春季就业和再就业,以及夏、秋季就业再就业招聘洽谈活动,共有5000余人通过帮助实现再就业;有2324名就业困难人员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工作岗位帮助实现再就业;开展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的再就业援助周活动;组织开展市县领导干部帮扶下岗失业人员活动,全市县市级领导干部共与495名下岗失业人员结对帮扶,共送去慰问资金近20万元,直接帮助40人就业。
【再就业表彰大会】 12月22日,召开全市再就业工作表彰大会。贵溪市人民政府等11个再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刘小华等14名“再就业先进工作者”、贵溪三元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再就业先进企业”受到表彰。
【再就业工作评议】 5月至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再就业优惠政策和工作情况评议。重点对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建设局、卫生局、技术质量监督局、农业银行等九个部门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和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共发放调查问卷700份,其中现场发放400份,邮寄问卷300份,收回212份,召开座谈会3次。
【就业培训】 全年共开展就业培训7461人,免费再就业培训4736人,创业培训406人,首次参与全省免费再就业培训投标,并中标200人。共新批设立鹰潭师范技能鉴定基地和贵溪饮食服务初级培训基地等2家职业培训机构,对全市8家社会培训机构进行年检,制定出台《鹰潭市下岗职工免费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对下岗失业人员免费培训进行规范管理。市政府一次性投入85万元资金用于改善再就业基地建设。全年共鉴定初级工180人中级工4077人、高级工26人。
【“两个确保”】 稳步推进全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确保出中心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享受低保待遇,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社会保险费代缴率均达100%,全力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全年共为1.84万名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84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支937万元,增长12.44%,养老金支付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达100%。认真落实农垦企业纳入地方养老保险统筹政策,先后为企业离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离退休人员生活水平得到提高。
【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实现扩面参保和基金征缴双增长。全年参保人数56140人,比上年净增6217人,同比增长12.25%;征缴养老保险费46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779万元,增长20.2%,基金增幅位居全省前列,基金征缴率73%,清理企业欠费809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1%,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93%;医疗保险首次取得全市全面启动的好成绩。全年参加医疗保险人数29207人,比上年净增19327人,同比增长212%;征缴医疗保险费10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186万元,增长23%,征缴率100%;失业保险首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1000万元目标任务,取得历史性的突破。全年参保75004人,比上年净增26025人,增长531%;征缴失业保险费1038万元,完成年任务的103.8%,较上年同期增收118万元,增长14%,征缴率70%;积极推进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全市参加工伤、生育保险职工分别达16089人、12648人,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2487人、584人,征缴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分别达82万元、56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收2万元、20万元。
【技校招生与推荐就业】 2004年,规范教学管理,建立教师教学业绩评估机制,实行每月教学常规检查,将教师的教学津贴与工作量、工作态度和工作成效相挂钩。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得到加强,就业率明显提高。全年招生86人,毕业生就业推荐98名。
【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仲裁】 2004年,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劳动保障权益保护、禁止使用童工、社会保险执法检查、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技术工种持证上岗等专项检查活动。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农民工维权等宣传活动。共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94.77万元,其中建筑领域33.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对全市272家用人单位进行年检,年检覆盖率达95%,比上年同期增加19户。取缔4家民办职介所,立案处理35起群众举报案件,结案33起,结案率97%。劳动争议仲裁水平不断提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2起,结案58起,案外调解25起,立案数与结案数均比上年同期增加14起。鉴证劳动合同9000余份,其中免费为下岗失业人员鉴证5000余份。
(程明华)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县级以上干部名录】
局长;周荣俊
副局长;蔡明玉 罗来淼
纪检组长;杨明仲
党组成员:翁淑芳(女,助调)
社保局局长;韩学农
就业局局长;陈鑫英
技校校长;吴炳有
助理调研员:刘日新 郑飞凤(女) 黄金培
民政
【救灾救济】 2004年,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四套班子领导组成8个走访慰问组,走访慰问8个乡镇40户农村特困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困难户和8个敬老院,共发放慰问金31万元,棉被40床。各地也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据统计,全市共走访困难群众1800户,发放慰问金48万元,棉被1540床。建立健全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款分级负担和救灾款专户管理制度,初步形成国家救助、社会捐助、群众互助、部门援助的社会化救助格局。制定和完善救灾工作应急预案,落实救灾救济措施,储备防汛救灾物资,建立了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统计上报制度。市、县两级共列支地方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84万元,下拨救灾救济款152万元,用于解决灾区灾民吃、穿、住、医等方面的生活困难。
【社会捐赠】 2004年,全市共有11万人参加捐赠活动,累计接收衣被9900余件(床)。
【农村救助】 2004年,开展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贵溪市制定《贵溪市大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鹰潭市共救助8000余人,支出大病医疗救助资金14.9万元。全市共有23878人享受农村特困户救助,基本落实以户为单位全员救助。省下拨我市农村特困户救助资金312.3万元,市、县两级落实配套农村特困户救助资金70.2万元,全市发放救助资金229.5万元。
【五保供养】 全市第三批“星光计划”敬老院改扩建项目10所,投资155万元,其中省扶持资金131万元,市级扶持资金24万元。截至年底,全市有3353人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其中在敬老院集中供养1809人,分散供养1544人,集中供养率比上年度提高13.5个百分点。大部分地方五保供养金在县一级实行分帐管理,全市年发放五保供养金399万元。
【城市低保】 截至12月底,全市已保对象为12573户29652人,占全市非农业人口的9.8%,其中,中央省属企业10290人,占全市已保对象的34.9%。全年累计救助低保对象350745人次,发放低保金1875.45万元,月人均补差53.47元。全市共清理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对象1076户3126人。全市县、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三级聘请53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和部分群众为低保监督员,所有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都成立了评审委员会和评议小组。
【双拥工作】 2004年,结合庆祝建军77周年隆重召开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动员大会;下发《鹰潭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领导小组,并调整充实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继设立双拥工作组织机构,确定了双拥工作联络员。市政府向全市旅游景点、公园、市内公交车、学校等单位颁发《关于印发双拥工作及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鹰府办字〔2004〕137号)后,各有关单位对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旅游、乘车免费共计60万元,为89名现役军人子女跨地段入学免收择校费117万元,为没有工作的随军家属发放生活补贴共计28.45万元,组织随军未就业家属培训两批次共计50人,市春、夏两季招聘会协调提供150多个工作岗位优先安置。以科技拥军为载体军地结对101对,达成科技拥军项目40余项,投入资金30多万元。驻军召开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驻鹰部队拥政爱民措施》。春节、“八一”期间,市各级党政领导走访慰问驻军官兵、军队离退休干部、重点优抚对象,县(市、区)举办各种联谊活动。
【优待抚恤】 按时间、按标准落实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经费,各县(市、区)落实年度增长经费30多万元,建立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县级统筹,并按标准发放城镇和农村义务兵家属和重点优抚对象的优待金;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减免政策,全市重点优抚对象减免医疗费金额达93万多元;完成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教育宣传工作和换发伤残人员新证件的准备工作;完成5名烈士的申报评烈工作;恢复和完成年度伤残人员评残调级工作;基层优抚服务网络得到进一步健全,对全市优抚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了轮训;投资400多万元改善优抚事业单位软硬件设施。
【社会福利】 第三批“星光计划”建设项目,通过省厅检查验收,省厅在原订117万元资助的基础上追加24万元资助金。第三批“星光计划”共8个建设项目,其中县城镇社会福利院、中心敬老院各1个、乡镇社会敬老院5个,乡镇光荣院1个,其中搬迁新建项目4个,改造扩建项目4个。项目新建建筑面积8605平方米,改造面积2303平方米。实际投入资金共528.5万元,其中当地政府财政投人共208万元,社会力量投人共34万元,自筹117.5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资助28万元,省厅福彩公益金资助141万元。2004年“明天计划”共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手术5例,并做到扩大捐赠、精心组织、降低手术风险、及时结算经费。全市福利生产销售收入达到20亿元,实现和税总额4500万元。销售电脑福利彩票932万元。国有福利院自费入院人员有所增长,实际进院自费收养人员共100人。贵溪福利院新建老年公寓、余江福利院新建儿童、老年公寓。国有福利院、民办福利院均组织护理人员参加省厅举办的培训班。
【殡葬改革】 2004年,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风景旅游区、市工业园区管委会与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殡葬改革责任状》,贵溪市殡仪馆已投入使用;余江县殡仪馆实行责任承包制;月湖区招商引资新建公墓,签订了协议,规划了公墓。各地民政部门在公墓区推进了低价位公墓。
【民间组织管理】 2004年共为8个社会团体办理注册登记手续,18个社会团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到年底全市共有各类民间组织235个。启动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登记管理和培育发展工作。5月31日,在全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余江县民政局作为全省惟一的民政部门作经验介绍。民间组织的年检,3月份部署,6月底结束,年检率达85%。
【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 2004年,经市政府批准,对市区原规划代号为24、25、31、43、10号路分别命名为桃里路、院里路、鹰东大道、金桥路、江北路,鹰东连接线上的大桥命名为鹰东大桥。320国道市区西段命名为三川大道。全市共设置街路巷牌600余块。全面完成两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贵溪万年线、贵溪余江南线的联合检查。经市政府批准,鹰潭市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鹰潭市边界管理办公室。
【扶贫开发】 2004年,全市贫困群众人均纯收入由2003年1089元提高到1385元,有350人脱贫解决了温饱。在组织指导村级扶贫规划实施抓点示范工作中,开展“三清三改”活动,使示范村——贵溪市周坊镇高门村逐步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为在其它重点村铺开此项工作奠定了基础。2004年,全市8个省定扶贫开发重点村共实施村级扶贫规划项目18个,项目完工率达到95%以上。通过协助组织春、夏、秋三季再就业和外出务工人员招聘洽谈会,全市共为重点村输出务工人员170人次,其中贫困户劳力103个。鹰潭市15位地级领导在各自挂点村结对各帮扶一名贫困女生,使她们能够享受城里人同等的义务教育。开展“帮扶济困献爱心”活动、无职党员设岗工作和“三培两带”活动及党员干部包户扶贫帮困活动。市妇联在全市组织开展“春蕾计划十元捐”活动,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已接收9万元捐款,使100名农村贫困女生和10名贫困女大学生领到助学金。
(翟江东)
【市民政局副县级以上干部名录】
局长;简四涛
副局长;黄碧江
党组成员:何丽华(女,助调)
纪检组长;王松泉
调研员:周存平 余文秀
助理调研员:汪社昌
扶贫和移民办主任;邵云
军供站站长;毛晓荣
精神文明
【概述】 2004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立足实际,服务大局,精心组织“告别陋习,树立新风”再行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教育和公民文明素质教育,整体推进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活动,积极开展“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美好新江西”主题教育活动和“开门评议机关”活动,为鹰潭率先崛起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告别陋习,树立新风”再行动】 3月20日市委、市政府在市影剧院召开“告别陋习,树立新风”再行动千人动员大会,表彰2003年度“十佳文明标兵”、“十佳文明家庭”。会后,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引导全市广泛开展“做一个可爱的鹰潭人”的大讨论。再行动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市领导深入社区开展督导活动的实施方案。市委书记黄建盛坐公共汽车、“打的”微服察陋习,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领导深入各社区督导“再行动”活动。市、区组织宣讲队伍,深入各社区宣讲督导。团市委开展学习龚九印志愿者环保行动,近千名志愿者参加活动仪式;市妇联组织了“妈妈劝赌队”,深入各社区、街道进行宣讲;市综治成员单位和各法律服务机构与37个社区结对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7000多名市民积极参与社区、街道、月湖区三个层次的文明礼仪、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竞赛活动。市妇联选送的周志远家庭表演的《花之缘》等节目被中央电视台《神州大舞台》栏目选中,周丽玲家庭节目也于7月份播出,这是建市20年来,鹰潭市群众性文艺节目首次走进中央电视台;月湖公安分局站前治安大队民警驱车100余里,把5名学生安全送到他们学校,受到群众交口称赞。10月6日,市委书记黄建盛在“告别陋习,树立新风”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办公室联合开展的一次督查活动情况通报上批示:“经过努力,情况明显好转,说明只要用心做事、认真做事,再难的事也可以办好,何况是搞好城市管理这样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希望各有关责任单位,真正负起责任来,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好,把人民关心的事情办好”。“再行动”的开展,规范了市民的行为,美化了鹰潭人的心灵,靓丽了鹰潭城,提升了鹰潭形象,为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奠定了基础。
【文明城市创建】 按照市委、市政府下发的《鹰潭市参加全省第三届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地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创建文明城市怍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龙头工程”,改善群众工作、生活环境的“民心工程”,创造良好投资环境的“形象工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创建规划,落实创建责任,加大力度,强化城市管理。月湖区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第三届“文明城区”,使鹰潭在该项活动中实现零的突破。
【文明村镇创建】 按照樟树现场会和8月1日召开的全省创建文明村镇工作会议精神,市再行动活动领导小组积极组织人员在各县(市、区)农村进行广泛调查,在反复论证、比较、筛选的基础上,推荐月湖区四青办事处杏树园村委会任家村小组参加“20个自然村和集中宣传10个在全省具有典型意义的‘文明小康示范村’创建点”的评比活动;呈报月湖区童家镇大塘村委会牌底村小组等16个村委会(村小组)参加“全省200家省级文明单位与200个自然村共建‘文明小康示范村’”的单位。全市“农村小康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转发了市文明委《〈关于在全市农村广泛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明行业创建】 牟内,市文明委组织协调铁路、电信、邮政等20个窗口行业,积极开展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的“满意在鹰潭”系列活动和“推广优质规范服务、倡导文明行业新风”活动。制定《鹰潭市文明行业创建评选办法》、《关于开展争创“十佳文明(诚信)窗口”、“十佳文明(诚信)企业”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争创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面推进旅游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通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市涌现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4个,省级文明单位40个,省级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20个,省级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1个,省级文明社区示范点1个,省级文明行业6个,市级文明单位106个。
【文明社区创建】 根据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鹰潭市创建文明社区的若干意见》,市文明委下发《关于鹰潭市创建文明社区的标准及管理办法》,结合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联合市综治办、市文化局等10个单位、部门下发《关于印发〈全市开展科教、文化、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工作方案〉通知》,联合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关于印发〈全市2004年“法律进社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市组织各类活动5000多次,参加群众9万多人次,受益群众达5万多人次,每个社区都建立法律服务机构,涌现省级文明社区示范点1个。
【“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美好新江西”主题教育活动】 一是广泛开展各种学习教育活动;二是举办各类文化活动;三是组织新闻宣传活动;四是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把“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美好新江西”融入到思想道德建设之中,贯彻到以“告别陋习,树立新风”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丰富思想内涵,拓宽创建途径,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境界和道德素质,为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作出努力。
(齐谷财)
【市委文明办负责人名录】
主任;范如虎(兼)
副主任;刘建平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5》
本年鉴设特载、大事记、大事专记、中国共产党鹰潭市委员会、鹰潭市人民政府、政协鹰潭市委员会、招商引资与区域协作等34个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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