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资金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05》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3885
颗粒名称: 维修资金管理
分类号: F293.33
页数: 1
页码: 201
摘要: 根据鹰潭市房产管理局下发的《关于规范市区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鹰房字〔2004〕3号),自2004年4月1日起,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得直接收缴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而是要求购房户将维修资金直接交到市房管局监管的银行专用账户上,实行专款存储。已在4月1日之前收缴的维修资金必须全部移交市房管局代管,实行专户存储。截至12月底,共累计归集维修资金950万元。
关键词: 鹰潭市 房产管理 维修资金

内容

市房管理局以鹰房字〔2004〕3号文下发《关于规范市区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从4月1日起,各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得直接收缴商品房专项维修资金,其收缴方式设为由购房户本人将维修资金直接交到市房管局监管的银行专用帐户上,实行专款存储。对4月1日前已收缴的维修资金必须全部移交市房管局代管,实行专户存储。至12月底,累计归集950万元。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5

《鹰潭年鉴.2005》

本年鉴设特载、大事记、大事专记、中国共产党鹰潭市委员会、鹰潭市人民政府、政协鹰潭市委员会、招商引资与区域协作等34个栏目。

阅读

相关人物

洪秀章
责任者
李晋志
责任者
王建
责任者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鹰潭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