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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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05》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3834
颗粒名称: 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分类号: F239.227
页数: 2
页码: 195-196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三个审计案例。第一个案例是关于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专项审计,发现存在虚假配套、挪用资金、违规开支和以领代报等问题。第二个案例是关于余江县和月湖区农业税征收和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调查,发现少核定计税面积、垫交农业税、虚列特产税收和减免款拨付不及时等问题。第三个案例是关于余江县和贵溪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审计,发现筹集不足、管理不规范、挤占挪用和审批不严等问题。
关键词: 鹰潭市 行政审计 专项审计

内容

1.对全市2001年至2003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发现;一是项目资金存在虚假配套,2002年余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将上级拨入的资金汇转县财政局和省财政厅128万元,作为项目配套资金,形成资金虚假配套。二是挪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001年11月,余江县财政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借给县会计管理中心100万元,用于银行揽储,2002年6月归还,挪用资金时间长达半年之久,未收取利息或资金占用费。三是违规开支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003年,余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在农业综合开发支出中列支征地费532991元,违反国家有关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的政策规定。四是以领代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2002年,余江县阳光公司、大发公司以“收款收据”向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领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政无偿资金24.5万元,其中大发公司21.555元,阳光公司3万元。违反财政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帐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贵溪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审计被省审计厅评为优秀审计项目。
  2.对余江县和月湖区2003年及2004年1至5月农业税征收、减免和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发现;一是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时少核定农业税计税面积,经抽查余江县、月湖区部分村委会都存在税费改革时少核定计税面积的问题。二是为了完成农业税征收任务,用借款和其他资金垫交农业税1538599.48元。其中余江县1385282元,月湖区153317.48元。2003年,余江县马荃镇政府财务垫交农业税217449元,马荃镇各村委会垫交268157.44元,画桥镇财政所垫交72252元,潢溪镇政府财务垫交112000元;月湖区童家镇政府以代管经费垫交农业税6695778元,童家镇大塘、化溪等村委会向镇会计服务中心借款垫交3562316元,夏埠乡政府财务垫交50736.54元。三是虚列农业特产税收入500000元,长防林国债项目虚拟配套资金125000元。四是农业税减免款未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针对存在问题,审计部门提出改正意见和建议,审计报告引起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以鹰府发〔2004〕28号文批转审计报告,要求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3.对余江县人民政府和贵溪市人民政府2003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发现;一是低保资金筹集不足,余江县预算少安排低保资金29.9万元,贵溪市预算少安排低保资金122.63万元。二是低保资金管理未单独设帐,而是与其他民政资金捆在一起使用,无法正确反映年初余额和利息收入。三是低保资金未做到专款专用,存在挤占挪用现象。四是低保资金管理和发放中审批不严,发放不及时。针对存在问题,审计部门提出了改正意见和建议,审计报告引起了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以鹰府发〔2004〕30号文批转审计报告,要求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5

《鹰潭年鉴.2005》

本年鉴设特载、大事记、大事专记、中国共产党鹰潭市委员会、鹰潭市人民政府、政协鹰潭市委员会、招商引资与区域协作等34个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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