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职务犯罪案件专项行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05》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3172
颗粒名称: 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职务犯罪案件专项行动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1
页码: 101
摘要: 本文记述了鹰潭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职务犯罪案件的专项行动。具体案例是贵溪市检察院根据受害人举报,对城市监察大队的两名中队长傅炜和邱列勇进行了非法拘禁案的立案侦查。经调查,发现这两名犯罪嫌疑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非法拘禁了两个外地人长达26个小时,并伴有殴打和逼供,导致其中一人受轻伤。贵溪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两名嫌疑人实施了刑事拘留,并于3月18日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城市监察大队的大队长胡辉也参与并实施了非法拘禁和殴打,因此贵溪市检察院于4月20日对胡辉涉嫌非法拘禁犯罪进行了立案侦查,4月22日侦查终结,4月26日对三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6月17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胡辉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期执行1年6个月;傅炜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执行1年;邱列勇则免予刑事处分。
关键词: 鹰潭市 监察大队 刑事拘留

内容

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职务犯罪案件专项行动。3月4日,贵溪市检察院根据受害人举报,对该市城市监察大队四中队中队长傅炜、副中队长邱列勇非法拘禁案立案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在清理乱贴垃圾广告的行政执法过程中,非法拘禁两个无辜的外地人达26个小时,且伴有殴打、逼供,致使其中一人轻伤甲级。该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两犯罪嫌疑人实行刑事拘留,3月18日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该市城市监察大队大队长胡辉组织参与非法拘禁并实施殴打,涉嫌犯罪,贵溪市院于4月20日对胡辉涉嫌非法拘禁犯罪进行立案侦查,4月22日侦查终结,4月26日对三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6月17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胡辉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期一年零六个月;傅炜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邱列勇免予刑事处分。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5

《鹰潭年鉴.2005》

本年鉴设特载、大事记、大事专记、中国共产党鹰潭市委员会、鹰潭市人民政府、政协鹰潭市委员会、招商引资与区域协作等34个栏目。

阅读

相关人物

张愚
责任者
邹晓春
责任者
傅炜
相关人物
邱列勇
相关人物
胡辉
相关人物

相关地名

鹰潭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