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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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05》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3171
颗粒名称: 审判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3
页码: 101-103
摘要: 本文讲述了2004年,市中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80件,审结262件。其中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1件89人,二审刑事案件57件,判处罪犯2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26人;审结一二审民商事案件163件,涉案标的额8293.55万元;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件,二审行政案件7件,国家赔偿案件1件;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6件,执结27件(含旧存),执行标的额6340.05万元,执行率84.4%。各基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542件,审结2531件(含旧存,下同)。其中,刑事审结341件476人,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人犯350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56人;审结民商事案件2163件;审结行政案件27件,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03件;新收各类执行案件641件,已执行698件,执行标的额3090.1万元。
关键词: 鹰潭市 市中级法院 案件审理

内容

【概述】 2004年,市中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80件,审结262件。其中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1件89人,二审刑事案件57件,判处罪犯2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26人;审结一二审民商事案件163件,涉案标的额8293.55万元;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件,二审行政案件7件,国家赔偿案件1件;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6件,执结27件(含旧存),执行标的额6340.05万元,执行率84.4%。各基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542件,审结2531件(含旧存,下同)。其中,刑事审结341件476人,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人犯350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56人;审结民商事案件2163件;审结行政案件27件,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03件;新收各类执行案件641件,已执行698件,执行标的额3090.1万元。
  【强化审判职能】 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一是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二是依法严惩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三是依法惩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在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有序发展方面,一是妥善审理破产案件,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家、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二是依法审理工程承包、购销、房地产交易纠纷,尤其是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村征用土地补偿、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等社会各界关注案件,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审理涉农案件,稳定农村承包合同等经济秩序。四是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五是依法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侵权纠纷案件,注重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在支持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对合法的行政行为予以支持,对不合法的行政行为予以撤销,并加大协调力度,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结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 一是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召开各类业务会议,就有关审判工作提出规范性指导意见。修订办案规程,完善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加强监督指导的针对性,有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全市法院审结的2531件一审案件,大部分当事人服判息诉,不服提出上诉的只有183件,占7.2%,且在二审中大部分被维持。二是开展审判业务专项检查。对全市法院1998-2004年上半年审理的76件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全面检查。抽查了2001年以来审理的刑事、行政、再审案件5151件。清理超审限和超期羁押案件,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进行了整改。三是集中处理涉诉信访。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2560多人次,疏理排查出涉诉上访案件68件,已处理61件,处理率为897%,息诉率为67.2%。对其中20件案件提起再审,已审结18件。其中维持原判6件,调解1件,改判11件,还有2件正在审理之中。据省高院通报,2004年1-11月份鹰潭市到省高院上访人数与上年同比下降82.2%,上访人数排位由全省第三位下降到第十一位。市中级法院信访工作被评为全市先进单位。四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高计算机在审判工作中运用水平,月湖区和余江县法院建立了计算机局域网,促进了审判质量的提高。挤出资金购置了车辆、警戒、办公自动化等装备,实行庭审记录电脑化,裁判文书印刷标准化。规范庭审警戒、人犯押解、安全保卫工作,同时建立了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机制,确保审判工作安全进行。
  【司法为民措施进一步落实】 一是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公民诉讼权利得到及时、正确行使,推行各种便民措施,在立案大厅设置了桌椅及纸和笔,安放了饮水机,完善了便民设施;公布审判流程图、诉讼收费标准、法官纪律和举报电话,印发诉讼须知和举证通知,实行诉讼和执行风险提示制度;在乡镇设立办案联系点,开展巡回审理,方便群众诉讼。着力完善立案工作制度,立案时注重审查诉讼主体、诉讼请求,固定争议焦点,开展调查取证、诉讼保全、调解处理做好各种庭前准备辅助工作,使审判法官在开庭前避免与当事人接触,防止先人为主、裁判不公。省高院充分肯定鹰潭市法院立案改革工作,并在鹰潭市召开了全省法院经验交流现场会。全面落实公开审判的各项制度,突出裁判文书的认证说理,使裁判文书成为展示法院文明办案、公正司法的载体。二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确保经济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的范围,先后为贫困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28万余元。实行执行收费改革,受理执行案件时一律不预收申请执行费。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纠纷案件中,注重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三是大力开展执行工作,确保打赢官司的当事人依法及时实现权利。对清理出历年累积未执行案件710件,加大执行力度,已执行230件,执行标的额3000余万元。规范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制度,确保公正执行。讲究执行艺术,注重执行和解,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的权益,市中级法院有70%是通过和解执行结案的。
  【审判队伍素质提升】 一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廉洁,突出把警示教育放在首位,做到警钟常鸣。制定并严格执行一系列规章制度,从机制上堵住腐败源头。着力规范律师与法官关系,尊重律师的执业权力,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落实领导干部“一岗位双责”,同时从社会各界聘请30名廉政监督员,加强管理和监督。对群众举报,认真查处,全年共查处群众来信来访举报26件,没有发现干警违法违纪现象。二是加强与人大、政协的工作联系,自觉接受监督。对市六届人大和政协一次会议期间审议和评议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逐条分解,落实责任,认真办理,及时反馈。认真办理党委、人大转办的人民群众来信51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开庭审理案件46件次,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对市中院两名法官述职评议工作。对评议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三是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努力提高队伍素质。抓好学历教育,全年已有10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还有42人正在参加本科学历教育,另有3人参加研究生课程学习,4人攻读硕士学位。加大培训力度,选派74人次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培训费用和培训人数都有较大幅度增加。开展岗位训练,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办法官论坛、召开研讨会、庭审竞赛等方式,提高法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四是深入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和“星级创优”活动。全市法院有两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月湖区法院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和全省法院系统“人民满意五星单位”;余江县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人民满意五星单位”和全市党的建设“三项创建活动”红旗单位;贵溪市法院被评为全市社会治安综治工作先进单位;有7人次被评为全省级先进个人,18人次被评为市级先进个人。贵溪市法院官盱华被评为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县级以上干部名录】
  院长:赖永芳
  副院长:魏洪光 李佳寿 彭建
  纪检组长:张水才
  审判员:谢建设 张四贵 彭明华 石约(女)
  审委会委员:曾宪章
  调研员:刘家和 魏天保
  庭长:史继衡 廖卫星 邹静(女) 刘细样
  助理调研员:詹寿兴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5

《鹰潭年鉴.2005》

本年鉴设特载、大事记、大事专记、中国共产党鹰潭市委员会、鹰潭市人民政府、政协鹰潭市委员会、招商引资与区域协作等34个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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