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根样、张建新泼硫酸故意伤害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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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05》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3166
颗粒名称: 张根样、张建新泼硫酸故意伤害案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1
页码: 10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张根样和张建新在月湖区故意泼硫酸伤害他人,造成受害人重伤甲级、伤残四级,并引发社会强烈反响。检察机关指控张根样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并已执行;张建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
关键词: 鹰潭市 犯罪打击 人权保障

内容

月湖区张根样、张建新泼硫酸故意伤害他人,造成受害人重伤甲级,伤残四级,社会反映强烈。经检察机关有力指控,被告人张根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并已执行死刑;张建新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5

《鹰潭年鉴.2005》

本年鉴设特载、大事记、大事专记、中国共产党鹰潭市委员会、鹰潭市人民政府、政协鹰潭市委员会、招商引资与区域协作等34个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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