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检察·审判·司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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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05》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3151
颗粒名称: 公安·检察·审判·司法
分类号: D631;D926.22;D926.32
页数: 10
页码: 96-105
摘要: 本文讲述鹰潭市2004年公安、检察、审判、司法包括概述、公安工作与时俱进、抓早、抓小、抓苗头,维护社会稳定、严打严治,推动社会治安、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基层基础工作、全警大练兵的三个变化等情况。
关键词: 公安 检察 审判 司法

内容

公安
  【概述】 2004年,市公安机关以贯彻全国“20公”、全省“24公”和中央11号文件、省委13号文件为主线,大力加强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鹰潭继续保持全省比较稳定的地市之一。全市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总体情况是:“五个没有”、“五个下降”、“五个提高”。“五个没有”:即没有发生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法轮功”人员赴省进京滋事事件,没有发生在全省有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没有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没有发生内部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五个下降”:一是刑事发案3382起,同比下降5.2%。二是可防性案件下降。其中盗窃2245起、下降7.5%,抢劫254起、下降2.3%,抢夺164起、下降2%。三是受理治安案件3569起,同比下降87%。四是交通、火灾事故主要指数下降。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三降一平”,即起数292起、下降21.29%,受伤249人、下降20.45%,经济损失115.6万元、下降19.25%,死亡88人、与上年持平。共发火灾事故221起、下降27.4%,经济损失39.2万元、下降59.3%,连续19年无重特大火灾事故。五是涉及公安机关的投诉、举报下降。群众到纠风部门和到公安机关来信来访共67起,同比下降36%。“五个提高”:一是破案数提高。共破案2879起,同比提高2%。二是治安防控力度提高。街面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群众安全感有所增强。三是办案质量有所提高。全市批捕率86%,起诉率90%,较上年均有提高。四是民警体能、技能提高。通过全警大练兵,民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体能、技能大有提高,健康状况明显好转。五是警务保障能力提高。市、县公安机关人均经费分别达到4万、3万元以上,较上年有提高。
  【公安工作与时俱进】 一是深入对全国“20公”、全省“24公”的传达、学习和领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公安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巩固,直接关系到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长治久安,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二是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全省“24公”结束后,市政府专门听取了分管领导及市公安局的汇报。5月14日,市委出台了5号文件,提出了贯彻中央《决定》、省委《贯彻意见》的16条实施办法,解决了一系列长期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经费保障上各级、各地都采取提高罚没款返还比例、解决专项资金等方法,加大了对公安经费的投入;全市财政追加监管场所、无房所等建设经费360万元;政治上尽量增加非领导职数,缓解民警严重压职压级的问题;生活上普遍实行民警年休假、体检等制度,为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全市解决了50多名非领导职务,落实了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体检经费。公安机关组织人事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县公安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的领导干部由本级公安机关任免,县(市、区)公安局政委由副县级干部担任并在本市交流。编制上各地积极制定招录警计划,全市计划增编180人,已招录56人。
  【抓早、抓小、抓苗头,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加强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组织开展了“铁钳行动”、“震慑行动”、“天鹰计划”等专项打击行动,及时发现并处置好“7·20”法轮功人员开办“新天地”幼儿园情况,破获“法轮功”案件11起,抓获“法轮功”违法犯罪人员28人,劳教3人,刑拘8人,治安拘留10人,收缴各类“法轮功”宣传品3800余份,遏制了“法轮功”反弹势头。同时,建立社会调查工作机制,加强“网上”斗争和监控,收集掌握敌社情98条,排查不稳定因素23处,做好了台湾公投、禽流感、“六四”敏感期社会稳定工作。二是坚持不稳定因素逐月排查制度,对排查出来的81起不稳定隐患,通过努力消除30起,对每起隐患在坚持按月上报党委政府、通报有关部门的同时,力求超前预警,密切关注,防范未然,妥善化解了首钢四建公司退休职工“两会”期间以物价上海、退休工资未增加为由串联上访,余江云塘村上访人员密谋聘请外界媒体炒作云塘事件等一批不稳定因素,有效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同时,深入开展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上访问题,对排查出的87起问题,定领导、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已办结73起,办结率84%。三是以处置得好为重点,积极预防、妥善处理了一批群体性事件。适时果断地处置了“1·9”市陶瓷厂与白露镇曹坊彭家土地权属纠纷事件,“3-22”首钢四建职工因限电上访事件,“5·15”贵溪周坊杨、黄两村土地权属纠纷事件,“6·2”贵溪银矿部分职工因安置不满擅自停产事件,“6·21”余江高公寨林场与贵溪周坊十家排村山林权属纠纷事件等30余起群体性苗头事件;妥善处置了“8·19”贵溪周坊杨家村因土地权属纠纷引发的斗殴事件,有效防止了事态扩大。此外,全市公安机关圆满完成了春节、春运、全国和省市“两会”、“五·一”、端午节、国庆节以及首长来鹰视察等重大安全保卫、警卫任务,确保了安全和稳定。
  【严打严治,推动社会治安】 2004年,全市共发刑事案件3382起,较去年同期下降5.2%。工作中,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有的放矢地开展不间断的专项打击和集中行动,全年共破案2879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542人,刑拘952人,提请逮捕669人,劳教109人,打掉犯罪团伙37个136人。主要是抓好了四个行动:一是“命案必破”专项行动。集中精兵强将对现发和历年命案进行大会战,建立挂牌督办、分工包案责任制,现发命案做到赶赴现场快、开展调查快、确定重点快、审查突破快、办结案件快,年内现发28起命案,破获26起,破案率92.8%,位居全省第三,其中余江县、月湖区龙虎山景区现发命案全部告破,占县(市区)总数的75%。成功侦破了月湖“2·14”、“3·17”、“5·23”杀人案,余江“2·15”“3·06”、“5·17”杀人案,贵溪“6·25”“6·27”杀人案,龙虎山“2·22”杀人案等一批大要案件。同时,成功侦破了“2003.8.6”月湖白露持枪杀人案等7起历年未破命案,破案率22.6%,位居全省第五位。二是“打两抢反盗窃、破大案”专项行动。全市共破获盗窃案件2245起,抢劫案件254起,打掉盗窃团伙25个83人,抢劫团伙6个30人,有效遏制了侵财性案件多发的势头。三是针对不法分子携带管制刀具、枪铳进入公共场所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情况,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行动,共收缴枪铳312支,子弹4000多发,管制刀具1008把,赌博机316台,查破案件41起,刑拘8人,治安拘留24人,并在市东湖休闲广场等地举办了巡回成果展览,取得了很好的教育震慑、宣传效果,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同时,深入开展校园周边、国企周边、排除“黄、赌、毒”等专项整治行动,对58个治安重点地段进行了集中整治,打击处理了24名乡霸、村霸、市霸。深入开展禁毒严打行动。共破获贩毒案件39起。查处赌博案件146起,摧毁赌博团伙6个,查处违法人员389人,收缴赌博机687台。针对“六合彩”在鹰潭市周边地区出现的情况,开展了严密阻击“六合彩”专项行动,实行对外阻、对内控、断源头、全面防,确保了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六合彩”赌博活动。查处卖淫嫖娼案件66起127人,摧毁卖淫窝点6个,出动警力120人次,清查歌舞娱乐场所113场次,有效净化了治安环境。四是“两打一追”专项行动。针对人夏以来的治安特点,从6月份开展部署开展了“两打一追”百日攻势,集中打击暴力性犯罪、侵财性犯罪,集中追捕各类逃犯,保持了凌厉的斗争攻势。
  【打防结合,预防为主】 一是严格治安管理。开展了经常性的出租屋、流动人口清查统一行动,以提高重点人口管控率为重点,健全流动人口通报协查制度,落实失控倒查责任制。加强公共娱乐场所复杂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把经常性管理教育与区域性的专项整治相结合,取得明显成效。加强“网吧”治安管理,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对全市94家网吧进行全面检查,取缔16家违规网吧。二是严密治安防控。一方面,完善打防控一体化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和完善卡口防控国道交通治安防控网格化巡逻防控、社区警务防控和边际联防联控“五个战略”。在城区部署“三级”巡防网络,一级巡防由市局交、巡警负责市11条主干道,二级巡防由各派出所负责次干道及小街小巷,三级巡防由社区民警组织内保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及志愿者负责社区,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的方式和两班倒、夜间工作制等勤务运作,取得明显效果。自7月中旬实施以来,城区盗窃两抢案件分别下降157%、221%。另一方面,进一步探索交、巡警责任捆绑、联勤运作机制。加强整体联动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交、巡警的专业优势,加强协作,延伸手臂,有效提高了对交通治安的动态管控能力。此外,加强金融单位安全防范工作,开展了金融系统保安武装押运试点,加强了内部单位安全防范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增强防控效能。三是加强民用爆炸、危险、剧毒物品安全监管,强化日常检查,堵塞管理漏洞,集中销毁了一批危险、爆炸物品,其中炸弹14枚、地雷1枚、手雷19枚。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严格机动车和驾驶员源头管理,强化路检路查,大力治理事故多发路段,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活动,不间断地开展了春运交通秩序整治,县乡道路客运安全整治,“五一”交通安全整治,超载超限车辆整治,“百日交通安全竞赛”等一系列行动,纠违章,查隐患,治秩序,严管理。今年以来共发交通事故292起,受伤249人,经济损失115.6万元,死亡88人,同比分别下降21.29%、下降20.45%、19.25%,死亡人数与上年持平。加强消防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消防专项治理,提高了安全监管效率和水平。全市共发生火灾事故257起,同比下降14%,死亡1人,受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447万元,同比下降56%,连续19年无重特大火灾事故。
  【基层基础工作】 一方面,继续加强派出所规范化建设,对全市43个派出所规范化建设“百日竞赛”活动进行等级评定,全市有2个所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一级所,5个被省厅评为二级所,18个所被评为三级所。同时,以实施社区警务为载体,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强化派出所人口管理和治安管理,加强群防群治,努力把各项管理和防范措施落实到基层。另一方面,推进警务工作改革,提高公安工作效率和质量。探索交、巡警责任捆绑、联勤运作机制,加强协作,延伸手臂,提高了对交通治安的动态管控能力。针对各类纠纷牵扯派出所大量警力的状况,建立司法所、派出所纠纷联动联调机制,成立“两所”纠纷联调工作室,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及时分流。市局将主要警种3个正科、2个副科职位拿出竞争上岗,形成鼓励干活、鼓励学习、鼓励正气、公开公平公正用人的导向。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实行了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合署办公。加强用警制度改革,抽调机关60多名警力充实一线,更大限度地把警力沉到基层,摆上街面。改革基层勤务制度,推行“弹性工作制”、“错时工作制”,把警力向案件多发时段、路段、部位延伸,让民警有更多时间走上街头、走进社区、走近群众。此外,全面实施“科技强警”战略,以“金盾工程”为龙头,带动和促进公安工作的现代化。指纹破案大会战取得全省破案第一,人均破案第一的好成绩,县级刑事技术室在全省设区市率先100%达标;兴建了一批卡口监控、社区警务监控、看守所监控、计算机培训中心、信息通信二、三级网等技术设施;购置了PCR、毒化鉴定等刑事技术设备;投入70多万元完成市看守所供水工程改造,看守所监控设施得到省、市领导高度评价;完成市强制戒毒所前期规划,评审、设计和国债资金争取工作,已落实第一期国债资金150万元;完成技侦大楼建设、搬迁,完成交警培训中心、交警直属大队办公综合楼主体工程,完成110、119、122三台合一指挥系统前期设计、论证等工作,一期工程即将开工;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系统,完善法定不准出境人员报备系统,加强人口信息资料采集,国家工作人员报备1067人,全市批准出国(境)2562人次,较上年增长54.5%,未发生一例在国外进行非法陶瓷展销和在香港进行非法活动问题。
  【全警大练兵的三个变化】 年初,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全体民警广泛深入地开展大练兵活动,通过大练兵队伍出现了三个变化:一是民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体能,技能明显提高。封闭集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课余自练,练兵场面如火如荼;冬泳队、篮球队、乒乓球队、羽毛球队,练兵氛围热火朝天。呈现“三多三少”的喜人局面:喝酒的少了、健身的多了,闲暇时间少了,钻研业务多了,得过且过的不了争先创优的多了,民警身体结实了,精神更足了,斗志更旺了,工作更有劲了,家庭更幸福了。从体检情况看,民警健康情况明显好转,健康率达69%。二是立功创模大有进步。贵溪流口派出所教导员施华山光荣当选“全国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市局指挥中心主任肖军光荣参选“第13届江西省十大杰出青年”,指纹破案被评为全国先进,消防大练兵取得全省第二名的好成绩,市看守所与武警中队的“三共”建设被武警总部评为先进单位,全市公安机关营造了人人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三是公安宣传互动发展。弘扬主旋律,增强感染力,公安宣传一派生机,精品不断。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法制在线》、《社会与法》、《生活567》以及《警察人生》等栏目先后播出施华山专题和系列报道,全年共在中央级媒体用篇110篇,省级141篇,地市级402篇,公安宣传数量和质量创历史新高。
  (汪荫棣)
  【市公安局副县级以上干部名录】
  局长:朱浔
  副局长:张安其 杨勇玉 余新辉 王建平 杨林
  党委副书记:李长开
  刑侦支队支队长:郭远明
  巡警支队支队长:艾胜太
  交警支队政委:童让林
  市公安干部学校校长:吴龙志
  市610办副主任:温阿义
  调研员:彭来祥
  助理调研员:刘春秀(女)谢火生 董敬国
  检察
  【概述】 2004年,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检察业务有新的进步,队伍建设有新的变化,服务大局的意识有进一步增强,检务保障和信息化建设有新的提高,各项工作开展平稳健康,为鹰潭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全年共审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71人,提起公诉559人。其中,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376人,提起公诉350人。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4件47人,侦查终结43件47人,移送审查起诉37件41人,已向法院提起公诉29件43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15件19人。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案件35件38人,大案22件,要案1件;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9件9人。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0件。经监督立案后,批准逮捕8件14人,提起公诉7件13人,判刑7件13人。对侦查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件(次),发出检察建议17件(次)。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经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或缺乏充足证据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94人,不起诉62人。对构成犯罪而没有提请批准逮捕或移送审查起诉的,建议追捕43人,追诉11人。
  【服务发展第一要务】 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围绕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克服简单就案办案、单纯追诉的做法,对来自正在转制的国有企业的举报,认真甄别,慎重对待,防止极少数人因未满足个人利益上访举报,而达到阻挠转制的目的,力求取得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贵溪市院在审查浙江客商叶某非法采集松脂涉嫌盗窃犯罪案时,综合考虑具体案情,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驻鹰浙江企业家投资协会送来了“感谢贵溪市检察院,秉公执法关爱外商”的牌匾,叶增加了在鹰潭的投资,并且主动邀客商来鹰潭投资办厂。市检察院在审查批捕许素华等12人在上海盗窃贵溪冶炼厂价值几百万元的进口铜材案时,为保护受害企业合法权益,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没有因为地域管辖问题推诿,依法作出了批捕决定。
  【推进法治文明进程】 既严厉打击犯罪,又尊重保障人权,既注意收集有罪、罪重证据,又注意收集无罪、罪轻证据。树立依法、文明、客观、公正的执法理念。注重发挥化解和疏导社会矛盾的重要功能,积累运用法律、制度和司法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缓解社会压力的经验。严格依法办案、文明办案,慎用羁押强制措施。去年在立案查办的47名职务犯罪嫌疑人中,未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35人。依法适用无逮捕必要相关法律条款,未决定逮捕29人。坚持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权利。对没有逮捕必要和有被挽救条件的青少年依法作出不捕决定,并积极支持和实施挽救措施。
  【张根样、张建新泼硫酸故意伤害案】 月湖区张根样、张建新泼硫酸故意伤害他人,造成受害人重伤甲级,伤残四级,社会反映强烈。经检察机关有力指控,被告人张根样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并已执行死刑;张建新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吴坚涉嫌受贿案】 根据群众举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复同意,农行原上饶市分行行长吴坚涉嫌受贿案由鹰潭市人民检察院管辖。2004年11月25日鹰潭市检察院决定对吴坚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同日决定刑事拘留,12月8日决定逮捕。经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吴坚在2000年3月~2003年4月任鹰潭市农行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人民币共38.36万元。
  【黄金发涉嫌贪污案】 6月18日,贵溪市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犯罪对该市粮食局新田粮管所所长黄金发立案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黄金发,男,38岁,汉族,高中文化,贵溪市新田粮管所所长。2003年4月~2004年5月任新田粮管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收粮款的方式贪污粮食购销款,共计110万元,于2004年6月携款潜逃。该案系该市历史上首起超过100万元的贪污大案。
  【首例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会】 抢劫犯罪嫌疑人彭某,现年15岁,作案时系在校学生,且属未遂,又系初犯、偶犯;为挽救失足青少年,经月湖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同意,拟作不起诉处理,并决定先行公开听证。此次听证会邀请了区人大、区关工委、团区委、月湖公安分局、律师代表参加。先后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承办人意见、犯罪嫌疑人及其监护人意见予以了听证。各方代表听证后一致赞同对彭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对检察机关的这一做法给予了赞扬和充分肯定,同时建议检察机关加强跟踪考察,汇同家庭、学校等部门扎实搞好帮教工作。休会期间,区院检委会结合听证情况集体研究,对犯罪嫌疑人彭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随即公开宣布。
  【职务犯罪案件清理】 为切实提高办案质量,解决案件久拖不结的现象,根据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10月份全市检察机关对2003年12月25日前立案,2004年10月20日前未结案的职务犯罪积案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积案35件36人并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已撤案23件23人,不诉1件1人,已向法院起诉4件5人,移送公安机关并案起诉1件1人,在逃未结6件6人。除犯罪嫌疑人在逃未结案外,全市检察机关已没有2003年12月25日前的积案。
  【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职务犯罪案件专项行动】 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职务犯罪案件专项行动。3月4日,贵溪市检察院根据受害人举报,对该市城市监察大队四中队中队长傅炜、副中队长邱列勇非法拘禁案立案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在清理乱贴垃圾广告的行政执法过程中,非法拘禁两个无辜的外地人达26个小时,且伴有殴打、逼供,致使其中一人轻伤甲级。该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两犯罪嫌疑人实行刑事拘留,3月18日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该市城市监察大队大队长胡辉组织参与非法拘禁并实施殴打,涉嫌犯罪,贵溪市院于4月20日对胡辉涉嫌非法拘禁犯罪进行立案侦查,4月22日侦查终结,4月26日对三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6月17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胡辉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期一年零六个月;傅炜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邱列勇免予刑事处分。
  【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 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制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检察院牵头召开了公安、工商、质检等十二家行政执法单位参加的座谈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工作联系的意见》,建立了联动机制,形成了打击合力。专项立案监督的典型案件有晏某生产加工假冒名牌洗衣粉案,查获假冒商标2.8万个,扣押成品247件,半成品1600件,生产设备2台等物;周某非法销售非碘食盐案,查获非碘食盐271吨。
  【处理涉法上访专项活动】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时制定了活动方案,在党委的统一部署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集中处理涉及检察环节的上访问题。全年共办理高检院、省院、市人大、市政法委交办涉法上访案件11件,并及时反馈了查办结果。对2003年以来涉法上访案件进行排查清理,共清理27件涉法上访案件,逐案落实督办单位、督办领导和责任人,已全部办结。
  【信息化建设】 2004年,市检察院技术装备建设投入资金近150万元,高标准建设了讯问监控室;开通了省院至市分院机要通道,实现了无纸化加密公文传输;建起了多媒体示证系统支持出庭公诉;新购置51台联想高配置液晶电脑,电脑装备已达到人均一台的标准,已建成机关局域网,并全部开通了因特网、专线网;新添置警务用车4辆,共有9辆警务用车,保障了办案用车需要。新安装固定电话30部,办公电话60部,并与电信部门达成了公务通服务协议,做到了每个办公室均有一部固定电话,改善了全院干警的办公条件。
  (邹晓春)
  【市人民检察院副县级以上干部名录】
  检察长:罗晓泉
  副检察长:罗晓玲(女)郑德泉
  纪检组长:刘俊
  政治部主任:吴仁祥
  副县级检察员:姚仕宏 桂火发 梁光荣 王湖 林梅兴 刘银萍(女) 史国钧
  调研员:高芳彪 蔡先初
  助理调研员:廖克炎
  审判
  【概述】 2004年,市中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80件,审结262件。其中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1件89人,二审刑事案件57件,判处罪犯2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26人;审结一二审民商事案件163件,涉案标的额8293.55万元;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件,二审行政案件7件,国家赔偿案件1件;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6件,执结27件(含旧存),执行标的额6340.05万元,执行率84.4%。各基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542件,审结2531件(含旧存,下同)。其中,刑事审结341件476人,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人犯350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56人;审结民商事案件2163件;审结行政案件27件,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03件;新收各类执行案件641件,已执行698件,执行标的额3090.1万元。
  【强化审判职能】 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一是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二是依法严惩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三是依法惩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在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有序发展方面,一是妥善审理破产案件,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家、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二是依法审理工程承包、购销、房地产交易纠纷,尤其是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村征用土地补偿、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等社会各界关注案件,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审理涉农案件,稳定农村承包合同等经济秩序。四是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五是依法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侵权纠纷案件,注重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在支持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对合法的行政行为予以支持,对不合法的行政行为予以撤销,并加大协调力度,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结合《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 一是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召开各类业务会议,就有关审判工作提出规范性指导意见。修订办案规程,完善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加强监督指导的针对性,有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全市法院审结的2531件一审案件,大部分当事人服判息诉,不服提出上诉的只有183件,占7.2%,且在二审中大部分被维持。二是开展审判业务专项检查。对全市法院1998-2004年上半年审理的76件减刑、假释案件进行全面检查。抽查了2001年以来审理的刑事、行政、再审案件5151件。清理超审限和超期羁押案件,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进行了整改。三是集中处理涉诉信访。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2560多人次,疏理排查出涉诉上访案件68件,已处理61件,处理率为897%,息诉率为67.2%。对其中20件案件提起再审,已审结18件。其中维持原判6件,调解1件,改判11件,还有2件正在审理之中。据省高院通报,2004年1-11月份鹰潭市到省高院上访人数与上年同比下降82.2%,上访人数排位由全省第三位下降到第十一位。市中级法院信访工作被评为全市先进单位。四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高计算机在审判工作中运用水平,月湖区和余江县法院建立了计算机局域网,促进了审判质量的提高。挤出资金购置了车辆、警戒、办公自动化等装备,实行庭审记录电脑化,裁判文书印刷标准化。规范庭审警戒、人犯押解、安全保卫工作,同时建立了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应急机制,确保审判工作安全进行。
  【司法为民措施进一步落实】 一是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公民诉讼权利得到及时、正确行使,推行各种便民措施,在立案大厅设置了桌椅及纸和笔,安放了饮水机,完善了便民设施;公布审判流程图、诉讼收费标准、法官纪律和举报电话,印发诉讼须知和举证通知,实行诉讼和执行风险提示制度;在乡镇设立办案联系点,开展巡回审理,方便群众诉讼。着力完善立案工作制度,立案时注重审查诉讼主体、诉讼请求,固定争议焦点,开展调查取证、诉讼保全、调解处理做好各种庭前准备辅助工作,使审判法官在开庭前避免与当事人接触,防止先人为主、裁判不公。省高院充分肯定鹰潭市法院立案改革工作,并在鹰潭市召开了全省法院经验交流现场会。全面落实公开审判的各项制度,突出裁判文书的认证说理,使裁判文书成为展示法院文明办案、公正司法的载体。二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确保经济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的范围,先后为贫困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28万余元。实行执行收费改革,受理执行案件时一律不预收申请执行费。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纠纷案件中,注重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三是大力开展执行工作,确保打赢官司的当事人依法及时实现权利。对清理出历年累积未执行案件710件,加大执行力度,已执行230件,执行标的额3000余万元。规范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制度,确保公正执行。讲究执行艺术,注重执行和解,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的权益,市中级法院有70%是通过和解执行结案的。
  【审判队伍素质提升】 一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廉洁,突出把警示教育放在首位,做到警钟常鸣。制定并严格执行一系列规章制度,从机制上堵住腐败源头。着力规范律师与法官关系,尊重律师的执业权力,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落实领导干部“一岗位双责”,同时从社会各界聘请30名廉政监督员,加强管理和监督。对群众举报,认真查处,全年共查处群众来信来访举报26件,没有发现干警违法违纪现象。二是加强与人大、政协的工作联系,自觉接受监督。对市六届人大和政协一次会议期间审议和评议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逐条分解,落实责任,认真办理,及时反馈。认真办理党委、人大转办的人民群众来信51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开庭审理案件46件次,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对市中院两名法官述职评议工作。对评议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三是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努力提高队伍素质。抓好学历教育,全年已有10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还有42人正在参加本科学历教育,另有3人参加研究生课程学习,4人攻读硕士学位。加大培训力度,选派74人次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培训费用和培训人数都有较大幅度增加。开展岗位训练,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办法官论坛、召开研讨会、庭审竞赛等方式,提高法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四是深入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和“星级创优”活动。全市法院有两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月湖区法院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和全省法院系统“人民满意五星单位”;余江县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人民满意五星单位”和全市党的建设“三项创建活动”红旗单位;贵溪市法院被评为全市社会治安综治工作先进单位;有7人次被评为全省级先进个人,18人次被评为市级先进个人。贵溪市法院官盱华被评为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
  (傅高煌)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县级以上干部名录】
  院长:赖永芳
  副院长:魏洪光 李佳寿 彭建
  纪检组长:张水才
  审判员:谢建设 张四贵 彭明华 石约(女)
  审委会委员:曾宪章
  调研员:刘家和 魏天保
  庭长:史继衡 廖卫星 邹静(女) 刘细样
  助理调研员:詹寿兴
  司 法
  【概述】 2004年,全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关于开展维护农村稳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充实了农村普法宣讲队伍,并通过开展“两抓两带三到家”及“送法进村入户”活动,免费向农户发放《农民普法实用手册》6万余份。认真贯彻《关于在全市继续开展“我与父母同学法”活动的实施意见》,促进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形成了全市20万学生带家长学法用法的良性互动机制。调整充实了法制副校长450余名,使90%以上的在校学生不同程度地接受了以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与市文明办、市综治办等单位联合制定下发了《全市2004年“法律进社区”活动工作方案》,安排部分综治成员单位、法律服务机构与社区开展“二帮一”法律对口服务。积极开展以“两抓两带三到家”为载体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确定了8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点。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全市42个乡镇(街办)均设立了司法所,共配备司法行政专项编22人、地方行政编75人、地方事业编70人。共调处民间纠纷436起,制止可能引起的群众性械斗18起,举办各类法制讲座758场次、直接受教育人数91622人次,为基层政府提供司法建议52条,协助基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45件。开展创评“十佳调解员”活动,着力培育了20个市级、48个县级先进典型调委会。全市乡、村两级575个调委会、2625名调解员,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33件,调处成功率达978%;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事件21件,防止民转刑案件81件,防止群体性械斗26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7件。对近三年来全市刑释解教人员逐一建档立卡,对查找出来的416名刑释人员、268名解教人员进行对口帮教,建立了“三帮一”组织525个。进一步完善“双见面”、“预通知”、“三帮一”等制度,市安置办建立了“一个信息中心”、两个职业技能免费培训基地和一个就业安置基地,举办技能培训180—250课时,提供了就业安置岗位达200余个。组建了市法律顾问团,无偿担任人大、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法律顾问,免费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优先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提出了律师全程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公证介入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安置事宜的建设性意见,各类诉讼、非诉讼业务均比去年同期有大幅度增长。建立了公证律师执业公示制度、公证律师办案质量检查制度,全市律师聘请社会监督员25名。针对少数律师诚信失范、违法违规执业这一突出问题,市局加大了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挂牌成立,机构编制、人员、经费、报酬、办公条件正逐步到位。率先在全省完成了机构设置任务,并形成“一个鉴定中心、四个鉴定所”的工作格局。率先在全省组建了司法鉴定工作者协会。
  【“法律进社区”活动】 组织市综治委部分成员单位、市直法律服务机构及月湖区政法部门与月湖区辖区40个社区结成“对口”服务,新建社区法制宣传栏(橱窗、长廊)63个,成立社区法制学校37所,建立法律图书室35个,充实法律书籍9000余册、报刊20余种,成立社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37支,举办法制讲座110场,组织法律咨询73场,调处社区矛盾纠纷90余件,向贫困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23件。
  【律师与乡镇“结对”服务活动】 组织挑选了42名执业律师与全市42个乡镇(街办)结成“对子”。采取法律顾问、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纠纷调处等方式,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重大工作决策意见12条,提供法律咨询82场,举办法制讲座23场,参与招商引资项目洽谈8场,调处各类疑难纠纷57起。
  【“联动联调”纠纷调处工作】 会同余江县公安局在余江的马荃、中童、春涛3个乡镇,开展司法所与基层公安派出所“联动联调”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试点;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0余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调解协议履行回访率100%;努力实现属地“四无”目标,即无民转刑案件、无纠纷引起非正常死亡、无矛盾纠纷引起群体性上访、无纠纷上交,把各类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法律援助工作】 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及部分乡镇(街办)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004年,市、县两级4个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服务热线,18个法律援助律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件,接待来访338场次,解答法律咨询733人次。
  【律师行业风采】 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9个,其中合伙所6个、国资所3个,有执业律师65名。各律师事务所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积极参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全年共担任法律顾问168家、办理刑事辩护及代理案件285件、民事行政代理案件422件、非诉讼代理案件276件。
  (王昆祥)
  江西华星律师事务所
  【概述】 2004年,华星律师事务所共办理案件205件(其中民事137件,刑事33件、行政及非诉讼35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2家,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讲法律课17次,在鹰潭日报《律师信箱》刊登咨询稿件47件,在市级以上报刊、电台、电视台发表文章16篇:接待来人、电话咨询800余人次,各项工作开展有声有色,井然有序。
  【教育整顿】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通知》的部署和安排,组织全体律师认真学习市司法局有关领导的讲话和省司法厅关于律师集中教育整顿专刊,结合实际,建立一套收案、归档、评比、备查质量跟踪体系。改变现行管理模式和分配机制,将律师的素质、办案、敬业、管理、服务年限等进行综合考评决定分配。建立规范律师与法官关系的快捷通道和预警机制,提高律师的执业观、人生观、价值观。
  【华星文化】 坚持周六行政办公例会制,学习新文件,讨论新案例。每一位律师过生日,送上一盒蛋糕和一束鲜花。律师或其家属病了,派人去探望、慰问。“六一”儿童节,为小孩准备一束鲜花和一份礼物。与贵溪市彭湾乡溪源村贫困中小学生“结对助学”,所里及每个结对人员每年出资300~400元学杂费,资助一名贫困生顺利完成初中学业。
  (华星所)
  江西融冰律师事务所
  【诚信执业】 年内,严格要求每一位执业律师遵纪守法,公布本所举报电话,接受投诉监督;在执业程序、执业仪表、执业用语、案卷装订上,按规范操作,树立公平、真诚、恪守信用的整体形象;律师的姓名、律师执业号在执业名片中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每个月执业律师进行一次自查,年终对本所执业律师进行一次考评总结,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法律援助与助学】 年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助贫优惠案件36件,其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件,助贫优惠案件25件。积极参与助学结对工作,为贵溪市彭湾乡4个贫困家庭的子女提供学费,帮助解决其完成初中学业的全部学费。
  (融冰所)
  市公证处
  【概述】 2004年,公证处充分发挥公证“服务、沟通、公正、监督”的职能作用,坚持以发展为主线,以服务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在巩固现有证源的基础上,努力寻找和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开辟了拍卖(典当)、银行贷款、抵押登记、保证保险等近10个后续证源,为公证处快速发展奠定了一个较为扎实的基础。2004年被省厅评为全省公证质量管理“先进单位”。
  【创新思路】 摒弃“坐堂办证”的陋习及“自我封闭”的定势,坚持走出去,沉下来的工作方式。数次到景德镇市、南昌市、抚州市、上饶市、东乡县等近十家兄弟单位走访交流,虚心求教,不耻下问,学以致用。为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身份置换提供公证和全过程法律服务,为保险公司办理与购车者之间的保证保险合同公证,在鹰潭职业技术学院、鹰潭市应用工程学校开展保证推荐就业协议公证。
  【公证业绩】 全处6个公证员,年内办理国内公证4720件、涉台公证111件、涉外公证437件、接待来访咨询4821人次,业务收入51万余元,比2003年增长了94.5%,创历史最高,增幅列全省同行业第一。
  (公证处)
  【市司法局副县级以上干部名录】
  局长:吴炳生
  副局长:揭宗华 韩建平 孙晓英(女)
  助理调研员:宋兴国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5

《鹰潭年鉴.2005》

本年鉴设特载、大事记、大事专记、中国共产党鹰潭市委员会、鹰潭市人民政府、政协鹰潭市委员会、招商引资与区域协作等34个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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