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一、二级收费还贷公路通行费实施新的地方比例提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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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03》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2080
颗粒名称: 省属一、二级收费还贷公路通行费实施新的地方比例提成
分类号: F512.756
页数: 1
页码: 205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2年鹰潭市通行费地方比例提成范围以交通厅为收费主体,用于收费还贷的一、二级收费还贷公路收费站通行收入。提成比例分为六档,提成资金分配给地方政府和县乡公路建设。
关键词: 鹰潭市 通行费 比例提成

内容

实行通行费地方比例提成的范围为:交通厅为收费主体,所收通行费直接由厅用于收费还贷的一、二级收费还贷公路(含独立桥梁、隧道)收费站通行收入。提成比例以收费站车辆通行费征收费解款额分为6.5%、5.5%、4.5%、2.5 %、1.5%六档。提成资金分两部分,20%作为收费站所在地协征费,80%用于县乡公路建设。协征费分配使用为地方政府和收费站治安维护机构各半,用于弥补协作部门经费支出,计算额以10万一20万元限额控制;协征费通过省稽征局逐级下拨至收费站,由地方政府和收费站治安维护机构出具收据向收费站领取,县乡公路建设资金通过设区市交通局下拨至县交通局,各级不得截留、挪用和私分。征费额提成的考核与清算一年一次,对不支持通行费征收工作甚至阻挠造成收费环境恶劣的地方将不给予提成。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3

《鹰潭年鉴.2003》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真实、客观地反映2002年鹰潭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就、新经验和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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