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冰律师事务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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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03》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1892
颗粒名称: 融冰律师事务所
分类号: D926.5
页数: 1
页码: 144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2年融冰律师事务所由原鹰潭市第一律师事务所转制成立,秉持“融律师情,化百姓冰”的服务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关键词: 鹰潭市 融冰律师事务所

内容

【概述】 该所的前身是鹰潭市一家国办律师事务所——鹰潭市第一律师事务所。
  2001年8月1日,该所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由朱榕斌、郑禄叶、郑华萍、丁水龙4位律师作为发起人,将原国办所整体转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转制后,全体律师竞争意识进一步增强,团队精神进一步提高。该所以“融律师情,化百姓冰”作为自己的服务理念,用满腔的热情和精湛的业务,为当事人成功地代理了一起起诉讼和非诉讼业务。
  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该所亦在提高律师素质和改善办公条件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该所的10名律师中,有一级律师1名,二级律师3名,三级律师2名。由该所合伙人投资数十万元,在市中心广场购买的200多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宽敞明亮,美观大方,从根本上改变了该所律师的整体形象。
  2002年,该所律师共为全市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近千万元,并在刑事辩护中使4位当事人无罪释放,有效地防止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代理某垦殖场土地诉讼案】 2002年初,市区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突然接到法院送来的一纸诉状,仔细一看,原来是某垦殖场状告这家开发公司在进行城市改造时,侵占了垦殖场1.6亩土地,要求该开发公司赔偿其近50万元损失。与此同时,某垦殖场还在提起诉讼时,申请法院冻结该开发公司账上存款35万元。融冰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代理此案后,通过调查取证,发现某垦殖场的土地绝大部分是被市政府在修建城市道路时占用,与该开发公司无关。为此,融冰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最终只赔偿了垦殖场2万余元损失。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3

《鹰潭年鉴.2003》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真实、客观地反映2002年鹰潭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就、新经验和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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