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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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03》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1858
颗粒名称: 综述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2
页码: 138-139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2年鹰潭市人民检察院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鹰潭市 人民检察院

内容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内设办公室、政治部、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反贪污贿赂局(鹰谭市人民检察院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渎职侵权检察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鹰潭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办公室)职务犯罪预防处、法律政策研究室(与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合署办公)、检察技术处、警务处(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支队)等13个职能处(部、室、局)。中共组织有机关党总支、纪检组(为市纪委的派驻机构)、监察处(与纪检组合署办公)。共有在编人员68名,副地级1人,县级11人,科级36人。鹰潭市人民检察院下辖贵溪市人民检察院、余江县人民检察院、月湖区人民检察院。200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中共鹰潭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和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力求鹰潭在江西率先倔起,实现小市有大作为”的总体目标,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院建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26人,提起公诉696人(其中批准逮捕“严打”三类重点案件犯罪嫌疑人334人,提起公诉367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法轮功”骨干分子、屡教不改的顽固分子8人;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20人,提起公诉30人)。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66件,同比增加4件(其中立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44件,立渎职侵权案22件;侦查终结65件,结案率达98.5%;移送审查起诉65件,移送审查起诉率达100%;立大案19件、要案2件,大要案占立案总数的47.7%;“三机关一部门”工作人员案24件,占立案总数的54.5%,同比上升50%;立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同比上升57%)。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向侦查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通知立案书》、《建议立案意见书》共31份,侦查机关立案29件,监督立案后批捕9件,移送审查起诉9件;建议追捕38人,改变案件定性18件,建议追诉23人;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受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民事、经济和行政申诉案件60件,立案17件,提出和提请抗诉5件,决定不抗诉5件,采取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再审7件,法院审结4件,改判1件,调解1件,维持2件。清理纠正超期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4人,发现违法收押5人、违反规定不及时交付执行5人、违法留所服刑1人、应释放而未释放1人,违法暂予监外执行4人、违反规定使用械具35人(次),提出纠正意见后,均得到纠正。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5件,经复查,维持原决定1件,改变原决定2件,提出抗诉1件;立案办理刑事赔偿案件2件,决定赔偿2件,刑事赔偿决定全部执行到位。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院建设,推动检察事业与时俱进。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授予“全国、全省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集体”,高芳彪副检察长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模范检察干部”、被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贵溪市院获省第八届精神文明单位称号,13个集体、9个个人受省检察院表彰,1个集体、1个人荣立一等功,3个集体、1个个人荣立二等功。10人由副科提拔为正科或由副职转为部门正职,6人通过竞争上岗走上市院中层领导岗位,6名中层干部和10名干警轮岗。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3

《鹰潭年鉴.2003》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真实、客观地反映2002年鹰潭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就、新经验和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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