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图书馆
鹰潭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鹰潭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03》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1857
颗粒名称:
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2
页码:
138-139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2年鹰潭市人民检察院的发展情况,其中包含起诉江长标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起诉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起诉利用“一卡通”诈骗犯罪案等。
关键词:
鹰潭市
人民检察院
内容
【综述】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内设办公室、政治部、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反贪污贿赂局(鹰谭市人民检察院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渎职侵权检察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鹰潭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办公室)职务犯罪预防处、法律政策研究室(与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合署办公)、检察技术处、警务处(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支队)等13个职能处(部、室、局)。中共组织有机关党总支、纪检组(为市纪委的派驻机构)、监察处(与纪检组合署办公)。共有在编人员68名,副地级1人,县级11人,科级36人。鹰潭市人民检察院下辖贵溪市人民检察院、余江县人民检察院、月湖区人民检察院。200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中共鹰潭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和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力求鹰潭在江西率先倔起,实现小市有大作为”的总体目标,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院建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26人,提起公诉696人(其中批准逮捕“严打”三类重点案件犯罪嫌疑人334人,提起公诉367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法轮功”骨干分子、屡教不改的顽固分子8人;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20人,提起公诉30人)。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66件,同比增加4件(其中立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44件,立渎职侵权案22件;侦查终结65件,结案率达98.5%;移送审查起诉65件,移送审查起诉率达100%;立大案19件、要案2件,大要案占立案总数的47.7%;“三机关一部门”工作人员案24件,占立案总数的54.5%,同比上升50%;立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同比上升57%)。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向侦查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通知立案书》、《建议立案意见书》共31份,侦查机关立案29件,监督立案后批捕9件,移送审查起诉9件;建议追捕38人,改变案件定性18件,建议追诉23人;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受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民事、经济和行政申诉案件60件,立案17件,提出和提请抗诉5件,决定不抗诉5件,采取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再审7件,法院审结4件,改判1件,调解1件,维持2件。清理纠正超期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4人,发现违法收押5人、违反规定不及时交付执行5人、违法留所服刑1人、应释放而未释放1人,违法暂予监外执行4人、违反规定使用械具35人(次),提出纠正意见后,均得到纠正。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5件,经复查,维持原决定1件,改变原决定2件,提出抗诉1件;立案办理刑事赔偿案件2件,决定赔偿2件,刑事赔偿决定全部执行到位。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院建设,推动检察事业与时俱进。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授予“全国、全省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集体”,高芳彪副检察长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模范检察干部”、被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贵溪市院获省第八届精神文明单位称号,13个集体、9个个人受省检察院表彰,1个集体、1个人荣立一等功,3个集体、1个个人荣立二等功。10人由副科提拔为正科或由副职转为部门正职,6人通过竞争上岗走上市院中层领导岗位,6名中层干部和10名干警轮岗。
【起诉江长标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1999年9月-2001年5月期间,江长标纠集桂国强、左武祥、江新俊、汤国栋、乐峰等人,在贵溪市罗河镇樟槎村、辉美村等地开设赌场,采取请吃、喝、玩、乐等手段,寻求非法保护。通过开设赌场非法敛财,由江长标一人掌管,供其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骨干成员吃、住、玩,供违法犯罪租车、伤害赔偿、疏通关系、请客送礼开支。期间,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先后实施了故意伤害、强奸、寻衅滋事、抢劫、抢夺、非法制造买卖枪支、赌博的犯罪。该案属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3月26日移送审查起诉,4月26日提起公诉,7月5日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江长标、桂国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14人被判有期徒刑。
【起诉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 5月19日,邪教“法轮功”骨干分子李美莲、李亚萍、余宏英、徐丽红、赵细英、刘海芳、胡水花、于玉琼等邀约贵溪、余江的“法轮功”练习者,在鹰潭师范附近的岱宝山山坳里,进行非法聚会,集体打坐练功,口念邪教经文,为“法轮功”邪教头目李洪志庆祝生日。5-8月,李美莲等人多次在市区传播“法轮功”邪教组织宣传品、传单、标语1000多份、反动宣传碟片200余张。8月14日,月湖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上述8人依法批准逮捕。同年法院判处八名被告人有期徒刑。
【起诉利用“一卡通”诈骗犯罪案】 1月5日,余干籍犯罪嫌疑人章勇华、程恩华、左文庆在鹰潭火车站候车室与候车旅客蔡飚攀谈,套取到蔡飚家一些情况。随后,章勇华等用手机与蔡的父亲取得联系,称自己是鹰潭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医生,蔡飚在鹰潭被人打破了头,正在抢救,急需手术,要立即交纳人院费、手术费4000元,并提供了工行帐号。5日下午犯罪得逞。10多天后,犯罪嫌疑人再次在鹰潭火车站伺机作案,被抓获。
【成立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 8月13日,经市编委审批同意,鹰潭市检察院增设职务犯罪预防处。市检察院成立以严能礼为组长,蔡先初为副组长,反贪局、渎职侵权检察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行业领域系统预防、对重点工程“同步”预防、配合“严打”整治斗争开展重点预防、预防检察建议、调研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自觉接受监督】 7月11日,市检察院召开部分人大代表、企业领导座谈会议,邀请市人大代表张年荣、周国清、严国安、钱铃、吴建华和江西天师中药集团党委书记舒昌柏、江西贵溪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龚立浩、江西贵溪电厂党委书记孙双喜、江西铜业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潘叶达、江西鹰潭移动通讯公司副总经理张和海、市邮政局纪检书记赵美祥等到会,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征求代表和企业领导意见建议,围绕检察机关为经济发展服务展开讨论。会上,还聘请了上述人员为检风监督员。
【机构改革竞争上岗】 按照市委和上级统一部署,鹰潭市检察院实行机构改革,明确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内设机构13个,人员编制精减10%,精减后行政编制64个,同时增补事业编7个,领导职数为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29名。与此同时,进行人事制度改革,12月,拿出6个部门副职职位在机关内部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竞争上岗,24名干警参加了竞争上岗。
【高检院领导王克视察工作慰问先进】 2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克一行3人,在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德福等陪同下,抵鹰潭视察检察工作,并慰问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十大杰出检察官”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严能礼,全国检察机关“模范检察干部”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芳彪。王克一行还到余江县院视察工作。
【市检察院获全国检察机关计财装备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7月,鹰潭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集体”荣誉。同年9月,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集体”荣誉。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3》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真实、客观地反映2002年鹰潭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就、新经验和新发现。
阅读
相关人物
邹晓春
责任者
相关地名
鹰潭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