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检察·审判·司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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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03》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1844
颗粒名称: 公安·检察·审判·司法
分类号: D631;D926.32;D926.22;D926.1
页数: 12
页码: 133-144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2年鹰潭市公安、检察、审判、司法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鹰潭市 公安 检察 审判 司法

内容

公安
  【综述】 2002年,全市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总体可概括为六句话:思路、运作理念有明显拓展;集团犯罪得到明显遏制;打击犯罪力度明显加大;刑事发案率明显下降;综合控制明显增强;队伍精神面貌明显改观。
  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市公安局党委确定了“稳定、安全、形象、作为”八字方针和“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围绕确保社会政治和治安持续稳定的目标,实现警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两个明显进步;着力严密城市社会面、社区、农村三大块控制;牢固树立“人是第一因素”的观念、“抢占第一时间”的观念、“三个重在(重在夜间i重在打现行、重在快速反应)”的观念,“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观念;改革警务方式和管理机制,建好“主力军”、“协防军”、“保安军”、“志愿军”四支队伍。按照“大事难事认真干,小事当作大事干,千方百计灵活干,一切事情依法干,千万不顶着干”的工作方法,抢抓机遇,理性运作。
  全年全市打掉黑恶集团44个,抓获成员254人,刑拘229人,逮捕188人,劳教22人,较上年分别提高144%、32%、38%、49%、57%。一大批作恶多端的黑恶犯罪集团被摧毁,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集团犯罪明显减少。
  全年全市共破案2472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4223人,刑拘1187人,逮捕636人,劳教249人,比2001年分别提高146%、22%、20%、53%、126%。2002年全市打击犯罪五项指数全面提高,取得了全省排位“三个第一”、“两个第二”的好成绩(破案数比2001年破案数1003起多1469起,提高146.5%,比全省平均提高数11.1%高出135.4个百分点,提高数居全省第一;共抓获违法犯罪人员4223人,比2001年抓获数3456人多767人,提高22.19%,比全省高出36个百分点,提高数居全省第一;逮捕636人,比2001年逮捕数414人多222人,提高53.62%比全省高出57.59个百分点,提高数居全省第一;刑拘犯罪嫌疑人1187人,比2001年刑拘数985人多202人,提高20.51%,比全省平高出35.97个百分点,提高数居全省第二;劳动教养249人,比2001年劳教数110人多139人,提高126.36%,比全省高出137.17个百分点,提高数据全省第二)。
  2002年全市共发刑事案件4087起,比2001年4229起下降4%(其中杀人14起,投毒5起,伤害138起,纵火7起,抢劫314起,比上年分别下降61%、29%、22%、53%、5%)。
  大力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改变了城区不设防的状况;社会面动态控制初具规模,初步形成了动静结合,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建立了覆盖社会面的城区治安控制网、国道立体防控网、农村治安联防网、重点部位管理网和基层情报信息网,治安综合控制能力明显提高。
  全市民警以忘我的工作热情,积极投入到火热的严打整治斗争中去,接受摔打和考验,精神面貌明显改观,立功创模有了突破性变化。2002年,市公安局在全省首创的国道立体防控网得到中央综治委检查组、省委政法委和省公安厅的高度评价;市看守所深挖犯罪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先进;贵溪市公安局流口派出所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人民满意基层单位”;贵溪市公安局追逃、月湖分局打“两抢”专项行动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先进;巡警支队二大队第六次荣膺“全省青年文明号”;1人被推荐为中央政法委表彰的“全国严打整治先进个人”,1人被评为“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先进个人”;贵溪市公安局和4名民警被推荐为省委政法委表彰的全省严打整治先进集体和个人,1人被评为“江西人新形象楷模”,1人被评为“全省十佳执法青年”,1人被评为“全市十大杰出青年”,5人被评为全国、全省优秀人民警察,27人荣获二等、三等功,多项业务工作迈进全国、全省的先进行列。
  【打击邪教“法轮功”,巩固两个“零”目标】 年内市公安局全面加强同“法轮功”邪教斗争,依法沉重打击其嚣张气焰,巩固了两个“零”目标。共破“法轮功”案件16起,打掉地下团伙1个,摧毁窝点2个,收缴宣传品4800份,缴获大批作案工具。共抓获“法轮功”违法犯罪人员28人,刑拘8人,判刑8人,治安拘留12人。
  【严防影响稳定的事件发生】 一年来,市公安局始终把困难企业、重点工程、农民负担较重地区、非宗教活动较多地区等当作严防重点,把定期排与日常排、滚动排与重点排、普遍自查与上级督查有效结合起来,及时掌握了76处治安隐患,25起不稳定因素,提前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预警,严防影响稳定的事件发生。对各种群体性、苗头性事件,冷静观察,区分性质,坚持“三个慎用”原则,依法成功处置了因企业改制、职工下岗、重点工程施工、教师分配、界牌淹损等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56起。在处置市粮食局面粉厂200多名下岗职工集体堵塞道路、“梨温”高速公路阻工、余江洪湖村民因界牌淹损堵塞320国道等事件中,市委、市府领导和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亲临一线,精心制定方案,有效维护了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圆满完成了春节、春运,“五一”、国庆节旅游黄金周、龙虎山文化旅游节、自贡灯会、“梨温”高速公路通车典礼等重大安全保卫任务100多次。
  【以“大会战”为重点打“进攻战”】 健全黑恶案件发现打击机制,打黑除恶斗争取得新进展。年内,全市摧毁公安部审定的恶势力集团44个,抓获成员254名,破案660起。集中打击锋芒,成功侦破了余江县“5·31”爆炸案、“10·12”杀人碎尸案,贵溪市“4·24”故意杀人案,“8·6”投毒杀人案,月湖区““9·15”杀人碎尸案以及张训桃流窜14省市盗窃百起特大案件等一大批大要案件。3起严重暴力性案件及时告破,取得了现发大案侦破基本不欠帐的好成绩。开展“打两抢”、“反盗窃”为主要内容的百日破案大会战。把蹲坑守候与公开巡逻、破现案与挖积案、抓现行与打团伙等紧密结合,围追堵截,架网布控,循线追踪,重点控制,共破案1847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123人,逮捕378名,劳教237人,打掉犯罪团伙71人,一度猖獗的“飞车抢夺”、盗窃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开展打击经济犯罪大战,全年共侦破经济犯罪案件50起(其中省督案件7起,市督案件5起),刑拘犯罪嫌疑人60人,逮捕18人,劳教6人,起诉15人,挽回经济损失1214余万元。
  【以“大抓捕”为重点打“歼灭战”】 全力搜捕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在逃人员及吸毒人员。市公安系统坚持“三个不放松”,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大搜捕行动。采取网上对、集中清、统一搜、外出追、上门催等办法,年内全市抓获撤网年前逃犯141名,抓获率为34.1%;抓获撤网年内逃犯138名,抓获率为63.6%;抓获外省、本省外地市逃犯27名。在全市开展了集中收戒、集中劳教复吸人员专项行动,共收戒吸毒人员229人。10月下旬开展“金秋扫毒”战役,一次性抓获吸毒人员197人,劳教44人,强戒53人,出现了“1个民警抓6个吸毒人员,、6个单位找1个吸毒人员,全力完成60个指标”的喜人形势。抓住依法从重从快处理不放松,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在抓获数攀升的情况下,人犯处理率同步提高,首次达到82%。
  【以“大整治”为重点打“扫荡战”】 市公安局对摸排出的29个重点整治单位,制定方案,领导带头,警力下沉,打、防、管、教、建并举,整治一点,稳定一片,取得明显成效。加强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周边、校园周边、集贸市场、梨温高速公路建设工地、干鲜果批发市场、赣东商城等整治力度,加强了人口、出租屋管理等治安基础工作,有效解决了突出问题,社会反响强烈。全面整治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收缴非法烟花爆竹6069万头,取缔销售点32家,查处52人,未出现“死灰复燃”现象。加强“缉枪治爆”工作,共收缴枪(铳)145支(其中军用枪7支),子弹892发,炸药1655余公斤,雷管1931枚,导火索600米。对公共娱乐场所进行集中整治,共查封、取缔非法录像厅、舞厅18家、查处制黄贩黄、卖淫嫖娼案159起,赌博247起。对85家“网吧”进行了全面检查整治,关闭6家,停机整顿14家,处理24家,消除有害信息539条。继续深入开展消防专项整治,整改隐患305处,关闭取缔场所47家。深入开展“疏交通、纠违章、压事故”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纠正交通违章2万多起(次),扣机动车1588辆,取缔“摩的”280辆、载客农用车85辆,扣电瓶车58辆、人力三轮车98辆,查处无牌无证车896辆,扣证912本,治安拘留9人,记扣分883本次,市区交通秩序明显改观。
  【坚持“主战略”,构建治安防控体系】 按照“三大块控制、打防控一体化”思路,先城市后农村,先社会面后社区,逐步推进,专项治理。实施“四个战略”,完善“一个机制”,形成了以进出城区的卡口控“点”、盘查控“疑”、交巡警控“街”、国道防控体系控“线”和110、社区巡防控“面”的格局。在城区进出口设立6个治安巡逻报警岗亭昼夜守候,变静态出警为动态处警。6月以来,卡口处警共现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00余人,带破刑事案件上百起。6月建立了国道交通治安立体防控理事会,制定了章程、完善了一系列运作考核奖惩制度,融交警、公路巡警、沿线派出所、刑警中队、乡镇保卫力量于一体,实行车上打、路上巡、点上控、沿线控,形成以纵横交叉的国道终端为半径,诸警联动的格局。至年底,现场共截获37名抢劫、盗窃犯罪嫌疑人,疏导交通90多次。警力下沉,警务前移,加强以人口、场所和阵地控制为中心的基础业务建设,拓宽情报信息渠道,壮大治安信息员队伍。组织治安积极分子等“志愿者”队伍,开展“我为人人巡一夜,人人为我巡一年”活动,有效提高了群防群治能力。
  【坚持“主导向”,队伍建设动真格】 切实贯彻政治建警、科教兴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的原则。借市、县两级公安局长交流机遇及时调整、充实了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使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特征更加明显。组织广大民警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强化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特色意识、文化意识、服务意识,牢固树立科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为发展服务、对法律负责、让人民满意”和“能干事、干成事、会干事”成为广大民警的奋斗目标。深入开展作风整顿、接受人大评议、开门评议机关、“干警进千家,民警暖民心”活动和“江西在崛起、鹰潭怎么办、我们怎么干”大讨论,着力解决警务和执法活动中失之于严、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散等问题。特别是接受人大检查评议和在开门评警时,市公安系统领导主动上门征求意见,对2001年以来办理的各类案件,依照事实、法律、证据、程序等要求,全面过“筛子”,照“镜子”,对查出的超期羁押、滥用强制措施、降格处理、审批手续不全等问题,全面整改,切实解决执法失当问题。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执法大检查中,全市公安执法质量位居前列。
  【智擒匪首斩恶魔】 2001年底,为了狠狠打击盗窃犯罪,遏制岁末年初盗窃、抢劫等侵财性犯罪上升的势头,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和月湖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联合成立了市区反盗专案组。
  2001年12月26日,专案组侦查员来到市看守所审讯时,获悉了一条重要线索:东站的胖子、肖剑等人经常在新区的情人沙滩抢劫。
  情人沙滩位于梅树园新区信江河畔,是一处天然而美丽的沙滩,是情侣谈情说爱的好去处,然而一段时期内却受到一伙恶徒的侵扰,一对对情侣在此被抢劫财物。东站的胖子、肖剑等极有可能就是这伙恶徒。
  2002年1月1日,专案组采取突袭行动,来到东四村11栋7号,将犯罪嫌疑人肖剑抓获。经突击审问,犯罪嫌疑人肖剑交待:自2001年6月以来,肖剑伙同阮明开、张云、胡从军、孔雷奎等人长期在情人沙滩、市区偏僻的街头巷尾,疯狂实施抢劫14起,打伤数人,抢劫财物价值人民币几万元。一个以阮明开为首,肖剑、张云、胡从军、孔雷奎为骨干分子,朱永刚、赵龙生等为成员的近20人的特大恶势力犯罪团伙显露出来。
  1月8日、11日、14日,侦查员相继将犯罪团伙的成员张云、胡从军、徐向发、孔雷奎、赵龙生、任志华、孔细福、王亮样抓获,而首要分子阮明开行踪不定。
  元月17日,侦查员利用阮明开喜好上网聊天这一嗜好,将其智捕。恶首阮明开的顺利归案,使案件侦破工作几乎近于完美。
  【侦破“2·27”特大涉外麻醉抢劫案】 2月27日上午9时许,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接到华侨饭店报案:26日晚人住饭店的日本客商通口建男次日醒来,发现其巨额财物不翼而飞,其中包括日元130余万元,人民币6000余元,以及照相机等一批贵重物品。
  受害人通口建男,男,60岁,日本国千叶县人,于2月26日上午和翻译罗群、朋友齐腾光在鹰考察市青山竹制品公司,欲洽谈合作事宜,青山公司经理森焰志将他们安排在华侨饭店暂住。
  案发后,市局、分局领导极为重视,成立了专案组。通过对通口建男的询问,得知案发当晚通口及其朋友在自在轩综艺城认识一名叫“张玲”的三陪妇。因受美色引诱,他叫“张玲”到其华侨饭店房间陪宿。当他们一同回到房间之后,通口喝了由“张玲”冲泡的咖啡,便人事不醒。第二天醒来仍觉头痛,“张玲”却不知去向。专案组明确了侦破方向,以“张玲”为第一重点嫌疑人,随即分成四个小组同时展开工作。
  经过数小时紧张的工作,第四组通过照片辩认,认为“张玲”可能是曾在戒毒所戒过毒的名叫倪蕾的女子。27日下午3时确定“张玲”的真名叫倪蕾。倪蕾,1980年12月7日出生,家住胜利东路2栋23号。专案组经调查,于27日下午6时30分在鹰潭宾馆408房间将倪蕾抓获,同时缴获了全部赃款赃物。创造了8小时破获大案的奇迹。
  【“游击神盗”落马】 “游击神盗”叫张训桃,男,1962年3月25日出生,安徽宿松县河塔乡里岭桥头人。因盗窃自行车被送劳教3年;1990年再次因盗窃被陕西勉县(汉中地区)法院判刑5年;1997年因盗窃被江苏江阴市法院判刑1年4个月;1999年被释放后流窜湖北作案又被判刑;2001年3月释放后还一直没有停止作案。
  2002年6月22日晚,张训桃正准备撬盗南昌青云谱交警宿舍边一厂办公室时,被值班人当场抓获,并从他身上搜到螺丝刀和手电。经审讯他声称自己是一个捡破烂的,想到里面偷点钢筋废铁什么的,身上的螺丝刀是为了方便撬开和绑扎时用的。因为他没有交待在南昌作案的任何犯罪事实,加之他拒不交待真实姓名,青云谱区公安分局对他刑拘即将界满准备释放时,接到安徽省安庆市公安局通报: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楼被盗,怀疑是张训桃所为。经过安庆警方审讯及指纹比对,排除了他作案的嫌疑。但他却意外供认自己曾到过江西鹰潭。7月29日,鹰潭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赶赴安庆,确认其是鹰潭“96·12·28”特大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件管辖原则,将其带回鹰潭。市公安局指示:尽快查清他的全部犯罪事实,依法起诉。市局刑侦支队专案组认真制订详细的审讯方案,并向市看守所通报案情,展开政策攻心。经过几个月的调查取证,终于查清他从1987年至2002年6月,携带螺丝刀、手电筒先后流窜全国14个省40多个县市专门撬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室,共作案100余起,价值7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
  (汪荫棣程静)
  检察
  【综述】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内设办公室、政治部、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反贪污贿赂局(鹰谭市人民检察院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渎职侵权检察处、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鹰潭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办公室)职务犯罪预防处、法律政策研究室(与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合署办公)、检察技术处、警务处(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支队)等13个职能处(部、室、局)。中共组织有机关党总支、纪检组(为市纪委的派驻机构)、监察处(与纪检组合署办公)。共有在编人员68名,副地级1人,县级11人,科级36人。鹰潭市人民检察院下辖贵溪市人民检察院、余江县人民检察院、月湖区人民检察院。200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中共鹰潭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和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力求鹰潭在江西率先倔起,实现小市有大作为”的总体目标,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院建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26人,提起公诉696人(其中批准逮捕“严打”三类重点案件犯罪嫌疑人334人,提起公诉367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法轮功”骨干分子、屡教不改的顽固分子8人;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20人,提起公诉30人)。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66件,同比增加4件(其中立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44件,立渎职侵权案22件;侦查终结65件,结案率达98.5%;移送审查起诉65件,移送审查起诉率达100%;立大案19件、要案2件,大要案占立案总数的47.7%;“三机关一部门”工作人员案24件,占立案总数的54.5%,同比上升50%;立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同比上升57%)。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向侦查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通知立案书》、《建议立案意见书》共31份,侦查机关立案29件,监督立案后批捕9件,移送审查起诉9件;建议追捕38人,改变案件定性18件,建议追诉23人;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受理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民事、经济和行政申诉案件60件,立案17件,提出和提请抗诉5件,决定不抗诉5件,采取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再审7件,法院审结4件,改判1件,调解1件,维持2件。清理纠正超期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4人,发现违法收押5人、违反规定不及时交付执行5人、违法留所服刑1人、应释放而未释放1人,违法暂予监外执行4人、违反规定使用械具35人(次),提出纠正意见后,均得到纠正。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5件,经复查,维持原决定1件,改变原决定2件,提出抗诉1件;立案办理刑事赔偿案件2件,决定赔偿2件,刑事赔偿决定全部执行到位。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院建设,推动检察事业与时俱进。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授予“全国、全省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集体”,高芳彪副检察长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模范检察干部”、被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贵溪市院获省第八届精神文明单位称号,13个集体、9个个人受省检察院表彰,1个集体、1个人荣立一等功,3个集体、1个个人荣立二等功。10人由副科提拔为正科或由副职转为部门正职,6人通过竞争上岗走上市院中层领导岗位,6名中层干部和10名干警轮岗。
  【起诉江长标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1999年9月-2001年5月期间,江长标纠集桂国强、左武祥、江新俊、汤国栋、乐峰等人,在贵溪市罗河镇樟槎村、辉美村等地开设赌场,采取请吃、喝、玩、乐等手段,寻求非法保护。通过开设赌场非法敛财,由江长标一人掌管,供其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骨干成员吃、住、玩,供违法犯罪租车、伤害赔偿、疏通关系、请客送礼开支。期间,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先后实施了故意伤害、强奸、寻衅滋事、抢劫、抢夺、非法制造买卖枪支、赌博的犯罪。该案属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3月26日移送审查起诉,4月26日提起公诉,7月5日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江长标、桂国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14人被判有期徒刑。
  【起诉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 5月19日,邪教“法轮功”骨干分子李美莲、李亚萍、余宏英、徐丽红、赵细英、刘海芳、胡水花、于玉琼等邀约贵溪、余江的“法轮功”练习者,在鹰潭师范附近的岱宝山山坳里,进行非法聚会,集体打坐练功,口念邪教经文,为“法轮功”邪教头目李洪志庆祝生日。5-8月,李美莲等人多次在市区传播“法轮功”邪教组织宣传品、传单、标语1000多份、反动宣传碟片200余张。8月14日,月湖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上述8人依法批准逮捕。同年法院判处八名被告人有期徒刑。
  【起诉利用“一卡通”诈骗犯罪案】 1月5日,余干籍犯罪嫌疑人章勇华、程恩华、左文庆在鹰潭火车站候车室与候车旅客蔡飚攀谈,套取到蔡飚家一些情况。随后,章勇华等用手机与蔡的父亲取得联系,称自己是鹰潭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医生,蔡飚在鹰潭被人打破了头,正在抢救,急需手术,要立即交纳人院费、手术费4000元,并提供了工行帐号。5日下午犯罪得逞。10多天后,犯罪嫌疑人再次在鹰潭火车站伺机作案,被抓获。
  【成立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 8月13日,经市编委审批同意,鹰潭市检察院增设职务犯罪预防处。市检察院成立以严能礼为组长,蔡先初为副组长,反贪局、渎职侵权检察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行业领域系统预防、对重点工程“同步”预防、配合“严打”整治斗争开展重点预防、预防检察建议、调研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自觉接受监督】 7月11日,市检察院召开部分人大代表、企业领导座谈会议,邀请市人大代表张年荣、周国清、严国安、钱铃、吴建华和江西天师中药集团党委书记舒昌柏、江西贵溪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龚立浩、江西贵溪电厂党委书记孙双喜、江西铜业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潘叶达、江西鹰潭移动通讯公司副总经理张和海、市邮政局纪检书记赵美祥等到会,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征求代表和企业领导意见建议,围绕检察机关为经济发展服务展开讨论。会上,还聘请了上述人员为检风监督员。
  【机构改革竞争上岗】 按照市委和上级统一部署,鹰潭市检察院实行机构改革,明确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内设机构13个,人员编制精减10%,精减后行政编制64个,同时增补事业编7个,领导职数为检察长1名,副检察长3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29名。与此同时,进行人事制度改革,12月,拿出6个部门副职职位在机关内部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竞争上岗,24名干警参加了竞争上岗。
  【高检院领导王克视察工作慰问先进】 2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克一行3人,在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德福等陪同下,抵鹰潭视察检察工作,并慰问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十大杰出检察官”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严能礼,全国检察机关“模范检察干部”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芳彪。王克一行还到余江县院视察工作。
  【市检察院获全国检察机关计财装备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7月,鹰潭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集体”荣誉。同年9月,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先进集体”荣誉。
  (邹晓春)
  审判
  【概述】 2002年,鹰潭市两级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按照年初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的部署,全面加强审判工作,积极推进法院改革,着力狠抓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全年审结一审案件2112件,与上年同期相比(以下简称同比)下降9.6%;审结二审案件和审判监督案件212件,同比下降31.9%;执行生效裁判案件1807件,执行标的额6771.88万元,执行率86.4%,同比提高20.1个百分点。市中级法院被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事厅、省文明办等四家单位联合授予江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被省高级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月湖区法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余江县法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标兵。
  【“严打”整治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受理一审刑事案件396件,审结386件,同比分别上升26.9%,17.3%;受理二审刑事案件40件,同比上升5.3%,审结35件,同比下降1.1%;裁决发生法律效力罪犯453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99人。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依法妥善接待了群众来信来访3670余人次,较好地把矛盾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结合审判工作,适时组织召开公开宣判执行大会,进行法制教育。召开公开宣判执行大会11场次,参加旁听的群众10余万人,震慑了犯罪,教育鼓舞了群众。三是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受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合同诈骗、金融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案件6件,审结7件(含旧存)。四是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方针,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15件19人,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职能充分发挥】 一是牢固树立“法治环境是第一环境”的责任意识,依法妥善审理了一审民商事案件1688件;审理二审民商事案件149件。依法妥善审理好企业破产案件13件,审理借款、购销、房地产交易、土地承包等合同纠纷案件682件,诉讼标的额9611.67万元。在审判工作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注重以调解为主,全年调解结案440件、撤诉结案245件,调撤率达到40.6%,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文明进步。二是强化为大局服务意识,积极稳妥地审理好每一件行政诉讼案件。全年受理一审行政案件38件,审结41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8.6%,7.9%;受理二审行政案件10件,审结10件,同比分别下降23%,28.6%。办理公安、城管、土管、税收等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79件。通过行政审判工作,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和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三是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大力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通过艰苦努力,执行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执行各类生效裁判案件1807件,执行标的额6771.88万元,执行率86.4%,同比提高20.1个百分点。
  【市中级人民法院各项改革取得成效】 一是机构改革工作已全面展开。中级法院已基本完成了机构改革任务,基层法院正在抓紧进行。二是审判方式改革进一步深化。全面推行了大立案工作制度,将所有庭前准备工作统一由立案庭法官承担,推行接待人员亮牌上岗、首问负责制,做到热情规范,文明接待。三是依法扩大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规范和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明确审判人员调查取证范围,加强证人出庭作证,积极探索简便快捷的办案方式。推行庭审记录电脑化、裁判文书格式化等改革,开展优秀裁判文书的评选活动,重点突出裁判文书认证说理,使裁判文书成为展示法院文明办案、公正司法的载体。四是认真办理申诉复查案件。全年办理复查申诉案件74件,驳回申诉56件,决定再审18件。已审结13件,其中维持原判3件,调解5件,改判5件,发回重审5件。
  【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提高了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敏锐性。二是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该院提出了与全省其他中级法院“不比干警人数比素质,不比案件数量比质量,不比诉讼收费多少比管理”的“三比三不”的口号。全体干警树立“小中院能有大作为”的信心,立足鹰潭实际,发奋图强,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三是加强组织建设。在大力加强中级法院党组班子自身建设的同时,积极协助党委做好基层法院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加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把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配到法院领导岗位上来。同时实行了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对6个部门正职进行了调整,对15个科级领导职位实行了竞争上岗,使一大批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四是加强法官职业培训。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有67名法官参加专项培训。对于不具备法官资格的在职干警,鼓励他们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对于没有达到《法官法》规定的大学本科学历的现任法官,限期要求达到本科学历。与此同时,加强岗位培训。全年选派法官73人次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五是自觉接受内外监督。一方面,组织干警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以及廉洁从政、廉洁办案的有关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干警拒腐防变能力。全市两级法院还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领导干部对干警违法违纪责任检讨制,加强内部教育和监督。为此,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重点企业聘请了26名行风监督员,在全市法院干警家属中开展争当“廉内助”活动,评选出了10名廉内助,加强了对干警8小时以外的行为监督。同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通过向人大汇报重大事项,列席人民代表大会,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邀请视察、旁听案件审理等方式,听取和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人民群众在行风评议中反映的个别案件质量不高、个别法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采取开辟公示栏、墙报,实行亮牌上岗,设置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发出行风测评表等形式,深入进行自查自纠,逐项整改,切实解决法官队伍中在思想作风、审判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办案。
  (傅高煌)
  司法行政
  【综述】 200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牢牢把握创新与发展两大主题,调整思路,整合力量,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鹰潭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开创新局面。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大力推进法律素质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和省司法厅的联合要求,市司法局精心组织,严密部署,有计划地开展了领导干部双休日学法轮训工作。全市600余名县级干部、3000余名科级干部,参加了法律知识的学习轮训。余江县还专门组织了县委中心组的学法培训。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全市有29名副厅以上领导干部、3700多名县科级干部参加,参考率达99%。为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全市启动了“我与父母同学法”活动,按照“六个一”要求,构筑学校、家庭、学生“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全市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围绕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主题,早部署,早安排,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全市司法系统按照“四进社区”的总体要求,精心筹划了“法律进社区”工作,积极实施了“送法进社区”、“法律服务进社区”、“法律志愿者队伍进社区”和以创建社区法治一条街、无违法犯罪社区、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为内容的“三创”活动,社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成为“四五”普法的热点。全市司法系统在继续抓好80个各级各类依法治理示范点工作的同时,认真总结、梳理示范点工作经验,继推出贵溪依法治市、贵电依法治厂、月湖三角线依法治理社区等经验后,又重点培育、挖掘了贵溪周坊裴源村健全村民代表议事制度,推进村级民主自治的经验。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以维护稳定为己任,积极配合“严打”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治安秩序整治,集中力量开展法制宣传月“九个一”活动,深入开展维护改制企业稳定、校园环境整治、社区治安秩序整治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在维护稳定中的教育、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2002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按照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思路,全方位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调解组织建设的新路子,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协议审核制试点,推行“首席调解员制”、“首问责任制”和“旁听制”。全市建立和完善了民间纠纷集中排查制度,精心组织实施了“民间纠纷百日大排查”活动,梳理和调处了一大批“积、大、难”民间纠纷,遏制了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基层司法所建设有新进展,全市已建司法所39个,占乡镇(街办)建制数的92.6%,基本形成一乡一所的格局,所长由乡镇党政分管政法的领导担任,强化了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效能。安置帮教工作有新提高,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集中力量对历年来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拉网式”清理排查,摸清了人员情况和分布状况,加大了对重点人员的监控力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脱管,不失控;着力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的衔接工作,建立了“四抓三管”的帮教体系,强化了各个环节的帮教力度。
  一年来,全市的公证、律师工作,在规范运作、拓展业务、优化服务、强化监管等方面均有新的特色和创新。全市各律师事务所普遍按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运作模式,建立了决策、行政、监督“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完善了收案收费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案卷归档制度、执业风险保障制度,从而使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律师执业的各个环节都纳入了规范化轨道。市公证处根据国务院批转的《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实施方案》和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按照事业单位的模式进行管理,建立了主任负责制,完善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提高了规范化管理和运作水平。市华星律师事务所抽调骨干力量,在深圳特区设立分所,实现了律师业务由内向外的拓展。市公证处在巩固城市房屋拆迁公证、养路费征缴合同公证的同时,积极开拓银行按揭贷款公证、房产买卖合同公证、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公证、建设项目招投标公证、固定资产竞买拍卖公证等一系列新的证源和证种,实现了公证业务由传统领域向新兴领域的转变。市、县组建了经济建设法律服务团,为招商引资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市司法局在市工业园区、办证中心制作了大型律师、公证服务牌,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办案程序、服务纪律、服务承诺,以便当事人获得满意的公证和律师服务;各法律服务机构贯彻宪法原则,开展法律援助活动,积极为弱势群体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年内,全市司法系统按照“五不”、“五规范”、“五公开”的要求,加大了对法律服务市场的整顿力度;正式成立了律师、公证员执业督查大队,强化了对律师、公证员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促进了法律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年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通过不断加强政治学习,不断完善用人机制,不断强化内部管理,不断营造创新发展氛围,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开展“我与父母同学法”活动】 12月初,全市司法系统启动了“我与父母同学法”活动,通过签订一份学法责任书、学习一本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开展一次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征文、举办一次法制手抄报展评、开一场家长法制报告会、举行一场家庭法律知识竞赛等“六个一”活动,构筑学校、家庭、学生“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
  【送法进社区】 按照“四进社区”的总体要求,市法宣办采取自身经费挤一点、有关单位筹一点、社会各界捐赠一点的办法,购置了价值万余元的法律图书,并于“12·4”全国法律宣传日在百佳城社区举行了“送法进社区”赠书仪式。
  【民间纠纷百日大排查】 为配合“严打”整治斗争,维护国庆和十六大期间的政治稳定,市司法局组织和实施了“民间纠纷百日大排查”活动,梳理和调处了一大批“积、大、难”民间纠纷,有效遏制了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市法援中心成立】 为推进依法治市,促进司法公正,保障贫弱者的合法权益,市编委于2002年12月2日批准设立鹰潭市法律援助中心。该中心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5名,隶属于市司法局;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市本级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县(市、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市华星律师事务所在深圳设立分所】 10月,市华星律师事务所经广东省司法厅、深圳市司法局批准,在深圳经济特区设立分所,为江西省第一家登陆深圳办分所的律师事务所。
  (倪国强)
  江西(鹰潭)赣鹰律师事务所
  【概述】 该所成立于1992年,2001年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经过10余年的发展,该所已成为鹰潭市一家颇具规模和实力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2002年,该所注册律师10人,其中具有高、中级职称的律师5人。
  2002年,该所律师紧紧围绕鹰潭经济建设与社会稳定这个中心,积极稳妥地开展法律服务工作,高效务实,尽责尽力,不畏阻力,敢为、善为、巧为,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该所的形象,提高了该所的知名度,促进了该所法律服务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的发展。
  【政治业务学习】 该所坚持每星期六的上午为政治、业务学习时间,主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讨论复杂、疑难案例,以提高律师们的政治素质和法学理论水平。年初,该所邀请市资深律师毛吉生向本所律师作了3场关于律师在庭审中如何质证的专题讲座,大家获益非浅。
  【执业纪律与职业道德建设】 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自8月开始,该所组织律师认真开展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秩序工作,严肃执行纪律,强化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服务秩序,树立诚信服务意识,并创立诚信律师和诚信律师事务所,经过全所律师的努力,收到较好的效果。
  【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是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首要工作,服务质量的高低,是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生存、发展的根本性条件。一年来,该所律师牢牢把握“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一律师工作原则,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有些案例新闻媒体还作了报道。全年,该所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近200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达500万元。
  【法律顾问】 受聘担任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法律顾问,是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形式。一年中,该所律师认真负责地为顾问单位服务,取得了顾问单位的信任。薜建园律师担任江铜集团铜材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期间,通过对重大事项进行法律论证,参与讨论、修改、审查合同,为相关员工举办法制讲座、协助公司清收欠款、参与诉讼、仲裁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受到该公司的好评。
  【法援工作】 2002年,该所不仅为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了数万元的代理费,而且义务担任了2家外来投资商的法律顾问和l所小学法制副校长,指派律师无偿出庭辩护或代理10人次,无偿为前来本所咨询的当事人解答法律问题1000余人次。12月4日,该所组织律师上街义务宣传《宪法》和其他法律,发放宣传单500余份。
  【对外交流】 加2002年,该所与外地多家律师事务所建立了业务关系,进行业务合作。9月份,该所主任薛建园律师代表全市参加了在浙江杭州召开的华东地区第19次律师实务经验交流会,并在会上交流了论文。
  (赣鹰)
  翔鹰律师事务所
  【概述】 江西翔鹰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0年11月,是由原国办一所、二所部分律师改制后组成。现有律师8名。主要从事民事侵权赔偿、刑事辩护、房地产、企业改制、经济合同、行政诉讼等法律服务业务,并担任多家在鹰潭市有一定影响的民营企业(如鹰潭华联超市、余江河保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
  【代理市华联超市收购某公司资产纠纷案】 2000年10月28日,鹰潭市华联超市有限公司作为民营企业,第一个积极响应鹰潭市委、市政府的号召,一次性以480万元用竞买方式购买鹰潭市糖烟酒副食品公司的资产,敲响了鹰潭市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出售拍卖成功的第一槌,为个体私有企业参与国有集体企业的改革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但令人意外的是,在华联公司支付480万元拍卖购买款后,市副食品公司的主管鹰潭市商业局却以种种理由拒不交付全部资产。于是华联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市商业局足额交付资产。
  翔鹰律师事务所作为原告方的代理人,针对出卖管理期间的种种原因导致部分资产流失和企图以合同之外的债务来抵销应交付资产的答辩理由,左金堂律师提出代理意见,认为本案属拍卖购房交付纠纷,而拍卖其实质是一个买卖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拍卖成交合同,即购买方要按合同支付拍卖款,出卖方应按合同交付拍卖标的。最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方市商业局按拍卖合同的约定交付资产。市商业局不服上诉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本案的成功代理,开创了律师介入鹰潭市国企改制、并用诉讼方式最终维护政府改革成果的先河。
  【代理诚志股份合洗分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案】 个体运输专业户周某与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日化公司签订了一年的承运合同,期满后,诚志股份对下属公司业务进行调整,合洗分公司自行管理货物运输。由于竞争原因,周某未再签到合洗分公司的洗衣粉的承运合同。周某于是迁怒于公司领导,以造成损失为由,起诉合洗公司赔偿损失20万元。左金堂律师作为合洗分公司的代理人参与诉讼后,从案情事实的角度提出合洗公司未与周某签订过运输合同,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提出合洗分公司与日化公司没有从属关系或发生过合并、分立法律事实;三者之间没有签订过合同转让协议的代理意见,从而彻底排除了合洗分公司成为该运输合同纠纷当事人并赔偿损失的可能性。最后二审法院采纳了左金堂律师的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作出的错误判决,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
  【代理车辆买卖未办过户,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不负赔偿责任案】 2001年11月18日,被告人王茂胜酒后驾驶赣L-01487号吉普车,由西向东行至鹰潭市环城东路石灰厂门口,因违章操作将靠道路边行进的骑自行车人刘洪田当场撞压致死。被告人王茂胜驾驶的吉普车,该车登记的车主是周永洪。周永洪于2001年4月将该吉普车卖给孔永东,孔永东于2001年8月将该车转卖给官建德,以上买卖均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后受害方将王茂胜,周永洪,孔永东,官建德一并作为被告,向月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在诉讼过程中,受害方又主动放弃了对官建德的诉讼并得到法院的准许,同时将赔偿经济损失变更为10万元。2002年3月21日,月湖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王茂胜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合计人民币59290元,附带民事被告人周永洪、孔永东对上述款项负连带赔偿责任。周永洪不服一审判决,特委托江西鹰翔律师事务所汪荣农律师作为其二审律师,向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通过查阅案卷,结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汪荣农律师在二审提出原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原一审判决要周永洪,孔永东负连带赔偿责任系法律适用错误。因为在本案中车辆登记所有权人周永洪将汽车卖出后,汽车的行驶,掌管都是在购买人的控制之下,周永洪既不能支配汽车的行驶,也不能从中获得任何利益,再根据《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因此,标的物交付时,风险责任也同时转移。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对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道路交事故赔偿纠纷责任的主体如何确定也有明确批复: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2002年5月16日,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将本案发回月湖区人民法院重审。但月湖区人民法院于2002年11月10日又作出与原先一样判决,仍然要周永洪、孔永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周永洪不服,又委托汪荣农律师重新上诉到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诉讼中,汪荣农律师重申了依据法律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车辆登记车主周永洪不应负赔偿责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汪荣农律师提出的代理意见,作出终审判决,撤销月湖区人民法院错误判决,改判原车主周永洪不负连带赔偿责任。
  (鹰翔宣)
  融冰律师事务所
  【概述】 该所的前身是鹰潭市一家国办律师事务所——鹰潭市第一律师事务所。
  2001年8月1日,该所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由朱榕斌、郑禄叶、郑华萍、丁水龙4位律师作为发起人,将原国办所整体转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转制后,全体律师竞争意识进一步增强,团队精神进一步提高。该所以“融律师情,化百姓冰”作为自己的服务理念,用满腔的热情和精湛的业务,为当事人成功地代理了一起起诉讼和非诉讼业务。
  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该所亦在提高律师素质和改善办公条件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该所的10名律师中,有一级律师1名,二级律师3名,三级律师2名。由该所合伙人投资数十万元,在市中心广场购买的200多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宽敞明亮,美观大方,从根本上改变了该所律师的整体形象。
  2002年,该所律师共为全市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近千万元,并在刑事辩护中使4位当事人无罪释放,有效地防止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代理某垦殖场土地诉讼案】 2002年初,市区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突然接到法院送来的一纸诉状,仔细一看,原来是某垦殖场状告这家开发公司在进行城市改造时,侵占了垦殖场1.6亩土地,要求该开发公司赔偿其近50万元损失。与此同时,某垦殖场还在提起诉讼时,申请法院冻结该开发公司账上存款35万元。融冰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代理此案后,通过调查取证,发现某垦殖场的土地绝大部分是被市政府在修建城市道路时占用,与该开发公司无关。为此,融冰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最终只赔偿了垦殖场2万余元损失。
  (融冰宣)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3

《鹰潭年鉴.2003》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真实、客观地反映2002年鹰潭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就、新经验和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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