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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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03》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1839
颗粒名称: 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
分类号: D262.6
页数: 1
页码: 131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2年鹰潭市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工程建设的廉政监督和政府采购监管。具体包括推行廉政责任书制度,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告知和会计委派制度,纠正不规范招标和规避招标行为,监督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并成立市工程交易中心、市土地交易中心和市政府采购中心等措施。
关键词: 鹰潭市 工程建设 廉政监督 政府采购

内容

一是在全市实行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制度。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国有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控股和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投资5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人员必须与建设主管部门签订《廉政责任书》,违纪必办;二是坚持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告知制度,市纪委、市监察局共受理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告知60个,总投资额4.65亿元,招标率98%;三是对国债重点工程实行会计委派制度,委派会计23名,严把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关,节约资金168万元;四是对群众反映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纠正不规范招标和规避招标行为5起;五是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进行监督,年内,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58宗,其中拍卖54宗,挂牌4宗,拍卖面积196588平方米,收取土地出让金5700万元,公开出让土地占土地供应数的89%。六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采购物资金额1116万元,比预算节约160万元。在市纪委、市监察局的组织协调下,在原有市招投标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土地交易中心的基础上,经市政府批准,2002年正式成立市工程交易中心,市土地交易中心和市政府采购中心,三个“中心”均为事业单位,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市工程交易中心事业编制均为8人,市土地交易中心编制5人。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3

《鹰潭年鉴.2003》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真实、客观地反映2002年鹰潭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就、新经验和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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