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调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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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03》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1422
颗粒名称: 矛盾纠纷调处
分类号: D926.1
页数: 1
页码: 49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2年鹰潭市如何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其中包括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实行“零”报告制度,结合不同方式进行排查,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归口调处,并成立了专门调处机构集中攻坚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同时,也建立了联合调处机制,一年来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179件,调处118件。
关键词: 鹰潭市 政法工作 领导

内容

以农民负担、资源权属争议、重点工程建设、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下岗工人再就业与贫困居民生活保障、拆迁、征地、经济补偿等方面的问题为重点,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县(市、区)每月一次,市综治办每季度一次,实行“零”报告制度。十六大召开之前,专门安排了一次排查“回头看”活动,并把定期排查和日常排查结合起来,把滚动排查和重点排查结合起来,把普遍自查和上级督查结合起来,确保排查工作落实到位,重点问题心中有数。
  年内,市委政法委先后两次召开会议,专题部署信息工作。按照上下结合、公密结合、点面结合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市以及县(市、区)和乡(镇)三级信息网络。将信息工作纳入政法、综治目标管理考评,每季度通报一次,年终进行总评。对迟报、漏报、瞒报和不执行报送纪律的,追究有关领导及信息员的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到了一般信息多层次定期收集、综合分析,市综治办、维稳办、市公安局坚持每季度分析一次,重大信息做到提前预测,随时发生随时报送,最晚不超过事发后1个小时,基本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时掌握、及时上报,赢得主动。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抄告有关单位,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限期解决。重大问题实行定领导、定部门、定时限、定责任、包调处的“四定一包”责任制。对资源权属纠纷,由党政领导或综治委协调,采取行政调解、政府裁决、司法裁判相结合的办法,有利有节地调处。对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的矛盾纠纷,成立“支重办”等专门调处机构集中攻坚。在乡镇,建立了由综治办、派出所、人民法庭、土管所等“多长”联合调处机制,集中化解矛盾,一年来,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179件,调处118件,正在调处61件。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3

《鹰潭年鉴.2003》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真实、客观地反映2002年鹰潭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就、新经验和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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