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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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02》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1307
颗粒名称: 计划生育
分类号: C924.21
页数: 2
页码: 311-312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1年鹰潭市计划生育情况的具体介绍,内容主要包括概述、贯彻落实中发8号和赣发20号文件精神等。
关键词: 鹰潭市 社会生活 计划生育

内容

【概述】2001年,鹰潭市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精神,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强化宣传,综合治理,优质服务,各项工作保持在全省先进行列。全市出生11671人,人口出生率为16.14‰,低于省政府下达的目标值0.63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为94.94%,高出目标值9.94个百分点,连续四年保持全省一类市,被省计生委授予综合目标考核先进单位;贵溪市、月湖区被评为全省“三为主”先进市、区,余江县被省委宣传部、省计生委授予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县。
  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坚持以宣传部为龙头,教育、文化、各新闻媒体、各级计生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构筑宣传网络,各司其责,共同承担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任务。把学习、宣传中央《决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作为宣传重点,开展以“送文明观念、送生育政策、送科普知识、送致富技术,进大街小巷、进流动人口集散地、进边远山区、进滨湖地区”为主题的婚育新风活动。建成生育文化一条街10个,悬挂宣传横幅360条,刷新宣传标语3300条,散发宣传资料23.4万份。通过宣传教育,广大育龄群众逐步树立了“少生优生,生男生女一样好”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全市晚婚率达47.76%,一孩率已达71.68%。
  加强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建设。投资50万元为市站、5个中心服务所和流口服务所按需补缺,购置了全电脑乳腺诊断仪、优生检测仪、红外光治疗仪、显微镜、妇检床、无影灯、电动吸引器、输氧、空调、冰箱、B超等设备;投资50万元购买12万册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手册,印刷生殖保健知识专页30万份及一次性扩阴器、一次性手术用手套等生殖普查普治用具3万套。积极开展创建合格村和村民自治活动,全市共有284个村达到合格村标准,占73.2%,134个村实行村民自治,达到34.6%。
  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各项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系列服务。全市开展四项节育手术12788例,占全年四术总术的83.3%;开展环孕检42.7万人次,占全年环孕检的95%。开展生殖保健普查并建档90000册,占重点服务对象的80%以上,查出患有妇科疾病的妇女3000人,开展知情选择试点的村(居)委会170个,试点面达40%;发送优生营养素“福施福”200人份,开展优生四项检测200人次,解答各项咨询5万人次,发放各种科普宣传资料8万人份,群众问卷满意率达90%以上。
  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坚持由政府向公安、工商、卫生、民政、建设、房管、劳动、计生八大部门下达任务书,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由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文,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组织、宣传、计划、教育等33个部门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动员全社会力量实行综合治理。在外出人员比较集中的上海、浙江、石狮等地设立流动人口管理站,管理外出流动人员计划生育并提供有效服务。
  推行计划生育规范管理。坚持执行计划生育公开办事制度,定期环孕检制度和计划外生育费“乡收县管、财政监督”的管理制度。实行乡、村统计资料一体化管理和微机信息化管理,加强孕情跟踪,对擅自进行B超鉴定、选择性引产,坚持执行收回生育证,不再安排生育的做法,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现象。
  【贯彻落实中发8号和赣发20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的通知》精神,中共鹰潭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00]8号和赣发[2000]20号文件的通知(鹰发[2001]17号),通知包括10个方面的内容:①正确认识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全市每年的出生人口仍在16000人以上,净增数在10000人左右,人口素质不高,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②今后十年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到2010年末,全市人口总数控制在115万以内,年人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5‰,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婴儿性别比趋向正常。③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党委政府每年坚持听取两次以上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坚持目标管理考核、兑现奖惩;继续推行每季抽查制度,对工作滞后乡镇实行黄牌警告制度;把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政绩、选拔、奖惩的重要内容和条件,任期内逐年考核,离任时进行审计,对工作失职的要追究责任;凡计划生育不达标的其各类综合性工作均不能评先评模,党政主要领导不能提拔、重用,坚持落实“一票否决”。④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激励机制,在城市继续执行对领证独生子女按月发给保健费,独生子女的父母是国家干部、职工的,在其退休时,每户一次性奖励2000元;在农村,给独生子女户实行帮扶,为二女结扎户办理养老保险。⑤强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各级宣传、教育、科技、文化等部门要大力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公益性宣传,坚持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宣传教育协调会。⑥努力增加投入,到2005年,各级财政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按照人均超过10元的要求,市级按15%、县级70%比例予以落实,同时在农村实行费改税后,乡镇财政要确保计生经费投入,所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按一定比例用于计生工作。⑦完善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坚持依法开展计划生育。切实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和《流动人口管理办法》、《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等现行法规;贯彻落实国家计生委“七不准”,加大依法行政力度,打击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⑧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以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活动为载体,积极建立民主管理、村务公开、优质服务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努力提高村民自治能力,逐步形成“县指导,乡负责,村自治,户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⑨大力开展生殖保健服务,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和卫生医疗单位要同心协力,围绕节育、生育、不育共同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医疗技术服务工作,保障广大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十五”期间,要改、扩建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和余江计划生育服务站,形成以县站为龙头,乡所为主体,村室为基础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⑩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党委、政府要从政治、工作、生活各个方面关心、爱护、支持计划生育干部,为计生干部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从2000年11月份起,给市计生委在编干部职工每人每月发给60元计生岗位津贴;从2002年开始,村委会的计生干部实行委派制,不参加村委会选举,由乡镇直接委派,享受村委会副主任待遇。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2

《鹰潭年鉴.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收录了2001年鹰潭市的新情况、新发展、新成就、新经验和主要事件。设有大事记、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综合经济管理等24个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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