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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社会生活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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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02》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1296
颗粒名称:
社会生活
分类号:
D669
页数:
12
页码:
307-31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江西省鹰潭市2001年的社会生活,包括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民政工作、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其他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鹰潭市
社会生活
内容
精神文明建设
【概述】鹰潭市文明办是中共鹰潭市委主管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正处级综合部门,归口市委宣传部,下设秘书科、城市文明管理科、文明单位管理科、农村文明单位管理科,现有在编人数11人。
2001年,市文明办在市委、市政府及市文明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文明办的具体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文明委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心组织实施“文明工程”,大力加强公民文明素质教育,整体推进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活动。
2001年,鹰潭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确定的主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做好工作的紧迫感。
鹰潭市文明办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班子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规定每周二、五是全体机关干部、职工的学习日,雷打不动。组织副科以上撰写各种有建议性的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的论文和心得。鹰潭市第十个五年计划征求意见稿一下来之后,市文明办党组在认真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及时写出了《关于对(鹰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基本思路>“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内容”中补充和修改情况的报告》。《报告》中的意见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并编入了鹰潭市第十个五年计划。
市文明办按照党组年初提出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划办事程序,公开办事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创一流业绩”的要求,通过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出台了《学习、会议、谈心制度》、《请销假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等11个制度,在市文明办机关制作了《市文明委办公室办事公开栏》,规划了办事程序,公开了办事制度,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挂牌上岗,坚持做到“说办就办,说到做到”的工作作风。党组一班人在认真总结过去,开拓未来的同时,郑重地提出了发扬五种精神:自尊、自重、自立;勤学、勤思、勤政;尽心、尽职、尽责;正直、正义、正气;创新、创业、创先。做好五种人:热爱学习,讲政治的人;勤奋敬业,尽职尽责的人;出以公心,无私奉献的人;维护团结,光明正大的人;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人。搞好“五个一”工程:遵循一项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抓精神文明建设的原则;走宽一条探索运用市场机制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发展之路;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精神文明队伍;坚持一套用合理、严格健全的制度化管理的办法;营造一种良好、和谐、清新的内外氛围。充分发挥“三个作用”:领导的示范作用;榜样的带动作用;舆论的引导作用。坚持“两多两少、五要”的要求:多从改革开放大局考虑,少为个人或局部利益着想;多从奉献方面比较,少为个人得失计较。专业要竞争,学识要广博,道德要高尚,待人要真诚,言行要文明。
【制订措施】2001年,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市文明委(关于全面推进文明工程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在鹰潭市区实施创建文明城市亮化工程的通知》,市文明委还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农村深入开展创建文明乡(镇、场)、文明村、文明农户活动的实施意见》。
【大力强化城市管理和市容整治】 中共鹰潭市第五次代表大会明确提出要把鹰潭建设成区域性商贸中心城市、优秀旅游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围绕这一目标,市委、市政府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市容整治措施。根据市里的要求,贵溪、月湖等地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开展以优化城市管理、发挥城市功能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整治工作;余江县致力优化城市管理,发挥城市综合功能,坚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把城市管理纳入了文明规范的轨道。市文明办与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建立了创建联系制度,采用发“提醒、督办、整改”单和通报形式,督促各职能部门和执法单位切实履行职责,依法管理城市。
【全社会齐抓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发挥鹰潭市驻军多、驻鹰企业多这一优势,各地大力开展了军民共建、厂村共建等活动。驻军部队以鹰潭经济发展为己任,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勇挑重担,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走在全社会的前列。驻鹰企业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严格考核机制,完善内部管理,争创一流企业,有力地推动了城乡两个文明建设,涌现了许多共建先进典型。贵溪发电厂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87334部队和鹰潭市一小荣获中宣部、总政治部表彰的“军民共建先进单位”,鹰潭公安消防支队等20个单位荣获省委宣传部、省军区政治部“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
【加大宣传力度】2001年全市各地通过编印《市民手册》、开辟精神文明专版、成立文明学校、设置公益灯箱、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市文明办和《鹰潭日报》合作联合出版精神文明专版25期。此外,市文明办还在《鹰潭日报》开辟了精神文明吹风、思想道德教育、城市文明巡礼、行业文明新风、文明村镇掠影、文明单位风采、军(警)民共建、理论学习探讨、社会文明广角、他山之石等10个栏目;与市委政研室、鹰潭社联等单位在《鹰潭通讯》、《鹰潭社会科学》杂志联合编印了“精神文明建设特刊”。胜西文明社区邀请社区的烈军属、离退休老战士进行“八一”座谈,走访慰问了月湖区消防大队全体官兵。市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举办大型“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展览活动,观看群众达一万多人次,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赞扬,在鹰潭掀起了宣传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无神论和弘扬科学精神、反对封建迷信的新热潮。
【规范市民行为】市文明办认真编写、制作了“文明市民公约”、“市民行为十六不准”、“社会公德守则”、“职业道德守则”、“家庭美德守则”、“个人品德守则”、“文明礼貌”等七个对公民进行了文明常识教育手册,录制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形象教育片,播放了全国十个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示范点宣传片。鹰潭市各新闻单位开辟了“鹰潭是我家,卫生靠大家”专栏、专题、新闻热线。余江县号召城乡居民踊跃参与“爱我余江、建我余江、我为余江添光彩”活动,召开“争当文明市民,塑造市民形象”动员大会。
【制订规划,落实项目】2001年全市各地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精神文明建设“龙头工程”,改善群众生活环境的“民心工程”,创造良好投资环境的“形象工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创建规划,落实创建责任,加大创建投入。年内鹰潭市重点抓了“净化、硬化、绿化、亮化、美化、优化”文明工程建设。市文明办建立了22组大型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60多只大型公益灯箱,形成了有鹰潭特色的精神文明宣传走廊,组织协调了70多幢单位楼房轮廓灯的安装。在各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下,市区各单位切实加强单位绿化、美化工作,逐步实现“把森林引向城市,把园林引进街道,把花卉引入家庭”。硬化工程建设全面展开,市区大街小巷、单位内部正逐步硬化。“六化”文明工程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态势良好。
【创建文明村镇】2001年鹰潭市通过抓点带面和量化文明村镇考核方案等方法,进一步推动全市创建文明村镇和“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把创建文明村镇与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提倡文明生活方式,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结合起来,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良好风尚的形成。市文明办通过争取中央、省文明办援建“农村精神文明活动中心”资金和多方筹资,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一月湖区四青镇杏树园村建设了一座建筑面积2953平方米的“农村精神文明活动中心”。
【文明“窗口”活动】2001年市文明办协调铁路、电信、邮政等28个窗口行业,积极开展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的“满意在鹰潭”系列活动和“推广优质规范服务、倡导文明行业新风”活动。在着力推进精神文明三大创建活动的同时,鹰潭市还认真抓了文明单位、文明楼院、五好家庭、青年文明号等精神文明基础工程建设。通过分类指导、严格考核、张榜公示、动态管理,树立了典型。市文明办对市级文明单位坚持全面考核,采用张榜公示、组织会审、复查等方式,大力提高了文明单位管理水平。2001年全市有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个,受中宣部、总政治部表彰的军民共建先进单位2个,省级文明单位36个,省级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20个,省级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1个,省级文明社区示范点1个,市级文明单位标兵10个,市级文明单位120个。
(齐谷财)
计划生育
【概述】2001年,鹰潭市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精神,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强化宣传,综合治理,优质服务,各项工作保持在全省先进行列。全市出生11671人,人口出生率为16.14‰,低于省政府下达的目标值0.63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为94.94%,高出目标值9.94个百分点,连续四年保持全省一类市,被省计生委授予综合目标考核先进单位;贵溪市、月湖区被评为全省“三为主”先进市、区,余江县被省委宣传部、省计生委授予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县。
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坚持以宣传部为龙头,教育、文化、各新闻媒体、各级计生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构筑宣传网络,各司其责,共同承担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任务。把学习、宣传中央《决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作为宣传重点,开展以“送文明观念、送生育政策、送科普知识、送致富技术,进大街小巷、进流动人口集散地、进边远山区、进滨湖地区”为主题的婚育新风活动。建成生育文化一条街10个,悬挂宣传横幅360条,刷新宣传标语3300条,散发宣传资料23.4万份。通过宣传教育,广大育龄群众逐步树立了“少生优生,生男生女一样好”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全市晚婚率达47.76%,一孩率已达71.68%。
加强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建设。投资50万元为市站、5个中心服务所和流口服务所按需补缺,购置了全电脑乳腺诊断仪、优生检测仪、红外光治疗仪、显微镜、妇检床、无影灯、电动吸引器、输氧、空调、冰箱、B超等设备;投资50万元购买12万册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手册,印刷生殖保健知识专页30万份及一次性扩阴器、一次性手术用手套等生殖普查普治用具3万套。积极开展创建合格村和村民自治活动,全市共有284个村达到合格村标准,占73.2%,134个村实行村民自治,达到34.6%。
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各项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系列服务。全市开展四项节育手术12788例,占全年四术总术的83.3%;开展环孕检42.7万人次,占全年环孕检的95%。开展生殖保健普查并建档90000册,占重点服务对象的80%以上,查出患有妇科疾病的妇女3000人,开展知情选择试点的村(居)委会170个,试点面达40%;发送优生营养素“福施福”200人份,开展优生四项检测200人次,解答各项咨询5万人次,发放各种科普宣传资料8万人份,群众问卷满意率达90%以上。
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坚持由政府向公安、工商、卫生、民政、建设、房管、劳动、计生八大部门下达任务书,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由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文,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组织、宣传、计划、教育等33个部门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动员全社会力量实行综合治理。在外出人员比较集中的上海、浙江、石狮等地设立流动人口管理站,管理外出流动人员计划生育并提供有效服务。
推行计划生育规范管理。坚持执行计划生育公开办事制度,定期环孕检制度和计划外生育费“乡收县管、财政监督”的管理制度。实行乡、村统计资料一体化管理和微机信息化管理,加强孕情跟踪,对擅自进行B超鉴定、选择性引产,坚持执行收回生育证,不再安排生育的做法,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现象。
【贯彻落实中发8号和赣发20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的通知》精神,中共鹰潭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00]8号和赣发[2000]20号文件的通知(鹰发[2001]17号),通知包括10个方面的内容:①正确认识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全市每年的出生人口仍在16000人以上,净增数在10000人左右,人口素质不高,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②今后十年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到2010年末,全市人口总数控制在115万以内,年人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5‰,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婴儿性别比趋向正常。③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党委政府每年坚持听取两次以上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坚持目标管理考核、兑现奖惩;继续推行每季抽查制度,对工作滞后乡镇实行黄牌警告制度;把计划生育工作情况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政绩、选拔、奖惩的重要内容和条件,任期内逐年考核,离任时进行审计,对工作失职的要追究责任;凡计划生育不达标的其各类综合性工作均不能评先评模,党政主要领导不能提拔、重用,坚持落实“一票否决”。④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激励机制,在城市继续执行对领证独生子女按月发给保健费,独生子女的父母是国家干部、职工的,在其退休时,每户一次性奖励2000元;在农村,给独生子女户实行帮扶,为二女结扎户办理养老保险。⑤强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各级宣传、教育、科技、文化等部门要大力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公益性宣传,坚持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宣传教育协调会。⑥努力增加投入,到2005年,各级财政投入计划生育事业费按照人均超过10元的要求,市级按15%、县级70%比例予以落实,同时在农村实行费改税后,乡镇财政要确保计生经费投入,所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按一定比例用于计生工作。⑦完善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坚持依法开展计划生育。切实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和《流动人口管理办法》、《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等现行法规;贯彻落实国家计生委“七不准”,加大依法行政力度,打击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⑧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以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活动为载体,积极建立民主管理、村务公开、优质服务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努力提高村民自治能力,逐步形成“县指导,乡负责,村自治,户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⑨大力开展生殖保健服务,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和卫生医疗单位要同心协力,围绕节育、生育、不育共同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医疗技术服务工作,保障广大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十五”期间,要改、扩建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和余江计划生育服务站,形成以县站为龙头,乡所为主体,村室为基础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⑩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党委、政府要从政治、工作、生活各个方面关心、爱护、支持计划生育干部,为计生干部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从2000年11月份起,给市计生委在编干部职工每人每月发给60元计生岗位津贴;从2002年开始,村委会的计生干部实行委派制,不参加村委会选举,由乡镇直接委派,享受村委会副主任待遇。
(黄忠宗)
民政工作
【概述】2001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一方面认真做好传统业务工作,一方面主动加压,大胆地改革创新,各项工作井然有序,稳步发展。
4月份,成立了创建全国“双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模范城”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鹰潭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实施方案》。5月份,召开了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就驻鹰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安置方案,下达了安置指标。5月13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此通知被省民政厅转发至各设区市),要求从7月1日起开始执行。各县(市、区)在10月份也先后出台了这方面的文件,并将所需经费列入到本级财政预算;全市各乡镇、街办普遍成立了优抚服务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优抚服务站,各地(居)委会也都成立了优抚服务小组,从而形成了上下贯通的优抚服务网络。全市基层优抚服务组织共为重点优抚对象做好办、办实事15000余件;全市继续实行了优待金社会统筹,全年共筹集优待金259.4万元,其中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户均每年1266元、进藏义务兵家属享受了3倍的优待金、城乡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户每年350元,其中贵溪市户均800元;全市拥军优属保障基金总额达到140.6万元。全年共接收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士官610人,其中按照现行安置政策和法规需要统一安置的327人全部得到妥善安置。另外,还接收安置了13名无军籍退休职工。
2001年,建立了救灾款专户管理制度,确保了救灾款“专户管理、专线运行”;统一规范了救灾款物的发放程序;救济了因“四·二八”、“七·二三”风暴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重灾民1900户6100人;实行了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保障对象达到2910人;全年新建敬老院l所,立项改造2所。6月19日,新建的鹰潭市社会福利院正式投入使用。
2001年,全市共办理结婚6680对、离婚492对、夫妻关系证明书156对。依法开展了收养登记工作,全市共办理国内收养17起。进一步加大了殡葬改革力度,全年火化量达到1390具。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水库移民工作会议精神及全省会议精神,2001年7月19日至10月31日,对1969年底搬迁鹰潭市境内安置的“两江”(即浙江省的新安江、富春江)水库移民进行了全面普查。据统计,全市现有“两江”水库移民5680人,分布在10个乡(镇、场)39个村委会(分场)88个村小组。
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工作有了新的起色。一是对全市44个乡(镇)进行调整和撤并,共撤并乡(镇)10个,占原乡(镇)总数的22.7%。二是在月湖区开展了城市标准地名标志设置试点工作,在市区14条主要街道设立了国家标准街路牌127块。
【老区建设与扶助贫困人口】2000年鹰潭市有贫困人口6554人,贫困发生率为0.83%,据此,该市直接安排扶贫资金39.4万元,发到426户,户均投入924.88元,比2000年增加442.13元,同比增长52.19%,全市贫困户年人均收入已达1200元。
2001年,鹰潭市各级政府(部门)共下达扶贫资金339.5万元,其中省发展资金287万元,该市配套资金40万元(15万元用于少数民族乡村扶贫),县(市、区)配套资金12.5万元,累计比2000年增加65.5万元。
【下发救抚文件,成立救抚机构】2月27日,中共鹰潭市委办公室、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经常性捐赠活动的通知》,并在市民政局设立了“接受总站”和各地“接受站点”。其后,在市委大院和市府大院举行了捐赠仪式。2001年累计参加捐赠者达6.2万人次,共募集衣被20.8万件(床)、现金25万元、粮食5万斤、洗衣机1台。
【电脑福利彩票】元月16日,“江西风采”电脑福利彩票开始在鹰潭市发行,至12月底,全市共设投注点60个,共销售电脑福利彩票977万元。单期(每星期2期,星期2至星期5为1期,星期6至星期1为1期)销量最高达48.9万元,单个投注点全年销售量最高达48万元。提前2个月完成了江西省电脑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下达的全年销售730万元的目标任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001年,全市认真贯彻执行了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鹰潭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基本理顺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关系。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实行了动态管理。截止12月底,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3975人,比2000年底增长67.4%。全年各级财政共安排落实低保资金468.4万元。
【城镇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士官安置】2001年,全市共接收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士官610人,其中城镇退伍义务兵298人。适时出台了《鹰潭市2001年度城镇退伍安置工作实施意见》,切实采取了政府安置与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愿自谋职业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签订协议公证后,由政府一次性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补助金标准为义务兵每服役一年补助5000元,复员和转业士官每服役一年补助3000元),双向选择安置与包底安置,指令性计划安置与安置任务有偿转移(接收单位难以落实政府下达的安置计划,标准为每少接收一名退役士兵,该单位须交纳3万元有偿转移金)相结合等措施,并把非国有经济单位(下达、安置计划20个)纳入到安置范围,从而打破了单一安置格局,拓宽了安置渠道,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使我市城镇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士官安置工作有了新的突破。全市城镇退伍军人安置,于10月底基本定位,11月底基本结束,其中有9人安置到非国有企业,有1人办理了自谋职业手续,收到有偿转移金3万元。回农村安置283人。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退伍安置任务。
【社区建设】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成立了鹰潭市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印发了《关于在月湖区开展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搞好调查摸清底数的情况下,月湖区选择了2个经济基础较好、5个基础条件一般、2个基础较差的属不同街道办事处管辖的居委会,撤并成4个社区居委会。根据“一居一支部”的原则,组织召开了社区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社区党支部,同时依法选举产生了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月湖区已将全区68个居委会划分成36个社区居委会。
【民间组织管理】2001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对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方案》,召开了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动员大会,举办了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业务培训班。到2001年底,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复查登记工作基本完成。
【老龄工作】为了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6月12日,成立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是市政府主管全市老龄工作的议事机构。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立后,即将原“鹰潭市老龄协会”更名为“鹰潭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周存平兼任办公室主任。
(宋金生)
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
【概述】鹰潭市劳动局是代表政府依法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障职权的政府机构。下辖市社保局、就业局和技工学校三个副县级事业单位以及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一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共有在职职工99人,其中县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34人。5月份,局机关锅炉科、局属正科事业单位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和市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站划归市技术监督局管理。12月份,原卫生局管理的市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办公室与市社保局管理的市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办公室,合并为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编制13名,隶属市劳动局管理。
2001年,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劳动保障厅的指导下,以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七一”重要讲话为指针,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两个确保”为主线,以扩面征缴工作为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创新、团结奋进,全面推进了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一是“两个确保”成果继续得到巩固和发展。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均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没有发生新的拖欠,养老金拨付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达100%,在全省名列前茅。二是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进一步发展。民工有序流动和劳务输出工作受到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通报表彰。三是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得到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参保实现了零的突破,失业保险收缴率排名全省第一,受到了省劳动保障厅通报表彰。四是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实现了全年无重特大事故,一般性事故伤亡率控制在省政府下达指标之内的目标。五是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涌现了全省十大“廉内助”之一的杨美凤同志和全市首届十大“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之一的韩学农同志先进典型。
建立各级政府社会保障责任制,把巩固“两个确保”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主要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上狠抓落实。继续按照“两个确保”、“三个不变”(即: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两个确保”目标不变、政策不变、工作要求不变)要求,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级政府社会保障责任制,完善各项保障措施,通过向上争取转移拽付资金、扩大筹资渠道、财政兜底等办法积极筹措“两个确保”资金,有力确保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照足额发放。
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了全社会的社保意识。召开了全市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先后两次开展了全市性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活动;开展了6月份失业保险普查宣传月活动;在《鹰潭日报》上按季公布了各级政府“两个确保”情况;在市委党校开设了社会保障课程,局领导先后两次在县干班和青干班上授课;主动并多次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劳动保障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对此进行了研究,解决了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机构归并以及落实社会保险激励机制等问题,扩大了劳动保障工作的影响。
多方拓宽就业渠道,大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把劳务输出作为扩大就业的主战场来抓,加大了劳务输出工作力度。积极地走出去,多次与上海市劳动保障局联系,并与上海市杨浦区劳动保障局缔结了全面合作关系,建立了上海、珠海两地劳动服务管理站。同时在月湖区交通办事处成立了“百佳城社区保障服务中心”,为社区就业工作全面铺开迈出了坚实一步,打下了良好基础。
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围绕中心工作形成合力。劳动保障工作涉及面广,形势复杂,任务艰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克服诸多困难,把“两个确保”作为第一位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确保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同时还抓好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下岗职工再就业、职工培训与鉴定、工资福利、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仲裁等工作。
【两个确保】全市各级财政全年共安排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751万元,支付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代缴三项保险费720万元,确保了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共为全市12427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支付离退休金5790万元,社会化发放率100%,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特别是首钢四建,在其拖欠3000万元养老保险费的情况下,运用积累金为其2562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482万元,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就业和再就业】 全市通过多种形式新增就业5300人,累计帮助6259名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通过各种形式实现了再就业,再就业率56.6%。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劳务输出9.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5%。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免费为2000余名下岗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加大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力度,强化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坚持全面检查与针对性检查、普查与抽查相结合方式,多形式多方位对地下矿山、建筑施工企业、燃气、水上和道路交通、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生产设备等进行监察,并对安全事故隐患进行跟踪督查。全年安全生产形势良好。
【劳动监察与劳动争议仲裁】 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群众举报监察以及年度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劳动力市场秩序、持证上岗等方面的监督,依法处理各种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案件,共受理群众举报案件20起,结案18起;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6起,结案35起,结案率达97%以上,案外调解48起。办案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
【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加强了对社会力量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管理,对全市21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和培训学校进行了评估和验审,依法取消了其中3家不合格培训机构。扩大了职业技能鉴定覆盖面,全市城镇各类用人单位1227名从业人员参加了各个不同等次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
【劳动关系与工资福利】积极认真地编制了2001年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大力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非公有制经济集体合同签订率达60%以上。主动跟进和配合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为改制企业提供有力服务,共为29家改制企业4000余名职工解除了劳动关系,并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进行鉴证。对改制企业686名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年限进行了一次性认定,处理改制企业职工来信来访近百次,及时化解了矛盾。鉴定伤残人员等级83人,办理正常退休及特殊工种退休331人。
【社会保险】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及有关法规政策,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上门宣传和登记收缴办法,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一是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达49312人,与上年相比,新增1457人,特别是实行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工商年检后,通过努力,有28家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122名从业人员参加了养老保险,非公有制经济参加养老保险实现了零的突破。全年共收缴养老保险费42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基金收缴率71.8%,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9个百分点。清欠养老保险费536万元。发放养老金5790万元。期末累计欠费总额7830万元,基金累计结余额3436万元。二是全市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达56706人,与上年相比,新增加968人,特别是在市直企业改制、参保人员流失情况下,积极开展失业保险普查宣传月活动,为失业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取得好成绩。全年共收缴失业保险费5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基金收缴率61.8%,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0个百分点,共发放失业保险费10万余元。期末累计欠费总额1310万元,基金累计结余额2818万元。三是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制,机构正式归并。本着量入为出、减少浪费、保障基本医疗的目的,在费用结算办法上,对定点医院实施“定额结算、总量控制”管理。全市参保单位185家,参保人数6535人,与上年同期相比,新增191人。共收缴医疗保险费483万元,收缴率100%。共支付医疗保险基金483万元,基金累计结余202万元,其中个人帐户基金累计余额198.4万元,统筹基金累计余额3.6万元。四是工伤保险加强了与中央、省属驻鹰企业联系,在市属企业改制、参保对象不断流失情况下,积极想办法扩大覆盖面,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全市工伤保险参保职工22143人,收缴工伤保险基金100万元,基金收缴率57%,比上年略有增长。共支付工伤保险费56万元,期末基金累计结余337万元。生育保险参保职工20794人,收缴生育保险基金59万元,基金收缴率50.4%,与上年基本持平。共支付生育保险费4.3万元,期末基金累计结余176万元。
(程明华)
【关心下一代】 全市有10000多名老干部活跃在关心下一代工作战线上,积极开展青少年教育活动。一是抓住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这个契机,对青少年进行了一系列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我中华的主旋律教育。先后举办了《红心向党》读书活动、“党旗在我心中”征文活动,有效地激发了青少年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热情。二是在当年赣东北第二革命根据地中心所在地周坊镇举办“民族英雄方志敏烈士革命事迹报告会”,吸引了1000余名机关干部、学校师生到会接受教育。三是狠抓青少年“绿色承诺行动”教育活动,树立青少年的环境意识和可持续性发展意识。3月16日召开鹰潭市青少年“绿色承诺行动”教育活动动员大会;6月5日举行全市青少年暨社会各界人士“绿色承诺行动”万人签名活动;12月14日举办全市青少年“绿色承诺行动”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
(李煜君)
其他
民族工作
【成立少数民族地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及对口支援总结表彰大会精神,全面部署开展了对口支援工作。市委、市政府于一月中旬成立了由市长缪兵任组长的市少数民族地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召开全市少数民族地区建设工作会】 3月14日召开了全市少数民族地区建设工作会议,安排了市财政局、计委、民政局等19个市直部门(单位)对口支援樟坪畲族乡、文坊太源畲族村、马荃杨柳畲族村及各畲族村小组,市民族宗教局作为市少数民族地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成员单位支持下,通过编发简报、陪同下乡村,电话了解情况以及以领导小组名义召开情况交流会等形式和途径,开展督查、指导工作,有效促进了对口支援工作向纵深发展。19个成员单位共向受援方投入扶持资金13万元,捐款9870元用于帮助贫困户。
【下达少数民族地区扶持资金】积极争取各方支持,进一步加大了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资金扶持力度。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在省财政、老建、民宗等部门支持下,共争得省下达资金61.5万元,其中用于扶持樟坪畲族乡59.5万元,用于扶持文坊太源畲族村公路项目2万元;二是认真调查研究,并经考察论证,反复筛选扶持项目,市财政于9月份提前下达了15万元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扶持民族地区的9个基本建设项目和经济发展项目。连续三年,省、市共投入资金10万元扶持的贵溪市余家乡流桥雷家村小组3公里通村公路于10月下旬通车。
【落实民族政策】根据国家民委、公安部有关规定,核准余江县马荃镇成立了“杨柳畲族村委会”,确认了贵溪市双圳乡杨坂村小组的畲族成份,并为原籍贵州的二位本市公民办理了变更民族成份的有关手续。
【少数民族老龄化专项调查】 开展了对农村少数民族老龄化社会保障问题的专项调查,并与市人大办公室联合召集市直有关部门就修改《江西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草案)》问题召开了座谈会,上报了调研报告和修改建议。
(张明荣)
宗教工作
【开展“五好”活动】继续加强了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和宣传工作。在月湖区开展了宗教场所创“五好”活动的试点工作。12月份,市府组织各县(市、区)民宗办人员对年内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创“五好”活动情况进行了总结和检查评比,评出并上报了一个省级先进、3个市级先进。
【帮助宗教组织做好换届工作】 继续帮助宗教团体加强了自身建设。3月下旬,帮助市天、基两教爱国会分别召开了换届大会,顺利完成了新老交替。
【抓重点,保稳定】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开展了天主教爱国主义教育专项活动。全市共组织40余名干部,分成13个工作组,深入到天主教工作重点乡(镇、街办)。11月下旬,市里对天主教爱国主义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迎接了省天主教爱国主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检查,受到上级肯定。
【落实宗教政策,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及省、市“天工办”多次督办、查办,龙虎山景区管委会党委引起重视,下发了抄告单。4月底,上清镇政府将上清天主教堂交还给教会管理。经过几个月的维修,上清天主教堂年底得以重新开放;经市天主教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出面督办和市民宗局领导多方协调,贵溪市重新研究了落实雄石天主教房地产政策的方案,使最终解决这一难题取得了新的进展。根据省民族宗教局领导指示,市民宗局还就落实余江县平定乡溪头吴家天主堂房产政策问题进行了调查和协调,并上报了文字材料。
【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8月份,根据省民宗局部署,市民宗局和余江县统战、宗教、公安等部门联合组织调查组,对余江县锦江镇宗教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调查,并将调查中发现的邪教组织“东方闪电”活动情况及时通报了余江县公安部门。9月份,在了解到经贵溪市某党委部门越权批准,上饶一僧人在206国道余家乡路段私建庙宇情况后,市民宗局在省民宗局支持下,坚决采取了制止措施,有效遏制了农村私建、滥建庙宇现象的蔓延。10月份,在接到市长专线办转来市民关于解放路一土地庙扰民问题的情况反映后,市民宗局认真进行了调查,并联合公安、城管部门进行了拆除。
【加强天师府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和统战部门密切配合,帮助天师府管委会顺利完成了换届工作。支持、帮助天师府加快了修复建设步伐;帮助天师府加强了对台交往,先后两次组团赴台与台湾道教界进行了友好交流;帮助天师府加强了对道士的培训和授录资料的挖掘整理工作,从民间找回了一套堪称无价之宝的完整录碟。投资近100万元修复的敕书阁主体工程年底完工,府内绿化、美化工程全面动工。
【召开研讨会】 7月初贵溪市冷水乡云梦山鬼谷洞道观举办了一次“道教文化与鬼谷子”研讨会,会后出版了论文集。
(张明荣)
城市居民生活
【概述】据对全市50户家庭的抽样调查,2001年,鹰潭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63.92元,比上年增加421.83元,增长7.89个百分点,略高于全省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25元的平均水平。人均消费支出4739.65元,比上年增加306.15元,增长6.90个百分点。
居民可支配收入主要来源于劳动收入,财产收入和转移收入三个方面。
2001年,城市居民收入中,人均来自国有经济单位职工的收入为3893.83元,比上年增加了226.86元,增长6.19%,这主要得益于2001年国家先后两次出台行政、事业单位调资政策,较大幅度地增加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收入。
财产性收入增幅较大,增长48.03%,财产性收入在居民可支配收入所占的比重份额较小,为3.92%。随着城市居民投资意识的增强和股份制经济的发展,居民的投资行为日趋活跃,财产性收入增势强劲。2001年人均财产性收入22.62元,较上年增长48.03%。
居民的转移性收入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政府对个人收入转移的离退休金、救济金、赔偿金等,单位对个人转移的辞退金,住房公积金,家庭之间赠送和赡养等收入。2001年,人均转移性收入1029.72元,较上年增长32.88%,转移性收入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7.86%,位居第二。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的离退金相继上调,加上企业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使得居民从离退休人员中得到的收入达到792.30元,比上年增长30.74%,赡养及赠送收入人均180.16元,比上年增长15.39%。
2001年鹰潭市城市居民消费结构由“吃”、“穿”等生存资料为主的单一格局向以“住”、“行”、“文化、教育、娱乐”等发展、享受型的消费倾斜。
2001年鹰潭市城市居民人均用于食品消费支出1842.97元,比去年下降1.37%。从食品消费结构上看,居民家庭已从量的满足逐步转向质的追求,主食消费比重下降,副食品消费比重上升,在外就餐已成为一种时尚。2001年,居民人均粮食消费153.31元,比上年下降6.97%;肉禽及制品人均支出443.77元,比上年下降3.42%;鲜菜支出175.70元,比上年下降11.82%;奶及奶制品人均支出87.30元,比上年增长27.06%;2001年人均在外就餐336.51元,比上年增长52.12%。
衣着和杂项商品与服务呈下降趋势。2001年城市居民人均衣着支出404.54元,比上年下降24.96%,杂项商品与服务人均支出193.91元,比上年下降33.82%。
2001年,城市居民人均娱乐、文教、服务支出669.11元,其中人均教育支出483.72元,占消费性支出的10.20%,在八大类消费支出中位居第三,仅次于食品和居住支出。
2001年人均居住支出669.11元,比上年增长66.24%,占消费支出比重的14.12%,仅次于食品消费支出。
2001年,鹰潭市通讯市场引进的竞争机制也给市场带来了无限活力。固定电话初装费的下调,移动电话入网费和通话费的降低,通讯工具价格的下调,使居民从中得到了实惠,极大地刺激和带动了通讯消费的快速增长。2001年,交通和通讯消费开支人均404.62元,比上年增长9.62%。
到2001年末,鹰潭市城市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彩电118,冰箱84台,摩托车16辆,空调36台,移动电话38台、家用电脑10台,比上年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2001年末,鹰潭市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9.46平方米,人均辅助面积8.37平方米。城市居民居住条件的改善不仅表现在住房面积的扩大上,更主要是表现在住房配套设施和建筑式样的改善以及房屋产权的变化上。有82%的家庭拥有自有房和部分产权自有房;有100%的家庭拥有独用自来水;有26%的家庭拥有空调;有70%的家庭使用液化石油气;有62%的家庭拥有二居室住房;有26%的家庭拥有三居室住房;2%家庭拥有四居室及以上住房;住房成套率达90%。
(市统计局)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收录了2001年鹰潭市的新情况、新发展、新成就、新经验和主要事件。设有大事记、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综合经济管理等24个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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