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理赔案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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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02》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1126
颗粒名称: 大额理赔案例
分类号: F842.62
页数: 1
页码: 266
摘要: 本文记述了贵溪四冶职工李××和他的妻子赵××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贵溪市支公司购买了“鸿寿养老保险”和“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并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李××被雇凶杀害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鹰潭分公司根据调查和侦破结果,支付了李××的鸿寿养老保险死亡保险金、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死亡保险金以及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抢救医疗费用共计15.952万元。
关键词: 鹰潭市 人寿保险 案例

内容

贵溪四冶职工李××和其妻赵××分别于1997年11月30日和1999年4月21日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贵溪市支公司购买“鸿寿养老保险”6份(保险金额12万元)和“重大疾病终身保险”1份(保险金额3万元),且附加住院医疗保险金额5000元。李××于2000年10月14日晚9时许被他人用铁器击伤头部,抢救无效于当晚11时30分在医院死亡。其妻赵××于2001年3月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鹰潭分公司报案并提出给付保险金申请。经调查核实并经贵溪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立案侦破,定性为雇凶杀人,凶手蒋×、李×已缉拿归案,李××系无辜被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鹰潭分公司根据事实,按照条款规定,于2001年3月27日,给付李××鸿寿养老保险死亡保险金12万元,并无息退还所交保费8598.60元,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死亡保险金3万元,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抢救医疗费用921.47元,合计给付15.952万元。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2

《鹰潭年鉴.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收录了2001年鹰潭市的新情况、新发展、新成就、新经验和主要事件。设有大事记、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综合经济管理等24个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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