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鹰潭年鉴.2002》 图书 |
唯一号: | 141020020230001047 |
颗粒名称: | 工资财政统发 |
分类号: | F812.7 |
页数: | 2 |
页码: | 251-252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鹰潭市自2001年9月1日起对市本级行政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实行财政统一发放管理办法,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鹰潭市分行代发工资,确保每月15日个人能领到工资。发放项目包括基本工资和国家、省、市规定的各项津贴、补贴等,各单位要按月记帐,年底将全年发放工资总额与其他预算拨款一并汇入单位决算上报有关部门。财政、人事、编制部门要加强对统一发放工资工作的监督,并健全考核、监督、约束机制。 |
关键词: | 鹰潭市 财政 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