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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税务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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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02》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1036
颗粒名称:
财政 税务
分类号:
F812.7;F812.42
页数:
10
页码:
247-256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1年鹰潭市财政税务发展改革收入情况的具体介绍。
关键词:
鹰潭市
财政
税务
内容
财政
【概述】2001年是鹰潭市实施“十五”计划取得良好开局、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一年,也是该市财政发展和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积极贯彻落实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和省、市经济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主动参与宏观调控,不断完善自身的运行机制,推动财政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全市财政收入完成60041万元,比上年增长17.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303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8%,比上年决算增长10.6%;上交中央两税25183万元,比上年增长27%,上交省八个税种1828万元,比上年增长28.6%。
2001年,财政部门围绕“继续大力支持重大改革措施的实行,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严格依法理财,切实加强收入征管和强化政府调控,保证重点,压缩一般,硬化预算约束,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的财政工作思路,针对上年财政工作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诸如财政保障能力依然不强,各级财政的压力都很大和调整支出结构虽已起步,但步履维艰,财政供给“越位”与“缺位”的问题仍未得到很好解决等,经过调查研究,找准工作的出发点和切入点,振奋精神,明确目标,主要做了6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不断增强为民理财的意识,努力促进全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二是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正确分析财税形势,采取措施强化收入征管,做到该收的收入应收尽收,不该收的一分都不要,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三是为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步伐,积极开展了以支出管理改革为重点的多项财政改革,着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增强了宏观调控能力。四是为推进依法理财,提高理财效益,不断创新理财制度、理财方式,使理财行为走上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的轨道。五是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创造公平有序竞争的发展环境,大力开展了以整顿会计秩序为重点的财经秩序整顿工作。六是为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继续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进一步推行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办法,坚决做到罚缴分离,票款分离,合理引导预算外资金的流向,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财力。这些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了全市经济、财政工作的顺利进行,也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宏观调控目标的圆满完成。
市财政局下属6个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局、住房资金管理所、财政财务干部学校、财会干部培训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注册会计师协会。
【市本级财政收支执行情况】2001年鹰潭市市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都有较大的增长,财政收入完成1224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4.5%,比上年的10735万元增加1509万元,同比增长14.1%。其中上交中央两税3301万元,比上年增长21%;上交省八个税种412万元,比上年增长16.7%;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53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3.2%,比上年的7655万元增加876万元,同比增长11.4%。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工商税收完成5276万元、企业收入完成1258万元、罚没收入完成1296万元、专项收入等完成322万元、基金收入完成119万元。2001年市本级财政支出累计完成1935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15.8%,比上年的17500万元增加1857万元,同比增长10.6%。加上各项补助、税收返还等,市本级收支相抵,财政收支平衡。
【试行政府采购制度】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进一步试行政府采购制度,变单位采购的“暗箱操作”为政府采购的“阳光行动”,采购行为不断规范,采购范围不断完善,采购规模不断扩大。2001年在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工作中,一是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体系,继《鹰潭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鹰潭市政府采购财务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出台后,结合实际,对政府采购具体方式和适用条件、政府采购合同范本及其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人员应具备的业务素质和行为准则等一系列内容作了较为系统的学习、研究和探讨。二是积极试行政府采购制度。年初,与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等部门对市五套班子现代化办公所需电脑实行邀请招标采购,邀请了3家具有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中标供应商的报价与最高报价单价差达500元,比市场优惠减支10%,节约效果明显。8月份,对“四位一体”工程的人行道板、路灯、绿化苗木、道路标牌等组织了6次政府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市场调查总金额1457万元,实际采购总金额881万元,节约资金576万元,节约率达39.5%。采购过程中,从招标公告和邀请函的发放,到供应商的资质认定、开标程序、评标原则及办法、合同签订等细节,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运作,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相关部门、技术部门共同把关,切实做到规范操作,增加工作透明度,取得了成功经验和明显效果。
【国债管理】2001年国家为了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继续实行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发1500亿国债用于基础实施建设。鹰潭市全年共争取国债资金3869万元,其中国债补助资金2319万元,国债转贷资金1550万元。为确保国债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切实用好国债资金,市财政局继续加大了对国债资金的管理力度。一是严格按照国债资金管理规定及财政部的要求,实行专户储存,要求国债资金项目单位必须在建行系统设立国债资金帐号,做到专帐专户专人管理;二是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国债资金,防止预付过头工程款现象的发生;三是重新修订《鹰潭市重点工程项目委派会计人员考核办法》,加强委派会计人员管理,要求委派会计全过程监督国债资金的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积极对国债资金进行跟踪检查,防止国债资金被挪作他用。此外,市财政局还多次组织对全市国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个别单位资金使用不规范的现象。全年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比较好,操作程序比较规范,国家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员办在检查江西省国债资金使用情况时,鹰潭市再次成为全省11个地市中唯一免检城市。
【重点支出保障】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市财政局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努力保障涉及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重点支出需要。坚持“一是吃饭,二要建设”的财政工作基本准则,足额安排工资必需经费,保证了市直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积极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改变支农资金使用分散的做法,将市级财政安排的支农资金集中40%,用于贵溪市罗河果业开发、余江县九峰水库大坝防渗处理和信江鹰潭段圩堤修复加固等农业重点项目建设。完善了中央、省对地方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办法,筹集财政社会保障资金3446万元,用于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费及时足额到位。在周坊镇等地“4.28”和洪湖乡等地“7.23”风雹等自然灾害发生后,及时下拨财政救灾资金662万元,并拨付农业税灾情减免650万元,给受灾群众生产生活以有力保障。挤出财力,加大城市建设资金投入,支持了“四位一体”、正大街贯通、市看所改建等重点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完成了1203万元,支持了一批重点企业改组和技术革新,并积极筹集资金5886万元用于市直国有、集体企业产权改革,累计支出4844万元,使企业转机建制工作得以平稳运行。
【整顿财经秩序】整顿财经秩序是2001年鹰潭市财政工作的重点之一,市财政部门严格依法理财,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秩序,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开展了对全市1999年、2000年共计5276万元国债转贷资金的专项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成效明显;对5万元以上的支农项目,共计829万元资金进行了使用和管理情况检查;进行了《会计法》执法专项检查,自查630个单位,查出无证上岗会计人员39人,未完成后续教育447人,违反规定保管会计档案单位13个。重点检查28个单位,无证上岗会计人员10人,私设小金库发生额16万元,帐外帐资金发生额162万元,会计法执法检查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切实搞好鹰潭市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对全市14家中介机构全面进行整治;收费年审审验单位862个,审验项目2498项,审验率99%,发现自立收费项目5个,违纪金额92194元;强化基建工程预、决算的审查,2001年先后对市职中实验楼、党校综合楼、文化局“两馆”、师范科教楼、广电大楼和“四位一体”等41项工程进行了审查,审查投资金额11601万元,核减投资929万元,比上年增长23.4%;市财政局牵头组织进行了全市“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检查,自查面为96%,共自查出单位自立收费、罚款项目19项,应缴未缴财政专户371万元。在对52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中,查出违纪资金300万元,其中应缴未缴财政专户240万元,越权擅自立项、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继续征收已取消的收费项目等合计28项;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社会保障“四项资金”(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两次专项检查,保证了“四项资金“的安全和完整。并对市直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用进行审核,切实保障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
【住房资金管理】2001年,鹰潭市财政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房改方针政策,切实履行财政部门对住房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职能,推动和促进全市房改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一是积极参与、支持住房公积金放贷工作和市区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各项工作,推动全市住房二级市场的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对城市住房资金、单位住房资金的专项管理和监督,强化住房资金的归集工作,将售房款、集资款全额纳入财政住房资金专户。城市住房资金收入355万元,直管住房基金收入81万元,单位住房基金收入824万元,城市住房基金支出266万元,直管住房基金支出51万元,单位住房基金支出1219万元。三是对财政负担的个人公积金部分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按单位定员定编情况认真审核拨付,全年共拨付个人住房公积金211万元。
【预算外资金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围绕抓好“收支两条线”和“银行代收制”工作,在《鹰潭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订了《鹰潭市预算外资金管理补充规定》,加强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尤其加强了对防洪保安资金、价格调节基金、城市设施配套费、中小学校舍修建附加费、水电费附加费等专项基金的征收管理。2001年市本级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单位166户,财政专户率达94.5%。市本级预算外资金收入完成7194.6万元,占年初计划的126.6%,比上年增长7%。主要收入项目情况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480万元、基金及附加专项收入2628万元、其他收入1087万元。市本级预算外资金支出总额737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行政事业支出902万元、其他支出1385万元、专项支出5092万元。
【财政体制调整】2001年8月,为了贯彻中共江西省委十届十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市委五届四次全会(扩大)会议精神,围绕搞活基层,促进县乡经济加快发展,在现行财政体制收支范围不变以及不减少各级财力存量的前提下,鹰潭市财政局对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作了适当调整。一是从2001年起,取消各县(市、区)原体制上解,即每年定额递增4%的比例上交,将市级减少财力的好处留给县(市、区),缓解县(市、区)财政紧张状况,更好地调动县(市、区)发展经济、增加收入的积极性。二是从2001年起,将国有土地出让金以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省级集中的20%部分和国有土地出让金市级集中的15%部分,在一定期限内下划属地管理,促使县(市、区)加快土地和房地产开发,加大城镇基础建设和改造的投资力度。
【工资财政统发】根据《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本级行政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财政统一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鹰府办发[2001]24号)精神,自9月1日起,对市本级行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实行财政统一发放管理办法,即由财政部门委托银行将工资直接划拨到个人工资帐户的办法。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对象为: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工商联、依照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和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超编人员不纳入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范围。财政统一发放工资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即包括基本工资以及国家、省和市规定的各项津贴、补贴(不含正地级每人245元/月、副地级每人225元/月、正县级每人205元/月、副县级每人180元/月、科级或科级以下每人170元/月)等。统一发放工资实行“编制部门核准编制,人事部门核定人员和工资,财政部门核拨经费,银行代发到人,及时足额到位”的管理原则。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市编办负责审核单位性质、编制和在编实有人数;市人事局负责审核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人员及应发工资的数额,完善工资基金管理台帐,建立人员和工资数据;市财政局负责按照市编办和市人事局核准的实有人数和应发工资数进行资金审核、拨付,负责与代发工资银行签订服务协议,于每月12日前将当月应发工资额从国库划入代发银行。经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国建设银行鹰潭市分行为代发银行,并负责开发软件、配备必要的硬件,负责财政、编办、人事和银行间的联网,做好相关设备、网络的维修工作。建行收到市财政局拨付的工资款项后,应于每月14日以前通过微机管理系统将实发工资额分解发放到个人工资帐户,确保每月15日个人能领到工资,并将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和医保基金划入相关部门指定的帐户,同时为各单位出具工资明细表、记帐原始凭证和个人工资条,保证工资能及时足额发放到个人。
各单位职工工资实行统一发放后,其预算指标仍按原渠道下达到单位。各单位要按月记帐,年底将全年发放工资总额与其他预算拨款一并汇入单位决算上报有关部门。每季度终了,各单位、代发银行、财政部门、人事部门要将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对帐,以确保工资发放准确无误。在预算执行中,单位发生增人增资、减人减资、正常工资变动及津贴变化等情况,要在变动的下一个月5日前报编制、人事部门审核,再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确认无误后及时向代发银行提供变动后的下月工资发放清单。财政、人事、编制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加强对统一发放工资工作的监督,健全考核、监督、约束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工资统一发放情况进行检查。
【会计教育培训】认真执行《财政部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鹰潭市财政局把财政部2001年颁发新《企业会计制度》和8项《企业会计准则》列为当年会计人员后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并作为企业会计人员能否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一项必备条件。组织新制度、新准则后续教育培训班5期,共716人参训。组织各类会计培训班培训1726人,其中《会计法》培训476人、《基础工作规范》培训242人,《初级会计电算化》培训292人。同时,积极开展了珠算等级鉴定工作,共组织1906人参加珠算等级定级考试,1746人已获得定级资格,定级率达91.6%。
(吴伟国)
税务
国税
【概述】2001年,鹰潭市国家税务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和“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积极稳妥搞好机构改革,聚精会神地搞好金税工程建设,组织收入质量、税收执法水平、服务经济水平、税收信息化水平、干部队伍素质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该局被中共江西省委、省政府授予“三五”普法先进单位,有4个市、县(区)国税局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贵溪市局城区分局被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鹰潭市国税局党总支和贵溪市国税局党总支被市委授予先进党总支称号,鹰潭市局被市政府授予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军转干部工作先进单位。现任局长傅江海,副局长胡木生、简云涛。截止12月31日,累计组织税收收入36424万元,占年计划的122.19%。其中:完成中央级收入27708万元,占年计划的134%,同比增收5225万元,增长23.24%,完成地方级收入8706万元,占年计划的126.49%,同比增收1502万元,增长20.85%;“两税”收入完成33738万元,占年计划的122.42%,比上年同期增收6829万元,增长25.38%;营业税收入1507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51%;企业所得税收入892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37%;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收入277万元,完成年计划的47%。完成个人所得税收入1436元,占年计划的127%。
【“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2001年4月10日,鹰潭市委副书记邵奇生来市国税局进行“三个代表”学习教育第一阶段工作督查,邵奇生对该局学习“三个代表”教育活动的思想发动、理论学习给予肯定。
3月28日,市国税局举办以《身体力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题的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
【行风评议】4月18日,鹰潭市国税局召开了全市国税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动员大会。市局局长傅江海在会上作了动员报告。
5月28日,鹰潭市国税局局长傅江海在电视上作了表态发言,郑重承诺:不以税谋私、不弄虚作假、不打击报复、不刁难。
6月16日,市国税局在市中心广场开展行风评议投诉咨询活动,组织了民主评议行风秧歌队和投诉快速反应摩托车队表演,散发新《税收征管法》等宣传资料16000份(册)。驻该局行风评议组、该局党组成员等50余人参加投诉咨询活动,接受群众现场投诉和咨询。
8月7日,驻省国税局行风评议组一行8人亲临鹰潭市国税局检查指导工作,对该局行风评议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10月18日,鹰潭市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下发2001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情况通报,该局排名第一。
【税收宣传月活动】4月1日,鹰潭市国税局开展以“税收与公民”为主题的税法宣传月活动。4月份,该局与鹰潭市地税局联合在市中心广场开展税收宣传和纳税咨询活动,播放税收公益广告,制作播发依法治税、优质服务和涵养税源为题材的电视专题片,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比活动等,全方位、多角度地深入开展税法宣传月活动。抓住时机宣传贯彻新《征管法》。该局利用局域网、宣传板报和《鹰潭国税信息》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新《征管法》,并组织了系列专题讲座,结合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对新旧《征管法》进行了对比分析,帮助干部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增强依法治税的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水平。结合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该局及时翻印了新《征管法》3000多册散发给社会各界和纳税人,并以“两台一报”为阵地,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纳税人熟悉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制度。加大对企业法人代表、财会人员税法的培训力度,该局共举办培训班5期,参训人员达150人(次)。
【局长现场办公日】6月16日,鹰潭市国税局领导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到各县(市、区)局办税大厅开展“局长现场办公日”活动,接受纳税人投诉,切实为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
【纪念中共建党80周年】6月14日,鹰潭市国税局主创的舞蹈《税法送到畲乡来》获全省国税系统庆祝建党80周年文艺调演优秀节目。
【人事机构改革】8月1日,江西省国税局批准该局上报的《鹰潭市国家税务局系统机构改革方案》。根据方案,该局机关设办公室、税政管理科、征收管理科、计划财务科、人事科、教育科、监察室、政策法规科、党办,直属事业单位有信息中心、服务中心、发票管理所。直属行政单位设稽查局、直属分局、涉外、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科)。撤消咨询事务所、税务干部学校、涉外科。鹰潭市国税局总编制362名,其中:行政编制312名(管理编制91名、征收编制221名),事业编制50名。
9月,鹰潭市国税局机构改革共撤销机构12个,分流人员34人,自然减员1人,超额完成6个人员分流指标,52岁以上科级干部转任非领导职务6人。对18名现任该局中层干部重新定岗,岗位交流7人,占该局中层干部总数的38%。
【依法治税】 10月15日,鹰潭市国税局局长傅江海向市长缪兵专题汇报了全省国税系统坚持依法治税促进经济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市国税系统贯彻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
10月16日,鹰潭市国税局召开全市国税系统坚持依法治税促进经济发展工作会议,县(市、区)局局长,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全体人员参会。局长傅江海作了工作报告。
4月至12月,鹰潭市国税局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开展以打击利用增值税发票犯罪为重点的专案稽查,同时对重点企业及偷逃税比较严重的部分行业进行重点稽查。组织开展了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出口供货税收检查、国有改制企业税款结算、金融保险企业检查、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检查等工作。该局共检查纳税户419户,查补税款、罚款1286万元。特别是大力查处大案要案,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有力地震慑了涉税犯罪行为。查处了同江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四川长虹驻鹰潭工作站偷税、市富康工贸公司偷税等一系列重大涉税案件,其中移送公安部门8件,涉案金额7760万元。
2001年,鹰潭市国税局及时做好个体业户的税负调整,加强对停歇业户和注销业户的检查,加强对漏征漏管户的清理检查。月湖区国税局在全省率先将各大菜场固定摊位经营户纳入区局局域网管理136户也已全部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率在95%以上。龙虎山风景区国税局通过源泉控管,对建筑耗材增值税实施全过程、多层次、立体式监管办法,使该项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0倍多。
2001年,鹰潭市国税局在发票发售、缴销、认证、抵扣环节实行全方位的监控,通过推广使用剪裁式发票、卷筒式发票和实行以票控税等措施,挖潜堵漏增收税款288.7万元,查处发票违章412户,罚款6.9万元。同时,制定《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将所得税征管工作列入了目标管理考核;建立了“七账一册”,规范了税源管理、税基管理、减免税管理、弥补亏损管理等;积极配合抓好贵溪农村信用联社统一核算规范化管理的试点工作。贵溪市各信用社的财务已集中到贵溪市联社管理,会计科目和财务帐册得到统一规范,为推进该市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迈出了一大步。该局还对银行、电信、证券、保险等汇总纳税成员企业以及23户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所得税专项检查,查补税款、罚款23万元。同时,进一步规范涉外企业所得税管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外商投资企业的工程进度、商品房销售情况的跟踪管理,提高所得税预缴率。规范了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的操作办法,共完成预提所得税95万元。规范出口供货税收管理,签订了电子信息生成工作责任书,确保专用税票核对通过率达到100%。
【金税工程建设】 6月21日,鹰潭市国税局金税工程网络顺利开通试运行。
11月21日,鹰潭市国税局机关干部学习朱镕基总理和李岚清副总理到国家税务总局视察金税工程时所作的重要讲话。
12月4日,鹰潭市国税局组织全市国税系统金税工程有关业务培训,各县(市、区)分管局长、综合业务股、发票所、信息中心、稽查局有关人员参加了培训。
2001年鹰潭市国税局建立了金税工程联络会议制度,统一协调全局“金税工程”各部门、各环节的进度和步调;建立健全了金税工程各岗位安全操作制度、岗位职责和值班制度,确保各环节各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畅通;同时,还完善了数据采集报送制度,确保了数据采集报送的准确、完整、及时。对违反制度、造成工作失误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为及时消除技术隐患,该局还经常深入企业进行业务辅导,耐心为企业解答各种问题,保证金税工程各项数据的及时、完整采集,并对所有涉及金税工程的数据严格审核,确保了金税工程的准时顺利开通。针对运行初期因个别单位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数据采集质量不高的问题,该局及时出台金税工程数据采集质量考核办法,扭转了该局各项数据采集的准确率未达到省局要求的落后局面。
【工作目标管理考核】12月17日至21日,鹰潭市国税局组织对全市各县(市、区)进行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杨文荣)
地税
【概述】2001年,鹰潭市地方税务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税收工作方针,围绕组织收入这个中心,坚持“两手抓”,一手抓依法治税,一手抓从严治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两个“文明”建设又向前迈出了新步伐。截止12月31日,累计完成地方税收收入17327.7万元。比上年增收1665万元,增长10.6%。其中个人所得税完成2244.5万元,比上年增收649.1万元,增长40.7%。同时征收教育费附加、防洪保安资金等各项规费848.5万元,促进了鹰潭市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2001年,该局被中共鹰潭市委、市政府授予了“三五”普法先进单位,被省地税局授予“执法检查优胜单位”。市地税一分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余江刘家分局等四个基层单位被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贵溪金屯分局等7个基层单位被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
【“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 3月16日,成立了以局长卢山为组长的鹰潭市地税局“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活动方案。
3月21日,召开了全市地税系统“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动员会,卢山局长作了动员讲话。
4月4日,举行了科以上干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心得交流座谈会。
4月28日,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捐款2700元,购买了56床新棉被送到扶贫点贵溪余家乡余家村的困难农户手中。之后又筹措了3万元资金,帮助该村修建村组公路。
【优化税收服务】4月,鹰潭市地税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对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压缩审批项目50%以上,大大简化了办税程序。同时,对引资新办的民政、福利、校办、劳服企业的资格认定,改原来的年终集中审批为随到随批,为引资工作大开方便之门。
8月14日,局长卢山在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向全市纳税户作出十项承诺。在办理登记、受理申报、领购发票、受理投诉举报等各个方面实行全方位的限时服务,表达了全市地税干部改善征纳关系的诚意和优化服务的决心。
2001年,为增强税收执法透明度,全市地税机关积极创造条件,推行“八公开”文明办税,通过宣传栏、公示牌、电子屏幕向纳税户公开税收政策、工作程序,违章处罚规定和监督举报电话等等,并在纳税窗口开展了“四个比、五个一”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
2001年,全市地税部门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先后为5户企业办理了退税手续,退税26万元。为12户企业办理减免税手续,减免税收445万元。为15户企业办理了财产损失和弥补亏损手续,弥补损失112万元。为银行核销应收未收利息320万元,较好地发挥了税收杠杆作用,扶持和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民主评议行风】4月15日,局长卢山代表七个被评单位在全市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动员会上作表态性发言。
4月17日,召开了全市地税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动员会,局长卢山作动员报告,市民主评议行风办公室驻地税局评议组组长武振田提出了要求。
5月28日,局长卢山接受市电视台的记者采访,向社会各界介绍了地税部门开展行风评议的方法措施和目标要求,恳切地表达了欢迎社会各界参与评议、监督的愿望。
6月16日,在市中心广场开展了行风评议咨询活动,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和分局负责人参加咨询活动。咨询日共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待咨询人数168人,收集各类意见和建议67条。
8月21日,驻省地税局评议组副组长钟惟琼在省局纪检组长吴畏的陪同下,来鹰潭市地税局检查指导工作,对该局行风评议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10月18日,鹰潭市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通报评议结果,该局取得了在七个被评单位中名列第二的好成绩。
【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4月至12月,鹰潭市地税局在全市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严厉打击偷税、骗税、逃税、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税收环境。
7月至9月,开展了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把日常征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及调查摸底阶段发现的涉嫌偷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共检查纳税户125户,查补个人所得税81万元,处以罚款16万元。
11月,开展了清理漏征漏管户的专项活动,采取“拉网式”清理检查方法,共清理出漏征漏管个体工商户478户,补税及罚款39.6万元。
各级地税机关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抓好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共受理群众举报案件32件,查处群众举报案件30件。其中偷税案件26件,查补税款93万元,处以罚款13万元。
11月,在全市地税系统内部开展了税收执法检查,共查出涉税违规文件4份,查出混淆入库级次税款2.5万元。查出不规范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处罚决定书35份,填开不规范发票、税票1000余份。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作了纠正,进一步规范了地税执法行为。
12月31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专项检查结束,全市地税部门共检查纳税单位468户,查补税款597万元,入库税款545万元,罚款72万元,加收滞纳金4万元,有力地震慑了税收违法犯罪分子。
【税法宣传月】 4月,全市地税系统紧紧围绕“税收与公民”这一主题,采取更直接、更深入、更有效的方式,有重点、有步骤、有突破地在全市开展了税法宣传,精心部署开展了“七个一”宣传活动:一是举行了一次大型税法咨询活动;二是举办了一期面向党政领导、企业法人的税法讲座;三是表彰了一批优秀纳税户;四是曝光了一起典型偷抗税大案;五是举办一次地税成果图片展;六是组织了一次纳税人税法知识竞赛;七是设置一批画面优美的税收公益广告。活动月期间,全市地税系统设立咨询点18个,接待咨询人数2000余人,散发宣传材料20000余份。出宣传专刊20期,发布各类宣传信息43条。悬挂宣传条幅42条,设置永久性宣传片8块。举办税法培训班4期,培训企业财务人员近300人。
4月1日,在市中心广场举行了大型税法咨询及有奖问答活动,共有干部60余人参加,接待群众咨询300人次。
4月10日、15日、20日,组织中老年秧歌锣鼓队,深入到企业、乡村、街道进行宣传。
【庆祝中共成立80周年】7月1日,召开了全市地税系统庆祝建党80周年座谈会。
7月5日,市局党总支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前往革命圣地韶山、井冈山参观学习,开展革命传统教育。
【业务培训】7月24日至25日,鹰潭市地税局举办新《征管法》培训班,全系统副科以上干部参加了培训。
8月2日至3日,该局举办科级干部“计算机技术基础知识”培训班。
10月14日,组织开展了新《征管法》知识考试,全市地税系统206名干部参加了这次考试,平均成绩为76分。
(宋智江)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收录了2001年鹰潭市的新情况、新发展、新成就、新经验和主要事件。设有大事记、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综合经济管理等24个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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