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关于对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调整的暂行规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鹰潭年鉴.2002》 图书
唯一号: 141020020230000150
颗粒名称: 出台《关于对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调整的暂行规定》
分类号: D630.3
页数: 1
页码: 31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共月湖区委近日出台了《关于对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调整的暂行规定》,明确列举了12种不胜任现职的情形。这些情形包括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得力,工作不称职,违反决策程序,管理不善,廉洁自律问题等。对于被认定为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将根据情况采取降职、免职、引咎辞职、待岗处理等不同处置方式。认定的依据包括考核、考察、调查、检查、测评、评议等,处理结果将通过公正、公平、公开的方式进行。
关键词: 鹰潭市 领导干部 调整条例

内容

6月23日,中共月湖区委出台《关于对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调整的暂行规定》。对有以下12种情形之一的单位主要领导、应负直接责任的分管领导或当事的科级领导干部,可以认定为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得力,放松理论学习,思想政治素质差,理想信念动摇,在重大问题上分不清是非的。2.任职期内,连续两年完不成乡镇企业发展、计划生育、财政收入(税收)、招商引资、综合治理、党建工作、社区建设等主要工作指标,且综合评定倒数第一的。3.受到综治或计生工作一票否决的。4.执收执罚,经济管理,窗口部门服务不好、工作效率不高,吃、拿、卡、要、报,群众举报投诉多,基层反映强烈,经组织测评和评议排名倒数第一,且经警示仍无改进的。5.在年度,届中、届末考核中,民意测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达60%,且“不称职”或考核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下的,以及年度考核连续两年定为基本称职的票达30%以上。6.盲目决策,官僚主义,脱离实际,违反决策程序而给国家集体造成重大损失,群众反映强烈或因管理不到位,失职、渎职而酿成社会影响大、性质恶劣的事故,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7.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争权夺利,个人第一,影响班子团结和工作大局,应负主要责任的。8.对上级布置的工作及作出的决定,抵制不执行或背后搞非组织活动,延误工作大局,影响整体工作进程,应负主要责任的。9.为个人小团体谋利益,在用人、财和管理方面违反原则或有关规章制度,问题突出,受到有关方面查处或群众反映强烈的。10.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权牟取私利,群众反映强烈,经查情况属实的。11.身体状况欠佳(因公务伤除外),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时间不能坚持正常工作。12.因自身要求不严,个人品德行为不端造成严重后果在群众中失去威信的或对下属管理监督不力,导致出现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对被视为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分别处予降职、免职、引咎辞职、待岗处理。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认定,主要依据考核、考察、调查、检查、测评、评议情况及处理结果,以事实为依据,公正、公平、公开。

知识出处

鹰潭年鉴.2002

《鹰潭年鉴.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年鉴收录了2001年鹰潭市的新情况、新发展、新成就、新经验和主要事件。设有大事记、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综合经济管理等24个栏目。

阅读

相关人物

彭初水
责任者
王春元
责任者
饶晓霞
责任者

相关地名

鹰潭市
相关地名
月湖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