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类型: 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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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唯一号: 140536020210000421
实物名称:
文件路径: 1405/01/object/PDF/140510020210000007/001
起始页: T00151_00.pdf
分类号: S829.2
主题词: 军犬

实物简介

养犬县内有警犬、猎犬、家犬、肉用犬和引进的各种宠物犬等,警犬、猎犬为公安部门、山区猎户特许饲养,管理严格、规范。家犬在农村饲养较多,放养为主,虽对看家护院防盗发挥一定作用,但偶有家犬伤人,是传染狂犬病毒的途径,给人民和社会带来危害。县人民政府曾多次发布通告,要求严管,养狗户主必须对家犬注射免疫疫苗,改散养为拴养,登记挂牌编号。20世纪90年代始,县内有些专业户以盈利为目的,饲养肉用狗行销市场。1996年,城镇少数居民开始饲养从外地引进的各种杂交宠物小狗,且繁殖很快,因管理不严,常散见于县城街头巷尾、公共场所,既不卫生,又不文明,实不可取。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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