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鹿洞规

知识类型: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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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唯一号: 140535020210000439
作品名称: 古鹿洞规
文件路径: 1405/01/object/PDF/140510020210000005/001
起始页: T00582_00.pdf
责任者: 宋·朱 熹
分类: 文学
分类号: I056
主题词: 散文

作品简介

父子有亲,君臣有交,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右五教之目。 尧舜使契为司徒,敬敷五教,即此是也。学者学此而已,而其所以学之之序,亦有五焉,具列如左: 博学之,审问之,谨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右为学之序。 学、问、思、辨,四者所以穷理也。若夫笃行之事,则自修身以至于处事接物,亦各有要,具列如左: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右修身之要。 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右处事之要。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右接物之要。 熹窃观古昔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意,莫非使之讲明义理以修其身,然后推己及人,非徒欲其务记览、为词章,以钓声名、取利禄而已也。今之为学者则既反是矣。然圣贤所以教人之法,具存于《经》。有志之士,固当熟读深思而问辨之。苟知其理之当然,而责其身以必然,则夫规矩禁防之具,岂待他人设之而后有所持循哉。近世于学有规,其待学者为已浅矣,而其为法又未必占人之意也。故今不复施于此堂,而特取凡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大端,条列于左而揭之楣间。诸君其相与讲明遵守,而责之于身焉,则夫思虑云为之际,其所以戒谨而恐惧者,必有严于彼者矣。其有不然,而或出于此言之所弃,则彼所谓规者,必将取之,固不得而略也。诸君其亦念之哉! (录自《庐山诗文金石广存》

知识出处

庐山区志

《庐山区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庐山区的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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