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贷款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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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唯一号: 140534020220000547
专题名称: 农业贷款
文件路径: 1405/01/object/PDF/140510020220000007/001
起始页: 0419.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分有实物贷款、一般性生产贷款、抗灾贷款、专项贷款、社队(乡镇)企业贷款、农民个人贷款、支持信用社贷款等项。1950年,县人民银行贯彻“用于生产,重点发放”的原则,试点发放贫农贷款2.6万元,用于购买耕牛、农具、种子等;同时调入大米、黄豆、豆饼等实物,折款5.34万元,发放给贫困农户,全县共贷款7.94万元,年末余额2.61万元。1952~1953年,农业贷款对象渐由个体农户转向生产互助组,为了推广种植改良棉和使用东北豆饼、肥田粉,银行发放贷款48.48万元,信用合作社发放贷款5.8万元。1954年,县内遭受特大水灾,银行发放抗灾贷款22.3万元,信用社发放贷款29.38万元,是年,农贷投放总量75.88万元,年末余额64.9万元,帮助灾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1955~1956年,银行发放贫农合作基金贷款68万元,占这两年农贷投放量64.49%,帮助11179户贫农解决人社股金不足困难。1958年农贷始以发展社队集体经济为主,当年投放170.03万元,年末余额193.5万元。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农贷重点是扶持穷社、穷队发展农副业生产和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并于1964年.清理1961年前农业贷款、赊销款、预付款和预购定金等欠款,对无偿还能力的社队和社员,根据政策酌情豁免,全县豁免93万元。1969~1977年,农贷年均余额137.61万元,低于前10年、后8年中任何一年。1979年后,农贷重点转为支持社队企业和发展多种经营,且投放量倍增。1982年,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承包户、专业户、重点户成为农贷主要对象,是年仅信用社便投放338万元,次年上升到974万元。1984年,“三户”贷款余额1020.7万元,占农贷余额41.7%。1985年,农贷年末余额3132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25.99%,比1978年增长11.74倍。其中乡镇企业贷款1359万元,占农贷总额43.39%;“三户”贷款982.3万元,占31.36%。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九江县志》是江西省地方志丛书之一,由江西九江县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写,于1996年12月由新华出版社出版,主要介绍了九江县建置区划、人工、自然环境、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水产、工业、城乡建设、商业、财政金融等各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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