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物品产销善后捐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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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唯一号: 140534020220000521
专题名称: 特种物品产销善后捐
文件路径: 1405/01/object/PDF/140510020220000007/001
起始页: 0406.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1932年开征。原系国民政府为镇压人民革命筹措经费所征收的一种捐税。依不同物品从价计征,奢侈品征12~17.5%,半奢侈品7.5。10%.日用品3~12.5%,文化周品5010,迷信用品7~10%,夏布1.5~2.5%,药材及油豆类物品5一l0%。1941年改为战时消费税,课税分奢侈品、日用品两类,税率分别为15。30%、3~6%。1946年又开征自卫特捐,以货物为课征对象,分别从价征收和按原货物税额计征,从价计征的有棉花2%,棉纱3%,煤炭、食盐、皮革、桐油、猪鬃及运输费各10%;按原货物税额计征的有卷烟30%,土烟20%。另有米谷、木材出口特征及特别捐献等。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九江县志》是江西省地方志丛书之一,由江西九江县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写,于1996年12月由新华出版社出版,主要介绍了九江县建置区划、人工、自然环境、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水产、工业、城乡建设、商业、财政金融等各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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