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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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唯一号: 140534020220000516
专题名称: 屠宰税
文件路径: 1405/01/object/PDF/140510020220000007/001
起始页: 0405.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宣统元年(1909年)开征,从量计征。1915年,每宰牛1头征银元1元、猪1头3角、羊1头2角。1917年,免征宰牛税,猪每头改征4角,并加经征税2分。1932年8月,每宰猪l头征5角。1935年3月,每宰猪1头征7角。1946年,每宰牛l头征10元、猪3元、羊1元。1950年12月后,屠宰税从价计征,税率10%;1953年税率13%,自养、自宰、自食税率8010。1957年改为从量计征,每头猪征4元;1976年每头减为3元,专门从事屠宰的按价计征,税率8%。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九江县志》是江西省地方志丛书之一,由江西九江县县志编纂委员会编写,于1996年12月由新华出版社出版,主要介绍了九江县建置区划、人工、自然环境、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水产、工业、城乡建设、商业、财政金融等各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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