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亲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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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湖口县志》
唯一号: 140534020220000353
专题名称: 娶亲
文件路径: 1405/01/object/PDF/1405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848.pdf
专题类型: 民俗

专题描述

娶亲礼仪繁杂,有迎亲、拜堂、闹新房、拜茶等。旧时,豪富与贫寒之家相差甚远,仅迎亲一项,就有天渊之别:在接新娘时有花轿铜锣对鼓,铜锣响铳;有八人抬暖轿;有二人抬凉轿;贫寒之家用土车推;最可怜的是“留婚”,即事先以某种借口将新娘留在婆家,强行结婚,留婚前男女双方家长一般都订有“君子协定”。结婚办酒席也区别甚大:穷户人家办桌茶点招待亲友、邻居;豪富则大摆筵席,吹吹打打,甚至聚赌放头好几天。酒席规格也不同,有海参酒、有香菇酒、有木耳酒,有十几或二十碗的,有四盆四碗的,也有四盆的。解放后办婚事多有改革,一是禁止抬轿、坐轿。60年代前一般以马代轿,“文革”期间只准步行,多以乐队、秧歌队迎接;80年代又比较靡费,农村用卡车,城镇用小轿车接;二是主张酒席少办或不办。70年代前一般从简,80年代后又复回升,多至十几桌,甚至几十桌,规格也有所提高。 此外,在民国后期,在县城提倡文明结婚。解放后提倡举行集体婚礼,以茶点待客,深受群众欢迎。

知识出处

湖口县志

《湖口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湖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丰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真实反映湖口县的历史和现状。湖口县志由概述、大事记和各专志组成。计19卷88章347节。采用志、记、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湖口县志详今略古,取事主要从南唐建县起,下限大体至1988年,有些重大事件适当上溯和下延。湖口县志横排门类,纵写史实,同类归并,不受现行行政管理系统的限制。大事记以编年体与记事本末相结合,以编年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简称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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