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金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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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湖口县志》
唯一号: 140534020220000267
专题名称: 厘金税
文件路径: 1405/01/object/PDF/1405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421.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咸丰三年始创,当时只向日用必需品抽收百分之一的税款,名日抽厘,亦称“厘捐”。咸丰六年规定逢卡抽收,不立定限。坐贾则有门厘,更定抽分法,改首卡捐,次卡捐二而止。凡抽厘五,以一养军,四助饷。定首卡抽厘三分,次卡收厘二分,三四卡同。两护两验,它卡免捐。同治五年江西巡抚刘坤一议减厘金,于是停免坐贾。裁并分卡,仍留湖口厘卡,以为湖‘口镇水师经费。光绪九年裁减米谷厘金,湖口厘金卡分局及牙厘总局所收税额(湖口厘金卡含二套口,龙开河卡),所征厘金,每年除去兵饷之外,要向江宁盐道交纳银一十六万两。水师兵饷如有结余,则归江西财政。

知识出处

湖口县志

《湖口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湖口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绳,坚持辩证唯物丰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真实反映湖口县的历史和现状。湖口县志由概述、大事记和各专志组成。计19卷88章347节。采用志、记、传、图、表、录等形式,以志为主。湖口县志详今略古,取事主要从南唐建县起,下限大体至1988年,有些重大事件适当上溯和下延。湖口县志横排门类,纵写史实,同类归并,不受现行行政管理系统的限制。大事记以编年体与记事本末相结合,以编年为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简称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散见于大事记和有关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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