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1966年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犯732人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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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唯一号: 140532020210004730
事件名称: 1954-1966年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犯732人
文件路径: 1405/01/object/PDF/140510020210000009/001
起始页: T00111_0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4年
结束时间: 1966年
发生地点: 都昌县

事件描述

1954年至1966年,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犯732人,经审查后,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88人。1979年至1989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772件,案犯1159人,决定起诉656件,961人,免予起诉48件,67人,不予起诉7件,10人,决定追诉16人。自1979年后,对起诉的案件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重点案件发表公诉词。1986年7月起,每个案件都发表了公诉词。1987年5月开始,检察院自办的经济案件和法纪案件亦由刑事检察科负责起诉。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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