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困难户救济主要解决那些生活无依靠的老弱残幼及流离失所的难民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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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唯一号: 140532020210004714
事件名称: 都昌困难户救济主要解决那些生活无依靠的老弱残幼及流离失所的难民
事件简称: 困难户救济
文件路径: 1405/01/object/PDF/140510020210000009/001
起始页: T00099_00.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建国初
发生地点: 都昌县

事件描述

建国初,都昌困难户救济主要解决那些生活无依靠的老弱残幼及流离失所的难民。1950年,下拨困难户救济款人民币2.5亿元(旧版)、粮35吨,使城乡困难户2828户、4824人得以安置。此后每年救济款都安排一笔专款发放此类对象。1956年农业合作化后,困难户救济对象为多子女寡妇、主劳病残、劳少人多户,是年发放困难户救济款708386元,受救济者2551 30人。1 960年,拨救济款258995元,着重用于解决困难户口粮款及治病、穿衣、修房等困难。同时,还发放棉被45床、棉衣253件、单衣300套、棉毯1750床,患浮肿病者还组织了免费治疗,增发粮食、黄豆,帮助恢复健康。1961年始,对部分特困户实行定期定量救济试点。1963年全县铺开。第一批评定定期定量救济的4817户、12199人,在集体公益金补助169524元的基础上,另拨救济款55000元。同时,对其他因天灾人祸产生特殊困难的对象,继续发放临时救济,是年即发放16957元,救济1802人。1977年,都昌对农村社会救济工作进行整顿,确定以全年社会救济款的80%用于定期定量救济,进一步确保了专款专用,重点发放。1977年至1989年,共发放社会定期定量救济款333893元,发放临时困难救济1159293元。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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