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都昌对社会孤老散发孤贫口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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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唯一号: 140532020210004712
事件名称: 民国时期都昌对社会孤老散发孤贫口粮
事件简称: 孤贫救济
文件路径: 1405/01/object/PDF/140510020210000009/001
起始页: T00099_00.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民国
发生地点: 都昌县

事件描述

民国时期都昌对社会孤老散发孤贫口粮,一般由社会科以救济院或济贫所、安老所、养济所(均未正式成立)等名义散发,社会科未成立或裁撤时,由民政科直接散发。孤贫口粮救济对象总数年4 4人(其中4人初为额外),具体对象常更换。救济标准在民国26年以前,每人日发口粮费1角,全年按365天计,分月下拨。民国30年增为每日2角。民国31年增为3角。民国33年增为5角。民国34年7月,因通货膨胀,调整为每月300元。次年7月,调为每月1500元,8月,又调为3000元。虽如此,仍不足维持孤老基本生活所需。民国36年元月县政府报告称:“孤贫口粮因物价飞涨,虽以每人每月三百元直增至每人每月三千元,尚不能与物价齐等。名为救济,而孤贫年得实属杯水车薪。”至民国37年1月至6月,孤贫口粮款已达每月每人6万元.仍不足维持生活。建国后鳏寡孤独主要依靠乡、村集体实行五保供给,或兴办敬老院集中供养,不再搞定额孤贫救济。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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