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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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唯一号: 140532020210004144
事件名称: 1993年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
文件路径: 1405/01/object/PDF/140510020210000007/001
起始页: T00382_00.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93年

事件描述

1993年,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抽查产品68次(批),总额为52.24万元,合格率80.9%,不合格率19.1%,其中伪劣产品占1.9%。对查出案例及时进行处理,其中销毁莲子粉89包,董公酒51瓶;责令停止销售或退回生产厂家的糖水菠萝、荔枝罐头2万瓶,价值4.84万元;封存停止销售不合格油毡260卷;责令台属联合化工厂,退回从波阳县购买的不合格制蚊香机一台,挽回经济损失1.2万元。

知识出处

九江县志

《九江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经九江县志全体编撰人员辛勤工作,历时六年,《九江县志(1986~2005)》终于付梓了。该志全面、忠实地记录了九江县二十年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辉煌成就,是九江县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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