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影剧院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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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唯一号: 140531020230000453
机构名称: 彭泽县影剧院
文件路径: 1405/01/object/PDF/140510020230000013/001
起始页: 0492.pdf

机构描述

建国初期,改县城天主堂为人民大礼堂,兼作戏院。原址在南岭小学。1958年,建县轧花厂小礼堂,为放电影、演出、开会三用。同年,筹建大礼堂,次年10月1日竣工,地址在今县委会对面,占地面积1340平方米,观众厅面积900平方米,舞台面积406平方米,有座位1270个。作开会、放映电影、录相和戏剧演出兼用。现有管理人员9人。1980至1985年接待省内外专业剧团演出298场次。放映1166场次,演映收入16.96万元。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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