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文化馆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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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唯一号: 140531020230000448
机构名称: 彭泽县文化馆
文件路径: 1405/01/object/PDF/140510020230000013/001
起始页: 0490.pdf

机构描述

民国以前,县内无公办文化设施,民间有自发组织的文艺团体,如龙灯会,高腔班,游艺团等。民国后期,设有民众教育馆,启迪知识,普及文化。 1950年9月,县人民政府设立彭泽县人民教育馆,馆址在今县剧团排演厅一带。1951年改称人民文化馆。1953年在马当、瀼溪建立文化分馆。1958年,迁至上街头一幢360平方米的房子里办公。1964年,省文化厅拨款修建一幢700平方米的两层楼房。1968年,并入彭泽县毛泽东思想宣传站。1978年更名文化馆,1980年复称彭泽县文化馆。1984年在灯光球场(县政府对面)新建一幢四层大楼,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配有小礼堂、会议室、游艺室、办公室及各类活动室。县文化馆辅导全县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组织文艺创作、文化交流、培训文艺骨干,挖掘与整理民间文艺,开放图书阅览与借读,放映幻灯和电视录相,不定期地举办展览、讲座、报告会、故事会、文艺会演。 1982年至1985年,县文化馆先后被评为省、市、县先进单位。有正、副馆长各一人,工作人员18人,体制为事业单位,归县文化广播电视局领导。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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