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组织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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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唯一号: 140531020210000923
机构名称: 基层组织
机构简称: 区工委
文件路径: 1405/01/object/PDF/140510020210000009/001
起始页: T00048_00.pdf
行业类型: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地址: 都昌县
后置机构: 1949年5月
结束时间: 1989年12月

机构描述

建国后,县委之下基层组织分别以行政区划、机关单位或生产组织为基础进行设置。 区工委:1949年5月,全县始设5个区工作委员会,1950年2月改设为10个,1952年4月增至13个,1956年5月改为4个,1957年1月增至6个,1958年10月撤销区行政机关时同时撤销区委。1962年1月,恢复区工委,设大沙、马涧、徐埠、北山等4个,1968年10月又全部撤销。1984年2月,重设三汊港、中馆、徐埠、七角4个区工委,至今未变。 机关党组:1952年1 2月,设县人民政府党组,1955年6月,改称县人民委员会党组,1968年3月撤。1976年1月,设县革命委员会党组。1979年6月,设县检察院、法院党组。1981年3月县革命委员会党组复改称县人民政府党组,同时设县人大常委会党组。4月,设县政协党组。5月,设县公安局党组。1985年5月,设县计委党组。1986年,设县建委党组。1987年2月,设农经委党组,同年9月撤销。 乡(公社、垦殖场)党委:1956年5月,乡级仅设党总支51个,至1957年1月增至55个,同年4月,始将东山乡党总支改设为乡党委。1958年7月,其余54乡党总支也统改为乡党委,同年10月并乡,改设为1 4个乡党委和4个垦殖场党委,旋又改为13个公社党委和4个垦殖场党委。1962年1月,缩小公社区划,改设为36个公社党委和2个垦殖场党委。1963年2月,又增至37个公社党委、2个垦殖场党委。1968年3月全部撤销。至1971年2月恢复,改设21个公社党委、2个垦殖场党委,1972年2月增设2个公社党委,1 C月又增设7个。1975年4月,撤1个公社党委。1982年10月,撤1个垦殖场党委,增设1个公社党委。1983年,又撤1个垦殖场党委。至此,全县有公社党委30个,公社改乡(镇)后为乡(镇)党委。 机关单位党委:1957年3月,始成立县直机关党委。1968年3月撤销。至1971年5月,县直机关党委恢复,同时相继成立航运公司、工业机械局两党委。1975年4月,增设县公安局党委,至1981年5月撤。1985年5月,工业机械局党委撤,改设工经委党委,同时增设农经委、商经委党委。1986年6月,县人武部党委划归地方。1987年“2月,农经委党委撤,同年9月恢复。 至1989年底,全县共有区工委4个,机关党组8个,乡党委30个,机关单位党委6个,总支部22个,支部945个。

知识出处

都昌县志

《都昌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志描述了1992年起都昌县的建置、自然地理、人口、党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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