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矿冶总公司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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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二册》
唯一号: 140531020210000060
机构名称: 九江矿冶总公司
文件路径: 1405/01/object/PDF/1405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T00978_00.pdf
起始时间: 1992年11月

机构描述

1992年11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将九江铁门坎铜金矿同九江铜硫矿合并,从市冶煤局直属企业划出,重组为九江矿冶总公司(直属市经委)。累计投入自筹资金1.5亿元,完成九江铁门坎铜金矿露天采矿场剥离700万平方米,建成600x400x深100米、生产规模达1000吨/日湖底露天采矿场,使之成为矿冶公司主要铜硫金矿生产基地。1993年3月矿山投入运营,同年12月《九江矿冶公司铁门坎铜金矿1000吨/日采选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北京有色金属设计研究总院编制完成。 1995年10月,为在铁门坎铜金矿统一开发,利于安全、利于管理,市政府现场解决九江县金矿铁门坎分矿人、财、物全部移交给矿冶公司统一生产经营。 2003年,市经贸委批准矿冶公司建设硫酸厂项目,计划投资3亿元,建设年产硫酸40万吨,磷铵150万吨项目,经九江县政府准许,厂址选在赤湖水产场坪头山分场江边村,当年9月9日奠基开工。 2004年底始,由于矿冶公司铁门坎铜金矿开采许可证申请问题,省政府指示江西铜业集团公司就九江矿冶公司退出城门山矿区有关问题,与市政席举行多次协商会谈。会商结果,市政府与江西铜业集团公司签订《九江矿冶公司退出城门山矿区有关问题的协议书》,确定矿冶公司在当年3个月内全面退出城门山矿区,江西铜业集团公司支付4000万元补偿九江矿冶公司,用于退出城门山矿区安置费用,同时省铜业集团公司承诺城门山铜硫生产的硫精矿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供应给九江矿冶公司硫酸厂。 2007年2月,矿冶公司经行政诉讼,终以《九江县金丰矿业有限公司退出丁家山矿段开采与之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移交九江矿冶总公司继承》结案,依法取得丁家山金铜硫矿采矿权。 2008年3月,市政府决定同意将九江铜硫矿所有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关系,从九江县社保局转移到市社保局。至6月底,矿冶总公司全面完成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共安置职工789人(其中身份置换392人,退养107人,离退休290人)。2009年5月,市政府办公厅批复矿冶总公司将所属九江铜硫矿和丁家山金铜硫矿采矿权及硫酸厂用地权过户合资企业九江矿冶有限公司,作为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入股。12月,九江矿冶总公司完成改制。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二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二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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