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枢衡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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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永修县志》
唯一号: 140530020230000658
人物姓名: 蔡枢衡
人物异名: 又名:有钟
文件路径: 1405/01/object/PDF/140510020230000004/001
起始页: 0570.pdf
时代:
出生年: 1904
卒年: 1983
籍贯: 永修县

传略

蔡枢衡,又名有钟,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十月初一生于本县周坊蔡村。民国十六年(1927年)七月,蔡于南昌省立第二中学高中毕业后,任南昌十小(今普贤寺小学)校长。翌年自费东渡日本,先后在日本东亚预备学校,明治大学专门部法律科学习。不久获公费生待遇。民国十九年考入东京中央大学法学部,毕业后,获学士学位,转入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研究院学习。民国二十四年八月,蔡回国,受聘于国立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系。民国二十七年,抗日战争爆发,他随校南迁,任“西南联合大学”法学院法律系教授,兼律师。蔡因不满于国民党腐朽黑暗的统治,同情革命,曾为营救进步学生向反动当局作斗争;为受迫害的中共地下党员孟献功撰写诉讼文件,以律师身份依法进行辩护。抗战胜利后,他随校迁回北京,代理学校法学系主任。民国三十七年夏,蔡返故里葬母,适逢江西南昌中正大学创办法学系,校方挽留他在赣任中正大学法律系主任。解放前夕,中正大学校长潜逃,学校教职员工自发组织“校务委员会”,推选他为主任委员,维持校务,避免了学校遭受国民党的破坏。建国后,北京大学请蔡回校任教,并兼任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委员。1952年,北大法律系撤销,蔡任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专门委员,兼中央法制委员会刑事法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法律室顾问等职,并受聘为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法学研究室研究员,“九三学社”社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局级(行政10级)干部。蔡治学严谨,精研法律,著有《中国法律之批判》《刑法学》等书。1983年2月18日,蔡枢衡在北京病逝,终年79岁。

知识出处

永修县志

《永修县志》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1985~2000年永修县的自然、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教育、卫生、人文等方面的发展和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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