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维忠

知识类型: 人物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唯一号: 140530020210000056
人物姓名: 于维忠
文件路径: 1405/01/object/PDF/140510020210000004/001
起始页: T02740_00.pdf
出生年: 1936年
卒年: 2009年
国别: 中国
籍贯: 江苏省邗江县

传略

于维忠(1936~2009)祖籍江苏省邗江县,从小在上海长大。1950年4月参加工作,到上海闸北区益和堂药店当学徒。1953年1月,任上海闸北区649弄居委会主任。1955年10月,响应国家号召,自愿报名参加上海市第一批青年志愿垦荒队,开赴江西德安县八里乡拖沟岭垦荒,是共青垦殖场首批创业者之一。同年1 1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胡耀邦在其笔记本上题词“有志者事竟成”,成为其扎根共青艰苦创业的精神力量。1957年1月,任共青垦殖场金湖机米电厂厂长。195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2年1月,任共青垦殖场党委委员。1968年1月,任共青板鸭厂革委会主任、党委书记。1973年,任共青羽绒厂革委会主任、党委书记。1975年5月,任中共共青垦殖场党委副书记。1984年7月,任中共共青垦殖场党委书记。当年12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再次到共青场,又在其笔记本上留下“为共产主义奋斗”的题词。1988年,兼任中国鸭鸭羽绒(集团)公司副董事长。于维忠扎根共青垦殖场30余年,长期担任领导职务,为共青垦殖场创建、发展付出了辛勤劳动。1989年国务院授予其“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并被编人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编写的《中华群英录》(1970-1990)。1990年4月,任中共共青垦殖场党委书记、德安县委副书记。1992年7月,任九江市人大常委会组成员。1993年1月,在九江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当选为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江西省第七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1994年1月,在市人大十届一次会议上继续当选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知识出处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九江市志(1991-2010)第四册》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要求,力求全面、 系统、客观地记述1991年-2011年济阳县自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状况。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