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迷信与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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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彭泽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52002023000363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迷信与禁忌
分类号: K892
页数: 2
页码: 510-513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彭泽县的民俗和禁忌。这些禁忌大多属于封建意识和迷信思想,但也有一些是基于人们对未知的恐惧和习俗传承。在彭泽县,有很多关于日常生活中的禁忌,包括言谈举止、行为习惯、节日庆典等方面。虽然这些禁忌在现代社会已经逐渐被淡化或摒弃,但它们仍然是彭泽县人民文化和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 彭泽县 习俗 迷信 禁忌

内容

彭泽民俗,禁忌多端,大都属于封建意识和迷信思想,建国后,民智大开,原来禁忌,逐渐泯灭,僻远山区,尚留残迹,兹择录如下:
  农历腊月二十四日,民间迎接灶神下界。禁忌放爆竹和高声喧哗,名曰“完静年”。
  除夕完年及喜庆大典,寡妇应自行回避,不得在场观礼。
  农历腊月办年事时,禁忌说“死”字和“杀”字。如人死了,要说走了,老了,过身了。杀年猪,要说“福年猪”,杀鸡鸭亦复如此。
  农历三十晚吃年饭时,部分地区,禁忌猫嚎狗吠,闻牛声则以为大吉。
  农历正月初一,禁忌扫地、做针线、向外泼水,据说这天是百物生日,应让百物休息。
  农历正月初三,忌向活人拜年。
  农历正月初七,晚上妇女忌做针线,俗传这晚做针线活,会招致老鼠啮咬。
  妇女产后未满一月者,禁忌进入别人家的庭户,违者,要挂红布、放鞭爆,赔礼道歉。
  怀孕妇女,忌入产妇房间,俗传孕妇能将产妇乳水踩去,导致产妇缺乳。
  农历八月十五中秋之夜,赏月时,禁用手指月亮,俗传月姐害羞,指了她,她会发怒割你的耳朵。
  女儿在出嫁之日,忌自已走上轿门,俗传会带走了娘家的福气。要由亲兄弟抱负上轿。
  亲朋戚友间,凡结婚、嫁女、丧事,均禁忌事后补礼惟生孩子、做寿,建屋可以事后补礼.
  探望病人,宜在上午,忌在下午。据说,下午阴气太盛,于病人不利,且下午为日落之时,乃人死之象。
  过年吃肉时,发现骨头,切忌直说“骨头”,应呼为“元宝”。
  农历大年除夕之夜,各家将洗净全鸡一只,鸡的肛门内塞一鸡蛋,一同蒸熟,然后将熟蛋取出,在小孩咀边滚动数圈,边滚边说“鸡屁股咀说话不灵”。意在这样“处理”后的小孩,在整个新年中说不吉利的话,都不生效。
  农历正月,在家之人禁忌初七出门。在外之人禁忌初八回家,有“七不出,八不归”,之说。
  农历正月初七以前,禁忌响锣鼓。
  在外乡身死的人,尸体忌入祖堂和家门,只能停放在郊外,号为“野鬼。”
  别家牲畜自行走来,以狗为吉利,忌猫猪入户,有“猪来穷,狗来富,猫来顶麻布”之说,顶麻布即戴孝之意。
  已出嫁的女儿,不能在娘家过春节,女儿、女婿同回岳家,不得同宿一床。
  禁忌在晒有妇女下身衣物的竹竿下面通过,以避霉气。
  逗引别家小孩时,忌说孩子长得胖、长得好,要说这孩子是丑样子,象小狗、象小牛,也忌说这孩子饭量大、吃得多,要说这孩子吃猫食。
  乡民平日忌闻乌鸦当头或对面乱叫,认为祸事临头。忌闻猫头鹰叫,认为要死人。又忌眼皮跳,认为必有不吉利之事发生,偶有打喷嚏,则认为有人在背后议论或谩骂,也有人认为有人想念自己。

知识出处

彭泽县志

《彭泽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全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除卷首概述、大事记和卷末附录外,全志设23卷,计69章236节,上限一般起于1840年,下限为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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